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轻便的开平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23249阅读:401来源:国知局
一种轻便的开平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开平线,特别涉及一种轻便的开平线。



背景技术:

开平线又叫开平剪切线、开卷线、横剪线是将用于将金属卷板经过开卷、校平、定尺、剪切成所需长度的平整板料并堆垛。适用于加工冷轧和热轧碳钢、硅钢、马口铁、不锈钢及表面涂镀后的各类金属材料。

现有的开平线体积多是比较庞大,不便于携带对铝板材进行压平和切割,给铝板材的使用造成一定的不便,现有的开平线的辊轮多是单个的,给铝板材表面的压平缺乏一定的平整度,缺乏很好的对铝板材的切割宽度距离。为此,我们提出一种轻便的开平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轻便的开平线,该开平线通过伸缩横杆能够满足不同长度和宽度的铝板材进行使用,扩宽了开平线的使用领域,通过滚轮便于对铝板材进行更好的压平,对切割的距离进行很好的把控,通过拉环便于对开平线进行拉伸移动,通过固定带能够将铝板材进行固定在开平线上,便于更好的对铝板材进行压平和切割,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轻便的开平线,包括伸缩横杆和辊轮,所述伸缩横杆外部两侧固定连接折耳,所述折耳一侧固定连接固定带,所述固定带表面一端设有固定块,所述折耳表面设有连接块,所述伸缩横杆内部设有距离感应器,所述伸缩横杆内部一侧连接红外线检测探头,所述伸缩横杆内侧设有辊轮且辊轮通过滑块与伸缩横杆内侧固定连接,所述辊轮一侧设有切割刀,所述切割刀通过伸缩杆与伸缩横杆内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切割刀位于伸缩横杆内侧两端。

进一步地,所述辊轮之间上下错位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伸缩横杆表面一侧连接拉环。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带通过固定块和连接块与折耳可拆卸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该一种轻便的开平线,采用设置伸缩横杆,打开控制伸缩横杆工作,通过伸缩横杆能够对开平线的长度进行调节,能够满足不同长度和宽度的铝板材进行使用,扩宽了开平线的使用领域。

2、通过设置滑块和辊轮,通过滑块能够带动滚轮对干板进行压平,滚轮之间上下错位便于对铝板材进行更好的压平,保证了铝板材的平整度。

3、由于设置距离感应器、红外线检测探头和切割刀,通过距离感应器能够对铝板材的距离进行测量,便于对铝板材进行很好的切割,保证了铝板材的切割距离,通过红外线检测探头能够对铝板材进行测量,便于更好的使用切割刀对铝板材进行切割。

4、采用设置拉环,通过拉环能够便于对开平线进行拉伸移动。

5、通过设置固定带、固定块和连接块,将固定带上的固定块与折耳上的连接块进行固定,能够将铝板材进行固定在开平线上,便于更好的对铝板材进行压平和切割。保证该一种轻便的开平线使用效果和使用效益,适合广泛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轻便的开平线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轻便的开平线的外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伸缩横杆;2、滑块;3、辊轮;4、距离感应器;5、折耳;6、固定块;7、伸缩杆;8、连接块;9、红外线检测探头;10、切割刀;11、固定带;12、拉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轻便的开平线,包括伸缩横杆1和辊轮3,所述伸缩横杆1外部两侧固定连接折耳5,所述折耳5一侧固定连接固定带11,所述固定带11表面一端设有固定块6,所述折耳5表面设有连接块8,所述伸缩横杆1内部设有距离感应器4,所述伸缩横杆1内部一侧连接红外线检测探头9,所述伸缩横杆1内侧设有辊轮3且辊轮3通过滑块2与伸缩横杆1内侧固定连接,所述辊轮3一侧设有切割刀10,所述切割刀10通过伸缩杆7与伸缩横杆1内侧连接。

其中,所述切割刀10位于伸缩横杆1内侧两端。

其中,所述辊轮3之间上下错位连接。

其中,所述伸缩横杆1表面一侧连接拉环12。

其中,所述固定带11通过固定块6和连接块8与折耳5可拆卸连接。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轻便的开平线,工作时,将铝板材放置在伸缩横杆1内部,调节伸缩横杆1的长度,通过固定带11表面的固定块6固定在折耳5表面的连接块8上,能将伸缩横杆1固定在铝板材两侧,通过滑块2可控制辊轮3在铝板材表面进行压平,保证了铝板材表面的平整度,通过距离感应器4能够对铝板材的宽度进行测量,通过红外线检测探头9能够对铝板材进行测量,打开控制伸缩杆7工作,通过伸缩杆7可将切割刀10放置到铝板材表面,对铝板材表面进行切割,保证该一种轻便的开平线的使用效益。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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