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压实整形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01745阅读:26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专利涉及炭黑生产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将包装后的炭黑产品压实整形的机器。



背景技术:

碳黑(carbonblack),又名炭黑,是一种无定形碳。轻、松而极细的黑色粉末,表面积非常大,范围从10~3000m2/g,是含碳物质(煤、天然气、重油、燃料油等)在空气不足的条件下经不完全燃烧或受热分解而得的产物。比重1.8-2.1。炭黑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橡胶、化纤、塑料、建筑等行业中。工业炭黑分为橡胶用炭黑和特种色素炭黑,国内生产的大多数是制造轮胎用的橡胶炭黑,而特种色素炭黑生产则处于起步阶段,炭黑的主要成份是碳元素,它只溶于有机溶剂,如苯、二甲苯等。在炭黑的生产过程中,产品炭黑比较轻、疏松而且粒度比较细,其针对大部分包装均采用散装,即直接将成品装于包装袋中,由于成品呈粉末状,所以包装中会产生大量灰尘,同时没有经过压实的白炭黑包装过程中占用空间更大,搬运过程更加耗费人工,成本更高,存在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针对包装后的炭黑进行压实、整形的设备,该设备结构简单,压实效果可,而且同时带袋装炭黑起到整形的效果。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压实整形机,其特征在于该压实整形机包括架体及置于架体上的第一压板和第二压板,其中,架体的上端和一侧端外侧均设置有气缸座,所述气缸座上安装有气压缸,气压缸的气压顶杆尾端连接有第一压板或第二压板,且所述第一压板及第二压板位于架体内侧,并呈相对90°角布置。

进一步地,所述架体的上端外侧设置的气缸座有两个,且每个气缸座上设置有两个气压缸,其四个气压缸的气压顶杆尾端连接有第一压板。

进一步地,所述架体的一侧端外侧设置的气缸座有两个,且每个气缸座上设置有两个气压缸,其四个气压缸的气压顶杆尾端连接有第二压板。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压板为平板状。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压板为平板状。

进一步地,所述架体内侧底端为底座,所述底座及架体内侧壁上均设置有防尘挡板。

进一步地,所述气压缸的最大气压力为8MPa。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压实整形机的结构简单可靠,只需要要将袋装炭黑放置到架体的底座上,然后通过开关控制第一压板和第二压板靠近袋装炭黑并压实整形即可,其压实整形效率高,能耗低,可将松散、膨胀状态的炭黑压实并整形,效果好,易操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附图1为本压实整形机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本压实整形机的另一视角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说明。

如图1和2所示,一种压实整形机,如附图1中,其整体外形为框形、长方体形或立方体形,其整体外形结构包括架体1及置于架体1上的第一压板6和第二压板7,架体1可由方钢、圆钢焊接成型,也可以是板状结构焊接成型,凡是能够达到其强度要求即可。第一压板6和第二压板7用于将袋装的炭黑压实。整形,其原理为:架体1的上端和一侧端外侧均设置有气缸座2,所述气缸座2上安装有气压缸3,气压缸3的气压顶杆4尾端连接有第一压板6或第二压板7,且所述第一压板6及第二压板7位于架体1内侧,并呈相对90°角布置,这样,气压缸3带动第一压板6和第二压板7对袋装炭黑进行压实、整形。

具体详细结构为:架体1的上端外侧设置的气缸座2有两个,且每个气缸座2上设置有两个气压缸3,其四个气压缸3的气压顶杆4尾端连接有第一压板6,第一压板6呈水平布置,气压缸3通过气压顶杆4带动第一压板6上下运动。架体1的一侧端外侧设置的气缸座2有两个,且每个气缸座2上设置有两个气压缸3,其四个气压缸3的气压顶杆4尾端连接有第二压板7,第二压板7呈竖直布置,气压缸3通过气压顶杆4带动第二压板7左右运动,第一压板6和第二压板7均为平板状,其可以同步运行或不同步运行,另外设置有开关结构,用于单独控制第一压板6的上下移动及第二压板7的左右移动,架体1内侧底端为底座8,所述底座8及架体1内侧壁上均设置有防尘挡板5,由于袋装炭黑在压实的过程中会产生飞尘,该防尘挡板5具有阻挡的作用,具体使用时,将放有袋装炭黑的托盘放置到底座8上,通过开关结构运行第一压板6及/或第二压板7,控制其靠近袋装炭黑并压实、整形处理即可,由于袋装炭黑的袋子材料一般为牛皮纸,为了防止压爆,一般控制气压缸3的最大气压力为8MPa,压实结束后通过开关控制第一压板6及第二压板7远离袋装炭黑即可。

可以理解的是,以上关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描述,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受限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以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只要满足使用需要,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