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加工对半机匣零件的固定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03899发布日期:2019-04-05 19:13阅读:428来源:国知局
用于加工对半机匣零件的固定工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加工对半机匣零件的固定工装。



背景技术:

目前,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为了提高压气机压缩比,通常使用多级转子压缩空气,每一级转子前均有导向叶片。导向叶片与导向叶片后的转子直径相差不大。为保证装配,将导向叶片和压气机外侧流道设计为对半型式,外侧流道即为对半机匣。对半机匣通常采用棒料或者锻件通过机械加工的方式加工成型。对半机匣外部轮廓通常使用价格昂贵的五轴或者四轴加工,加工成本非常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用于加工对半机匣零件的固定工装,它能够在盘类零件需要加工时,可以使用普通立加加工中心代替原本五轴或者四轴加工中心的加工内容,极大的降低加工成本,并且能够方便的找正零件,加工时间基本相同。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加工对半机匣零件的固定工装,所述对半机匣零件包括位于轴向一端的前轴端和位于轴向另一端的后安装边,它包括:

方箱,所述方箱固定在加工中心工作台上;

安装在方箱上并用于压接对半机匣零件的后安装边的至少一个压接机构;

拉机构,所述拉机构包括盖板和拉杆,所述盖板与前轴端相抵,所述拉杆的一端部与所述盖板相连,所述拉杆的另一端部与所述方箱相连。

进一步提供了一种具体结构的压接机构,所述压接机构包括压板和螺钉,所述压板通过螺钉连接在方箱上,所述后安装边压持在压板和方箱之间。

进一步,所述方箱上还设置有至少两个定位块,所述定位块与所述后安装边相抵。

进一步,所述定位块设置有两个,并且对称抵接后安装边的底部。

进一步,所述压接机构设置有四个,均布于后安装边的周向上。

进一步,在对半机匣零件中,对半贴合部分设置有沿径向凸出的凸出边。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的固定工装用于对半机匣零件粗加工外部轮廓,所述对半机匣类零件由沿轴线方向两对半组成,两对半贴合部分有凸出边,对半机匣外部有凸台若干,所述对半机匣零件包括位于轴向一端的前轴端和位于轴向另一端的后安装边,所述对半机匣零件的后安装边支靠于方箱上,并保证对半机匣零件轴线与机床X轴平行,用若干压接机构固定支靠后安装边;待对半机匣固定后,在对半机匣零件下方固定2件定位块于方箱上,所述定位块接触对半机匣的后安装边;对半机匣零件的前轴端通过盖板和拉杆固定,拉杆连接到方箱上,通过4个方向分4次加工对半机匣外部轮廓,每次加工完一个方向后旋转零件90度,每次装夹通过定位块自动定心,通过凸出边定角向,找正非常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用于加工对半机匣零件的固定工装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P向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2所示,一种用于加工对半机匣零件的固定工装,所述对半机匣零件10包括位于轴向一端的前轴端101和位于轴向另一端的后安装边102,它包括:

方箱1,所述方箱1固定在加工中心工作台20上;

安装在方箱1上并用于压接对半机匣零件10的后安装边102的至少一个压接机构;

拉机构,所述拉机构包括盖板2和拉杆3,所述盖板2与前轴端101相抵,所述拉杆3的一端部与所述盖板2相连,所述拉杆3的另一端部与所述方箱1相连。

如图1所示,所述压接机构包括压板4和螺钉5,所述压板4通过螺钉5连接在方箱1上,所述后安装边102压持在压板4和方箱1之间。

如图2所示,所述方箱1上还设置有至少两个定位块6,所述定位块6与所述后安装边102相抵。

如图2所示,所述定位块6设置有两个,并且对称抵接后安装边102的底部。

如图2所示,所述压接机构设置有四个,均布于后安装边102的周向上。

如图2所示,在对半机匣零件10中,对半贴合部分设置有沿径向凸出的凸出边103。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

本实用新型的固定工装用于对半机匣零件粗加工外部轮廓,所述对半机匣类零件由沿轴线方向两对半组成,两对半贴合部分有凸出边,对半机匣外部有凸台若干,所述对半机匣零件包括位于轴向一端的前轴端和位于轴向另一端的后安装边,所述对半机匣零件的后安装边支靠于方箱上,并保证对半机匣零件轴线与机床X轴平行,用若干压接机构固定支靠后安装边;待对半机匣固定后,在对半机匣零件下方固定2件定位块于方箱上,所述定位块接触对半机匣的后安装边;对半机匣零件的前轴端通过盖板和拉杆固定,拉杆连接到方箱上,通过4个方向分4次加工对半机匣外部轮廓,每次加工完一个方向后旋转零件90度,每次装夹通过定位块自动定心,通过凸出边定角向,找正非常方便。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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