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机械自动化加工领域,尤其涉及到一种双工位脚轮组装机。
背景技术:
在工业领域中,为使一些物件移动,一般需要配置用于运输的小推车或板车等诸多移动物件的用具,这类用具在结构上具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车体下方都必然需要设置轮子组件才可以工作,而大部分轮子组件都由穿过脚轮中心的中心轴和通过中心轴两端卡入配套的轮子支架组成,轮子支架与板车或推车的底板相连接,在轮子组件的组装过程中通常都是由人工将带有中心轴的脚轮借助工装夹具与轮子支架组装在一起,但采用人工进行组装,不仅增加了劳动人力成本投入,而且其生产效率低,远不能满足现代规模化、自动化生产的需要。
因此,现有技术存在缺陷,需要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双工位脚轮组装机。
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文案,一种双工位脚轮组装机,包括机架、plc控制器、设置在所述机架上的移送组装机构、设置在所述移送组装机构左侧的脚轮上料机构和设置在所述移送组装机构右侧的支架上料机构,所述移送组装机构、脚轮上料机构、支架上料机构均与所述plc控制器连接;所述移送组装机构包括脚轮移送机构、支架移送机构、脚轮支架组装机构和卸料装置,所述脚轮支架组装机构垂直设置在所述脚轮移送机构的右侧并与所述支架移送机构的左侧连接,所述卸料装置位于所述脚轮移送机构的底板正下方,所述卸料装置的进料端与所述支架移送机构的左侧连接且位于同一水平。
优选地,所述脚轮移送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底板上的用于脚轮移动的脚轮移送装置、脚轮推动气缸和脚轮移送气缸,所述脚轮移送气缸设置在所述脚轮移送装置的前端,所述脚轮推动气缸垂直设置在所述脚轮移送装置的左侧。
优选地,所述脚轮移送装置包括脚轮移送滑轨、设置在所述脚轮移送滑轨两侧的脚轮左滑槽和脚轮右滑槽,在所述脚轮左滑槽的中间开设有与所述脚轮上料机构连接的第一滑道,在所述脚轮移送滑轨上设置有第一移送槽和第二移送槽,在所述脚轮右滑槽上开设有第二滑道和第三滑道,所述脚轮推动气缸为两个,两个脚轮推动气缸垂直设置在所述脚轮左滑槽的两端且分别与所述第二滑道和所述第三滑道相对应。
优选地,所述脚轮支架组装机构包括固定在在所述脚轮右滑槽上的压料支架、设置在所述压料支架顶部的压料气缸和设置所述压料支架内侧下部的l型压料滑道。
优选地,所述支架移送机构包括支架移送滑轨、分别设置在所述支架移送滑轨两侧的支架左滑槽和支架右滑槽、设置在所述支架移送滑轨前端的支架移送气缸和垂直设置在所述支架右滑槽上的支架推动气缸,所述支架移送滑轨的结构和所述脚轮移送滑轨的结构相同。
优选地,所述支架右滑槽的中间位置设置有用于接收支架上料机构输送支架的第四滑道,所述支架左滑槽上分别设置有与所述第二滑道相对应的第五滑道和与第三滑道相对应的第六滑道,所述支架推动气缸为两个,两个支架推动气缸分别与所述第五滑道和第六滑道相对应。
优选地,所述脚轮支架组装机构包括第一脚轮支架组装机构和第二脚轮支架组装机构,所述第一脚轮支架组装机构的第一l型压料滑道的竖直端和第二滑道连接,水平端和第五滑道连接;所述第二脚轮支架组装机构的第二l型压料滑道的竖直端和第三滑道连接,水平端和第六滑道连接。
优选地,所述脚轮上料机构包括用于存放脚轮的脚轮振动盘、脚轮直振器和用于输送脚轮的振料槽,所述真料槽的一端和所述脚轮振动盘的出料口连接另一端和所述第一滑道连接。
优选地,所述支架上料机构和所述脚轮上料机构的结构相同。
相对于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组装效率高,降低劳动强度,节省人力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移送组装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脚轮支架组装机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机架;2、移送组装机构;3、脚轮振动盘;4、脚轮直振器;5、振料槽;6、支架上料机构;7、脚轮移送机构;8、支架移送机构;9、脚轮支架组装机构;10、卸料装置;71、脚轮移送滑轨;72、脚轮左滑槽;73、脚轮右滑槽;74、脚轮推动气缸;75、脚轮移送气缸;76、第一滑道;77、第二滑道;78、第三滑道;81、支架移送滑轨;82、支架左滑槽;83、支架右滑槽;84、支架推动气缸;85、支架移送气缸;91、压料支架;92、压料气缸;93、l型压料滑道。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各技术特征继续相互组合,形成未在上面列举的各种实施例,均视为本发明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并且,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为了便于理解本发明,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更详细的说明。附图中给出了本发明的较佳的实施例。但是,本发明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说明书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发明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说明书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除非另有定义,本说明书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发明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用于限制本发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详细说明。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发明的实施例一:一种双工位脚轮组装机,包括机架1、plc控制器、设置在所述机架1上的移送组装机构2、设置在所述移送组装机构2左侧的脚轮上料机构和设置在所述移送组装机构2右侧的支架上料机构6,所述移送组装机构2、脚轮上料机构、支架上料机构6均与所述plc控制器连接;所述移送组装机构2包括脚轮移送机构7、支架移送机构8、脚轮支架组装机构9和卸料装置10,所述脚轮支架组装机构9垂直设置在所述脚轮移送机构7的右侧并与所述支架移送机构8的左侧连接,所述卸料装置10位于所述脚轮移送机构7的底板正下方,所述卸料装置10的进料端与所述支架移送机构8的左侧连接且位于同一水平。
优选地,所述脚轮移送机构7包括设置在所述底板上的用于脚轮移动的脚轮移送装置、脚轮推动气缸74和脚轮移送气缸75,所述脚轮移送气缸75设置在所述脚轮移送装置的前端,所述脚轮推动气缸74垂直设置在所述脚轮移送装置的左侧。
优选地,所述脚轮移送装置包括脚轮移送滑轨71、设置在所述脚轮移送滑轨71两侧的脚轮左滑槽72和脚轮右滑槽73,在所述脚轮左滑槽72的中间开设有与所述脚轮上料机构连接的第一滑道76,在所述脚轮移送滑轨71上设置有第一移送槽和第二移送槽,在所述脚轮右滑槽73上开设有第二滑道77和第三滑道78,所述脚轮推动气缸74为两个,两个脚轮推动气缸74垂直设置在所述脚轮左滑槽72的两端且分别与所述第二滑道77和所述第三滑道78相对应。
优选地,所述脚轮支架组装机构9包括固定在在所述脚轮右滑槽73上的压料支架91、设置在所述压料支架91顶部的压料气缸92和设置在所述压料支架91内侧下部的l型压料滑道93,所述压料气缸92的输出端设置有用于按压脚轮的压料压头。
优选地,所述支架移送机构8包括支架移送滑轨81、分别设置在所述支架移送滑轨81两侧的支架左滑槽82和支架右滑槽83、设置在所述支架移送滑轨81前端的支架移送气缸85和垂直设置在所述支架右滑槽83上的支架推动气缸84,所述支架移送滑轨81的结构和所述脚轮移送滑轨71的结构相同。
优选地,所述支架右滑槽83的中间位置设置有用于接收支架上料机构6输送支架的第四滑道,所述支架左滑槽82上分别设置有与所述第二滑道77相对应的第五滑道和与第三滑道78相对应的第六滑道,所述支架推动气缸84为两个,两个支架推动气缸84分别与所述第五滑道和第六滑道相对应。
优选地,所述脚轮支架组装机构9包括第一脚轮支架组装机构9和第二脚轮支架组装机构9,所述第一脚轮支架组装机构9的第一l型压料滑道93的竖直端和第二滑道77连接,水平端和第五滑道连接;所述第二脚轮支架组装机构9的第二l型压料滑道93的竖直端和第三滑道78连接,水平端和第六滑道连接,l型压料滑道93竖直端的压料滑槽为倒置的l型便于和脚轮右滑槽73上的滑道连接。
优选地,所述脚轮上料机构包括用于存放脚轮的脚轮振动盘3、脚轮直振器4和用于输送脚轮的振料槽5,所述真料槽的一端和所述脚轮振动盘3的出料口连接另一端和所述第一滑道76连接。
优选地,所述支架上料机构6和所述脚轮上料机构的结构相同。
优选地,所述卸料装置10包括第一卸料滑道和第二卸料滑道,所述第一卸料滑道的进料端和第五滑道的出料端连接,所述第二卸料滑道的进料端和第六滑道的出料端连接,在第一卸料滑道的出料端和第二卸料滑道的出料端的下方还设置有用于存放组装成品的收纳箱。
进一步地,在所述第一卸料滑道的出料端和所述第二卸料滑道的出料端处均设置有用于统计组装成品的电子计数器,所述电子计数器与所述plc控制器连接。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脚轮通过脚轮上料机构输送至脚轮移送机构7,通过脚轮推动气缸74和脚轮移送气缸75的配合工作,将脚轮移送至l型压料滑道93的竖直端,与此同时支架通过支架上料机构6输送至支架移送机构8,通过支架推动气缸84和支架移送气缸85的配合工作将支架移送至l型压料滑道93的水平端,压料气缸92工作将脚轮沿l型压料滑道93下压将脚轮压入支架内,当支架移送气缸85完成下一次支架推动运动的时候将组装完成的脚轮支架向前顶推,组装完成的脚轮支架沿着卸料滑道落入收纳箱内。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各技术特征继续相互组合,形成未在上面列举的各种实施例,均视为本发明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并且,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