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零件加工辅助设备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便捷卸刀装置。
背景技术:
在生产制造变速箱输入轴和输出轴时,针对一些型号的变速箱特制了一些非标刀具,以提高零件的生产效率。然而,在需要在不同型号零件之间切换时需要更换刀具,在刀具耗损无法使用时也需要更换刀具,由于此种非标刀具的安装比较特殊,现有情况下往往将其从机床上拆卸下来后放在虎钳上锤打冲击,以实现刀具与夹具的分离,这种拆卸十分困难,效率也很低。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上述提到的至少一个问题,提供一种便捷卸刀装置。
一种便捷卸刀装置,包括底板、顶板、支撑柱、液压机构、套管和顶杆;所述底板与所述顶板平行,所述支撑柱设置在所述底板与所述顶板之间;所述液压机构设置在顶板底端面上,所述液压机构上的伸缩杆朝向所述底板;所述套管可拆卸设置在所述底板的顶端面上朝向所述顶板;所述顶杆可拆卸设置在所述伸缩杆的顶端面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柱的顶端设有预定长度的螺纹部,所述顶板的上下端面上均设有螺母。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底板和顶板均为正三角形板,所述支撑柱设有三根,所述支撑柱设置在所述顶板和所述底板的顶点附近。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套管顶端设有可拆卸连接的管盖,所述管盖上设有通孔。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捷卸刀装置通过设置利用液压机构和可拆卸顶杆构建的顶推结构,可直接在刀柄处顶入顶杆,更换刀具时直接用液压机构顶出刀柄中的刀具,相关零部件可直接采集自生产现场,该装置结构简单,操作轻便,工作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便捷卸刀装置的结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便捷卸刀装置的结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便捷卸刀装置,如图1所示,包括底板10、顶板20、支撑柱30、液压机构40、套管50和顶杆60。其中液压机构40包括液压手柄、液压缸和活塞,活塞上连接有伸缩杆41,例如可采用手动泵,型号cp700。底板10与顶板20平行,支撑柱30设置在底板10与顶板20之间,通常支撑柱30至少有两根,底板10和顶板20穿插在支撑柱30上,二者与支撑柱30垂直。液压机构40设置在顶板20底端面上,而液压机构40上的伸缩杆41朝向底板10。套管50可拆卸设置在底板10的顶端面上朝向顶板20,套管50可设置为多种型号,针对不同尺寸大小的刀柄或刀具,可选用对应的套管50。顶杆60可拆卸设置在伸缩杆41的顶端面上,此种可拆卸设置比较灵活,可采用螺纹连接的方式,也可采用卡接的方式,当然最简单的,可采用二者自由分离的方式,在需要使用时,装设在刀柄当中,将其置于伸缩杆41顶端面以下即可。操作时,只需将待拆卸分离的刀柄竖向放置在套管50上,使刀具朝向套管50内腔(确保刀具的直径小于套管50内腔直径),将顶杆60抵接在刀具尾端,利用液压机构40上的伸缩杆41下压顶杆60,将刀具顶出,实现对刀具的拆卸,此种拆卸十分方便快捷,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捷卸刀装置上的各个部件都能从生产现场找到,组装也很方便。
作为一个优选的方案,支撑柱30的顶端设有预定长度的螺纹部,而顶板20的上下端面上均设有螺母,通过调整顶板20上下螺母的位置,可调整顶板20在支撑柱30上的位置,使其适应不同尺寸的刀具。
作为一种优选的方案,如图2所示,底板10和顶板20均为正三角形板,而支撑柱30设有三根,支撑柱30设置在顶板20和底板10的顶点附近。通过设置正三角形板,既能够将支撑柱30采用较细的柱体,又能确保装置的稳定,还不会影响待拆卸刀具的方便安放。
另外,所述套管50顶端设有可拆卸连接的管盖51,管盖51上设有通孔。通过设置具有通孔的管盖51,而此种管盖51可设置多种型号,可以不需要更换套管50,而直接通过更换不同型号管盖51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便捷卸刀装置的组装便利性。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