弯管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31517阅读:508来源:国知局
弯管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模具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来说涉及一种弯管机。



背景技术:

弯管机是一种常见的进行弯管加工的设备,主要用于工厂、仓库、码头、建筑、铁路、汽车等领域的管道安装和修理。现有的弯管机中其用于夹紧工件的夹紧馍块是一体式的结构,夹紧模块上设有燕尾槽,燕尾槽内固定有燕尾键。在加工过程中,弯管轮模的位置固定,工作人员通过移动燕尾键调节夹紧模块的位置,从而调节工件的中心高度。这种技术方案存在的问题是:在针对不同的工件加工时,需要更换整个夹紧模具并重新调节中心高度,需要花费很多时间。而夹具模具非常沉重,导致在更换夹紧模具时需要用到吊车。因此,采用现有的弯管机结构在更换夹紧模具时既费时又费工,并且针对各种产品需要分别加工一整套夹紧模具,其成本较高。因此,如何开发出一种新型的弯管机,能够减少在更换夹紧模具时花费的时间和资源,降低模具加工成本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需要研究的方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弯管机,能够在对不同工件加工时减少换模的时间并降低铸模成本,有效避免夹伤管材。

其采用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弯管机,包括:弯管轮模,拼块,防皱模,滑块和夹紧模块;所述弯管轮模与拼块固定为一体构成压弯部,用于对工件进行压弯;所述夹紧模块用于固定工件。其中,所述夹紧模块包括模座,换模连接块和夹模;所述换模连接块活动安装于模座上;所述夹模通过连接件与换模连接块相固定;所部夹模上设有用于夹持工件的夹槽。

优选的是,上述弯管机中:所述模座上设有T型槽;所述换模连接块呈T字型、卡嵌在T型槽内;所述换模连接块上的凸起部伸出T型槽与夹模相连接。

更优选的是,上述弯管机中:所述换模连接块的凸起部上设有第一螺孔;所述夹模上设有第二螺孔;所述连接件采用螺栓;所述连接件贯穿第一螺孔和第二螺孔,将换模连接块和夹模固定为一体。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无需针对各个不同型号的管型工件针对性的制作整个夹紧模块,而只需要针对性的制作对应尺寸的夹馍即可。实践中,通过旋松连接件,将换模连接块和夹模分开,换上针对当前管型工件的夹模后,再通过连接件贯穿第一螺孔和第二螺孔,将换模连接块和夹模固定为一体。而在调整工件的中心高度时,采用这种结构也无需再于夹紧模块上额外设置燕尾键,仅需沿着模座表面移动换模连接块,即可令固定于夹模上的工件随换模连接块同步在模座表面进行移动从而调整工件的中心高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于制备。能够在针对不同型号的管型工件进行弯管加工时减少更换夹紧模具所花费的时间,大幅降低夹紧模具的制备成本。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1中夹紧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各附图标记与部件名称对应关系如下:

1、弯管轮模;2、拼块;3、防皱模;4、滑块;5、夹紧模块;51、模座;52、换模连接块;53、夹模;54、连接件;511、T型槽;531、夹槽;522、第一螺孔;532、第二螺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如图1所示为现有技术的结构:

一种弯管机,包括:弯管轮模1,拼块2,防皱模3,滑块4和夹紧模块5。其中,所述夹紧模块5用于固定待加工的工件;而所述弯管轮模1与拼块2固定为一体构成压弯部,用于对由夹紧模块5固定的工件进行压弯加工。

如图2-3所示:所述夹紧模块5由模座51,换模连接块52和夹模53三部分构成。其中,所述模座51上设有T型槽511;所述换模连接块52呈T字型、卡嵌在T型槽511内;而所述夹模53通过连接件54与换模连接块52固定为一体:具体来说,所述换模连接块52上的凸起部伸出T型槽511,且该凸起部上设有第一螺孔522;所述夹模53上设有第二螺孔532;所述连接件54采用螺栓;所述连接件54贯穿第一螺孔522和第二螺孔532,将换模连接块52和夹模53固定为一体。

实践中,其工作过程如下:

当弯管加工过程中需要更换待加工的管型工件时,工作人员首先旋松作为连接件54的螺栓,令换模连接块52和夹模53两者分开,随后取出针对当前管型工件的夹模53,以连接件54分别贯穿位于换模连接块52凸起部上的第一螺孔522和位于夹模53上的第二螺孔532,即可将换模连接块和新的夹模固定为一体。随后,将待加工工件夹紧于夹模53上的夹槽531中,即完成对待加工的管型工件的固定定位。而在调整工件的中心高度时,仅需沿着模座51表面的T型槽511移动换模连接块52,即可令固定于夹模53上的管型工件随换模连接块52同步在模座表面沿T型槽511移动从而调整其中心高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技术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公开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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