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滑鞍的改良型导油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77800发布日期:2019-06-13 09:46阅读:188来源:国知局
一种滑鞍的改良型导油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加工中心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滑鞍的改良型导油结构。



背景技术:

滑鞍是加工中心中的一个重要部件,用以承载加工平台和保证加工平台的移动,因此为了润滑,在滑鞍上设置有导油机构。现有的滑鞍导油结构参见图1,在滑鞍10的中心设置有积油槽11,在积油槽11的槽底设置有若干个漏油孔12,在积油槽11的轴向两侧设置有压块槽14、14a导轨13、13a,在每一压块槽14、14a的外侧各设置有一导轨13、13a。现有的滑鞍10的导油结构存在着如下问题:

1.积油槽内的油因移动惯性而流到滑鞍外部,污染切削液。

2.由于漏油孔开设的位置不对,集中起来的润滑油会流到切削液水箱内,污染切削液。

3.压块槽内的润滑油无法导入到积油槽内。

4.导轨内的润滑油容易外漏,滴入大罩的内部,导致润滑油进入切削液水箱。

为此本实用新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找到了解决上述问题的办法,下面将要介绍的方案便是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和缺陷而提供导轨安装处导油结构。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滑鞍的改良型导油结构,包括一滑鞍本体,在所述滑鞍本体内沿所述滑鞍本体的轴线方向设置有一积油槽,在所述积油槽的槽底开设有若干漏油孔,在所述滑鞍本体上还平行设置有两条压块槽和两条导轨,两条压块槽分设在所述积油槽轴向方向的两侧,两条导轨分设在两条压块槽的外侧,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积油槽轴向方向的两端各设置有一挡油边,以防止因为惯性而流到滑鞍外部,污染切削液。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在每一压块槽轴向方向的一端设置有封油板,在每一压块槽轴向方向的另一端的槽底设置有导油槽,所述导油槽与所述积油槽连通。这样压块槽内的润滑油可以导入到积油槽内。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在每一导轨的沉靠面侧设置有一隔离导油槽,所述隔离导油槽的一端封死,另一端与所述导油槽连通。这样导轨内的润滑油不容易外漏而被导入到积油槽内。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若干漏油孔靠近积油槽槽底的中心位置,避开切削液水箱,集中起来的润滑油不会流到切削液水箱内而污染切削液。

由于采用了如上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润滑油不会因为移动惯性而流到滑鞍外部。

2.积油槽内集中起来的润滑油不会流到切削液水箱内而污染切削液。

3.压块槽内的润滑油能够被导入到积油槽内。

4.导轨内的润滑油不容易外漏而滴入大罩的内部进入切削液水箱,污染切削液。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现有滑鞍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滑鞍改良型导油结构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2,图中所示的一种滑鞍的改良型导油结构,包括一滑鞍本体100,在滑鞍本体100内沿滑鞍本体100的轴线方向设置有一积油槽110,在积油槽110的槽底开设有若干漏油孔111,若干漏油孔111靠近积油槽110槽底的中心位置,避开切削液水箱(图中未示出),集中起来的润滑油不会流到切削液水箱内而污染切削液。

在积油槽110轴向方向的两端各设置有一挡油边112、113,以防止因为惯性而流到滑鞍外部,污染切削液。

在滑鞍本体100上还平行设置有两条压块槽120、120a和两条导轨130、130a,两条压块槽120、120a分设在积油槽110轴向方向的两侧,两条导轨130、130a分设在两条压块槽120、120a的外侧。

在每一压块槽120、120a轴向方向的一端设置有封油板121、121a,在每一压块槽120、120a轴向方向的另一端的槽底设置有导油槽122、122a,导油槽122、122a与积油槽110连通。这样压块槽120、120a内的润滑油可以导入到积油槽110内。

在每一导轨130、130a的沉靠面侧设置有一隔离导油槽131、131a,隔离导油槽131、131a的一端封死,另一端分别与导油槽122、122a连通。这样导轨130、130a内的润滑油不容易外漏而被导入到积油槽110内。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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