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点火开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78173阅读:30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配件焊接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自动点火开关。



背景技术:

在汽车配件等加工过程中会使用到焊接、汽焊或是注塑成型等加工,在部分焊接时需要使用到点火装置,传统技术的点火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故在使用时由于气体与空气的接触并不充分,从而不但会造成气体燃烧不充分,造成较大的环境污染,而且也会大大增加焊接的成本,故而适用性和实用性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设置合理且使用稳定性好的自动点火开关。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自动点火开关,包括有中空通道的支杆,固定在所述支杆一端的气源连接端子和固定在所述支杆另一端的点火喷头,在所述支杆与所述气源连接端子连接处固定有手柄,在所述手柄上固定有操作开关片,所述操作开关片的一端通过旋转轴连接在所述手柄上,在所述支杆上设有穿透中空通道的阀孔,所述阀孔与所述中空通道相垂直设置,在所述中空通道内设有阀体,所述阀体的阀杆穿设在阀孔内且所述旋转轴连接在阀杆上,在所述点火喷头内设有点火器,在所述手柄上固定有与所述点火器相连接的点火按钮开关,所述点火按钮开关设置在手柄与操作开关片之间,在所述操作开关片以旋转轴为中心旋转按压阀体时操作开关片按压点火按钮开关,在所述点火喷头的外壁上设有固定有倾斜空气进入通道,在所述点火喷头内设有隔板,所述隔板将点火喷头分隔成混合腔和点火腔,所述倾斜空气进入通道的内侧端设置在混合腔内,在所述隔板的中部设有喷嘴,所述点火器设置在所述点火腔内并与所述喷嘴相接触,在所述点火喷头的外部固定有小型鼓风机,所述小型鼓风机的出风口与倾斜空气进入通道的进口相连接。

在所述操作开关片的底面固定有与所述小型鼓风机相连接的触压开关,所述触压开关在操作开关片向手柄挤压时抵压在触压开关上。

在所述手柄内固定有小型蓄电池,所述小型蓄电池通过触压开关与所述小型鼓风机相连接。

所述倾斜空气进入通道为三个且均匀设置在点火喷头的外壁上,所述支杆的中空通道设置在混合腔的正中心。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设置有混合腔和点火腔,可有效的保证点火的效率,同时也可以保证气体的燃烧充分性,从而可以减少因气体未充分燃烧而产生的环境污染,使用稳定性好,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见图1,一种自动点火开关,包括有中空通道1的支杆2,固定在所述支杆2一端的气源连接端子3和固定在所述支杆2另一端的点火喷头4,在所述支杆2与所述气源连接端子3连接处固定有手柄5,在所述手柄5上固定有操作开关片6,所述操作开关片6的一端通过旋转轴7连接在所述手柄5上,在所述支杆2上设有穿透中空通道1的阀孔8,所述阀孔8与所述中空通道1相垂直设置,在所述中空通道1内设有阀体9,所述阀体9的阀杆穿设在阀孔8内且所述旋转轴7连接在阀杆上,在所述点火喷头4内设有点火器10,在所述手柄5上固定有与所述点火器10相连接的点火按钮开关11,所述点火按钮开关11设置在手柄5与操作开关片6之间,在所述操作开关片以旋转轴为中心旋转按压阀体时操作开关片按压点火按钮开关,在所述点火喷头4的外壁上设有固定有倾斜空气进入通道12,在所述点火喷头内设有隔板13,所述隔板13将点火喷头4分隔成混合腔14和点火腔15,所述倾斜空气进入通道的内侧端设置在混合腔内,在所述隔板的中部设有喷嘴16,所述点火器设置在所述点火腔内并与所述喷嘴相接触,在所述点火喷头的外部固定有小型鼓风机17,所述小型鼓风机的出风口与倾斜空气进入通道的进口相连接。

在所述操作开关片6的底面固定有与所述小型鼓风机相连接的触压开关18,所述触压开关在操作开关片向手柄挤压时抵压在触压开关上。

在所述手柄内固定有小型蓄电池19,所述小型蓄电池通过触压开关与所述小型鼓风机相连接。为了方便小型蓄电池的正常使用,在手柄上有充电接口。

所述倾斜空气进入通道为三个且均匀设置在点火喷头的外壁上,所述支杆的中空通道设置在混合腔的正中心。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设置有混合腔和点火腔,可有效的保证点火的效率,同时也可以保证气体的燃烧充分性,从而可以减少因气体未充分燃烧而产生的环境污染,使用稳定性好,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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