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行星齿轮面双压爪定位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871223发布日期:2020-02-08 05:53阅读:368来源:国知局
一种行星齿轮面双压爪定位夹具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夹具,具体为一种行星齿轮面双压爪定位夹具。



背景技术:

相关技术中,在加工齿轮或者一些机械零件过程中,通常是夹具都是通过压板与压箱体的配合来进行夹紧加工,由于这种装夹方式只压板与压箱体需要人工手动夹紧,效率比较低,且容易造成定位不准确,从而影响了生产的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加工齿轮或者其他一些机械零件过程中,由于夹具需要人工的手动夹紧操作而导致的生产效率低、定位不准确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行星齿轮面双压爪定位夹具。一种行星齿轮面双压爪定位夹具,该夹具由轴向定位结构和轴向对称锁紧结构两部分组成,所述轴向定位结构由同轴连接的法兰连接盘、卡盘过度盘、卡盘盖板、连杆、铰链座、卡盘内套、铰链座、定位销、连接螺杆组成;所述轴对称锁紧结构为设置在轴向定位结构中的联动杠杆机构,所述轴对称锁紧结构由拉杆a、拉杆b、压爪、铰链片、卡簧销组成;所述法兰连接盘、卡盘过度盘、卡盘盖板依次层叠设置,并由至少六个绕置端面贯穿螺栓设置连接,所述卡盘盖板外端面中心设有圆形凹槽,饶圆形凹槽径向两端至少设有两组对称贯穿定位孔,圆形凹槽与贯穿定位孔之间至少设有一个定位槽,所述卡盘内套与圆形凹槽卡接,外圈端面至少对称设有一个贯穿定位孔和一个垫块,所述贯穿定位空与定位槽通过定位销连接,所述所述连接螺杆以法兰连接盘中心孔为基准轴向定位连杆和拉杆a,所述连杆外圈端面对称设置两个定位孔,所述拉杆b对称贯穿一组定位孔与定位孔铰链连接,所述铰链座对称贯穿另一组定位孔与铰链片铰链连接,所述压爪与拉杆b和铰链座通过铰链配合连接传动,拉杆a轴向动作带动拉杆b和压爪对定位工件轴向锁紧或放松动作。

进一步,所述垫块设置于压爪和圆形凹槽之间。

更进一步,所述定位销外圈套有弹簧套。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其有益效果为:所述连接螺杆为轴向运动构件,它与连杆配合引入动力,所述拉杆b与压爪通过铰连接并与拉杆构成联动体,通过铰链配合连接传动,拉杆a轴向动作带动拉杆b和压爪对定位工件轴向锁紧或放松动作,在加工齿轮或者一些机械零件过程中,双压爪将自动且均匀施里将齿轮或者其他一些机械零件夹紧,无需人工手动操作夹紧,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行星齿轮面双压爪定位夹具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法兰连接盘、2-卡盘过度盘、3-卡盘盖板、301-圆形凹槽、302-贯穿定位孔、303-定位槽、4-连杆、401-定位孔、5-卡盘内套、501-贯穿定位孔、502-垫块、6-铰链座、7-定位销,8-连接螺杆、9-拉杆a、10-拉杆b、11-压爪、12-铰链片、13-卡簧销、14-弹簧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申请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申请,但不用来限制本申请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发明涉及了一种行星齿轮面双压爪定位夹具,该夹具由轴向定位结构和轴向对称锁紧结构两部分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轴向定位结构由同轴连接的法兰连接盘1、卡盘过度盘2、卡盘盖板3、连杆4、卡盘内套5、铰链座6、定位销7,连接螺杆8组成;所述轴对称锁紧结构为设置在轴向定位结构中的联动杠杆机构,所述轴对称锁紧结构由拉杆a9、拉杆b10、压爪11、铰链片12、卡簧销13组成;所述法兰连接盘1、卡盘过度盘2、卡盘盖板3依次层叠设置,并由至少六个绕置端面贯穿螺栓设置连接,所述卡盘盖板3外端面中心设有圆形凹槽301,饶圆形凹槽301径向两端至少设有两组对称贯穿定位孔302,圆形凹槽301与贯穿定位孔之间至少设有一个定位槽303,所述卡盘内套5与圆形凹槽301卡接,外圈端面至少对称设有一个贯穿定位孔501和一个垫块502,所述贯穿定位孔501与定位槽303通过定位销7连接,所述定位销7外圈套有弹簧套14,所述垫块502设置于压爪11和圆形凹槽301之间,所述所述连接螺杆8以法兰连接盘中心孔为基准轴向定位连杆4和拉杆a9,所述连杆4外圈端面对称设置两个定位孔401,所述拉杆b10对称贯穿一组定位孔302与定位孔401铰链连接,所述铰链座7对称贯穿另一组定位孔302与铰链片12铰链连接,所述压爪11与拉杆b10和铰链座6通过铰链配合连接传动,拉杆a9轴向动作带动拉杆b10和压爪11对定位工件轴向锁紧或放松动作。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夹具由轴向定位结构和轴向对称锁紧结构两部分组成,通过连接螺杆与连杆连接配个引入动力,并通过拉杆b与压爪通过铰连接并与拉杆构成联动体,通过铰链配合连接传动,拉杆a轴向动作带动拉杆b和压爪对定位工件轴向锁紧或放松动作,实现了定位准确夹紧可靠,从而提高了生产的效率。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使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都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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