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生产传统机械压力机增速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77020发布日期:2019-05-15 23:47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生产传统机械压力机增速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压力机增加冲压速度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汽车生产传统机械压力机增速机构。



背景技术:

目前使用的压力机,多为机械式压力机,包括机身,滑块和工作台,滑块通过导轨与机身相连接,滑块由曲轴驱动作上下往复运动,所述工作台设置于滑块下方,其工作行程、速度、压力是固定的。

传统的机械压力机冲压速度慢,生产效率低,生产周期长,成本高。现有机械压力机影响到其冲压速度的机构为小皮带轮、离合制动器、机械压力机飞轮、电机在出厂时最高冲压速度以经固定无法再提高。

因此,需要通过对机械压力机飞轮、小皮带轮及离合制动器等的改造,使原本限定了冲压速度的机械压力机增加冲压速度,以提升生产效率,减少作业时间,降低加工成本,已解决传统的机械压力机冲压速度慢,生产效率低,生产周期长,成本高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汽车生产传统机械压力机增速机构,通过对机械压力机飞轮、小皮带轮及离合制动器等的改造,使原本限定了冲压速度的机械压力机增加冲压速度,以提升生产效率,减少作业时间,降低加工成本,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汽车生产传统机械压力机增速机构,包括离合制动器、小皮带轮、胀紧套、机械压力机飞轮和电机,所述机械压力机飞轮通过传动皮带连接电机的电机轴上小皮带轮,所述机械压力机飞轮的转轴上安装有离合制动器,小皮带轮直径为360mm,机械压力机飞轮为1400mm。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小皮带轮直径从原来的260mm加增大到360mm。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机械压力机飞轮由直径1600mm,部份宽度为250mm 位置车加工到直径1400mm。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小皮带轮外侧连接的传动皮带为M型多楔带。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小皮带轮中部通过内六角圆柱头螺钉二连接电机轴,内六角圆柱头螺钉二与电机轴上的胀紧套之间设有压盖。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小皮带轮通过内六角圆柱头螺钉一连接电机轴上的胀紧套,内六角圆柱头螺钉一与小皮带轮之间设有标准型弹簧垫圈。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具有在原有压力机冲压速度的情况下提升冲压速度的功能,操作简捷,品质稳定,提升生产效率,减少作业时间,降低加工成本。

为更清楚地阐述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和功效,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图1中A-A的剖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图2中A的放大示意图。

附图标记:1-离合制动器、2-小皮带轮、3-胀紧套、4-压盖、5-M型多楔带、6-内六角圆柱头螺钉一、7-标准型弹簧垫圈、8-内六角圆柱头螺钉二、9-机械压力机飞轮、10- 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说明。

参见图1-图3,一种汽车生产传统机械压力机增速机构,包括离合制动器1、小皮带轮2、胀紧套3、机械压力机飞轮9和电机10,将上述部件进行加工组合后可以保证压力机及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形成增速机构。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具有在原有压力机冲压速度的情况下提升冲压速度的功能,操作简捷,品质稳定,提升生产效率,减少作业时间,降低加工成本。

所述机械压力机飞轮9通过传动皮带连接电机10的电机轴上小皮带轮2,所述机械压力机飞轮9的转轴上安装有离合制动器1,通过将小皮带轮2直径从原来的260mm加增大到360mm,离合制动器1更换大一型号保证刹车安全及使用寿命,机械压力机飞轮9由直径1600mm,部份宽度为250mm位置车加工到直径1400mm,使得整体重量变轻,使得在电机功率不变小皮带轮变大,飞轮整体质量变轻的组合下提高了转速,在原有压力机冲压速度的情况下提升冲压速度的功能,操作简捷,品质稳定,提升生产效率,减少作业时间,降低加工成本。

所述小皮带轮2外侧连接的传动皮带为M型多楔带5,小皮带轮2中部通过内六角圆柱头螺钉二8连接电机轴,内六角圆柱头螺钉二8与电机轴上的胀紧套3之间设有压盖4,小皮带轮2通过内六角圆柱头螺钉一6连接电机轴上的胀紧套3,内六角圆柱头螺钉一6 与小皮带轮2之间设有标准型弹簧垫圈7。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具有在原有压力机冲压速度的情况下提升冲压速度的功能,操作简捷,品质稳定,提升生产效率,减少作业时间,降低加工成本。

以上结合具体实施例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原理,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即可联想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具体实施方式,这些方式都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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