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机床中心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146776发布日期:2019-03-19 22:47阅读:250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机床中心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床夹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机床中心支架。



背景技术:

机床亦称工作母机或工具机,但凡属精度要求较高和表面粗糙度要求较细的零件,一般都需在机床上用切削的方法进行最终加工。机床在国民经济现代化的建设中起着重大作用。

机床在加工较长轴类零件(一般长度为直接20倍以上的工件)时,虽然卡盘和顶尖可以固定待加工长轴类零件的两端,但其中间部位刚性较差,在主轴夹持工件转动过程中,待加工长轴类零件易产生振动或弯曲,这时必须使用中心支架,以保证待加工长轴类零件不振动或弯曲,避免加工误差,以期获得设计要求的尺寸、形位公差。图1所示为现有一般使用的机床中心支架,包括上下对合构成中空环状支架的支承座10和卡紧支架11,均设在支承座10和卡紧支架11上的三个支承爪12,插装在支承爪12内的调节螺栓13,安装在调节螺栓13上用于顶压支承工件的支杆14,安装在调节螺栓13尾部用于施力的施力部件15,锁紧中空环状支架的锁紧器16。

然而,这种现有的机床中心支架支杆14与待加工长轴类零件的接触是刚性滑动摩擦,往往待加工件的表面并不是光滑的,摩擦力较大大,支杆14容易磨损,也会导致待加工件摩擦发热变形等。另外,对待加工件的支承只有三点个,在机床主轴转动较快时待加工件易产生晃动,而且传统机床中心支架锁紧器16使用较为麻烦,不便于快速锁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机床中心支架,通过在支杆顶部加装轴承安装板Ⅰ、轴承安装板Ⅱ、滚动轴承,解决了支杆与待加工长轴类零件的刚性滑动摩擦问题,变刚性滑动摩擦为柔性滚动摩擦,同时顶部的一个支承点变为二个,使待加工件有四点个支承,新型锁紧器更便于快速锁紧。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技术方案是:

一种新型机床中心支架,包括上下对合构成中空环状支架的支承座和卡紧支架,沿中空环状支架径向对称均设在支承座和卡紧支架上的三个支承爪,插装在支承爪内的调节螺栓,套装在调节螺栓上的支杆,安装在调节螺栓尾部用于施力的施力部件。

还包括锁紧器、轴承安装板Ⅰ、轴承安装板Ⅱ、滚动轴,所述轴承安装板Ⅰ安装在顶部支杆上,在所述轴承安装板Ⅰ上水平安装有两个滚动轴,所述轴承安装板Ⅱ安装在下部两侧支杆上,每个轴承安装板Ⅱ上安装有一个滚动轴。

所述锁紧器包括转动用的转把,与转把连接在一起安装在支承座上的偏心卡盘,与偏心卡盘配合卡紧安装在卡紧支架上的卡柱。

进一步,优选的是,在所述支承座底部设置有与机床导轨契合的导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支杆顶部设置轴承安装板Ⅰ、轴承安装板Ⅱ、滚动轴承,解决了支杆与待加工长轴类零件的刚性滑动摩擦问题,变刚性滑动摩擦为柔性滚动摩擦,大大减少了工件与中心支架的摩擦,不用在频繁更换支杆,克服了因摩擦致使工件发生热变形的问题。同时顶部的一个支承点变为二个,使待加工件有四点个支承,待加工零件在机床主轴转动过快时也不会产生晃动,偏心卡盘式的锁紧方式比传统的锁紧方式锁紧更方便、快捷。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的机床中心支架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机床中心支架的部分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锁紧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2图3所示,一种新型机床中心支架,包括上下对合构成中空环状支架的支承座100和卡紧支架101,沿中空环状支架径向对称均设在支承座100和卡紧支架101上的三个支承爪102,插装在支承爪102内的调节螺栓103,套装在调节螺栓103上的支杆104,安装在调节螺栓103尾部用于施力的施力部件105。

还包括锁紧器106、轴承安装板Ⅰ107、轴承安装板Ⅱ108、滚动轴109,所述轴承安装板Ⅰ107安装在顶部支杆104上,支杆104选用优质碳素钢经淬火处理,在所述轴承安装板Ⅰ107上水平通过螺丝安装有两个滚动轴109,在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是耐高温轴承,承受温度可达95℃以上,防止摩擦时产生的温度过高而烧坏轴承。

所述轴承安装板Ⅱ108安装在下部两侧支杆104上,每个轴承安装板Ⅱ108上安装有一个滚动轴109,滚动轴109安装完毕后还必须涂抹干净的固体润滑剂,以此提升轴承的最大使用效率。

所述锁紧器106包括转动用的转把106a,与转把106a连接在一起安装在支承座100上的偏心卡盘106b,与偏心卡盘106b配合卡紧安装在卡紧支架101上的卡柱160c。

机床中心支架通过设置在支承座100底部与机床导轨契合的导槽110安装在机床导轨上。

以上通过具体的和优选的实施例详细的描述了本实用新型,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明白,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上所述实施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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