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铣削刀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448370发布日期:2019-12-17 22:25阅读:453来源:国知局
一种铣削刀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制造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铣削刀具。



背景技术:

在建筑、机械制造等领域通常需要用到多种零件,各类零件需要经过特殊的工件处理后投入使用,加工的过程中,需要将待加工零件置于加工中心进行定位。

高精度腰形孔(6+0.02/+0.032,深25mm)加工时,采用一般的刀具加工往往精度达不到,采用慢走丝加工的话,虽然公差能做到,但是成本高,且多出一道容易出现位置或者碰划伤等不良。

亟需一种保证腰形孔加工精度、在加工中心上一次加工出成品、提高生产效率的铣削刀具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铣削刀具,本实用新型的铣削刀具能够保证腰形孔的加工精度,使得腰形孔在加工中心上一次加工出成品,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铣削刀具,包括刀柄、避空部和刃部;所述刀柄、避空部和刃部依次连接;所述刀柄为圆柱状结构;所述避空部为圆柱状结构,所述避空部的直径小于所述刀柄的直径,所述避空部的直径小于所述刃部的外圆直径;所述刃部为可转位式;所述避空部的长度为20~25mm;所述刃部的长度为1.5~2.5mm;所述避空部的直径为4.5~4.8mm;所述刃部的外圆直径为4.8~5.1mm。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铣削刀具用于实现对高精度腰形孔的加工,所述铣削刀具的材质为本领域常规。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刀柄为所述铣削刀具的抓握部分,所述刀柄的直径大于所述避空部的直径。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避空部用于实现在铣削时让位,所述避空部的直径小于所述刃部的外圆直径;

较佳地,所述避空部的直径为4.6mm,上述参数保证了在加工切削过程中不会因为切削刃过长而产生腰形孔锥度;

较佳地,所述避空部的长度为23mm。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刃部用于进行铣销,所述刃部的长度少于3mm,解决了让刀的问题,保证了腰形孔公差;

较佳地,所述刃部的长度为2mm;

较佳地,所述刃部的外圆直径为5mm。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铣削刀具在使用时的流程如下:将待加工零件固定于加工中心,使用本实用新型的铣削刀具进行加工,采用每刀z方向下刀1.5mm,同时,为了考虑让刀,可将加工程序编入0.012程度倒锥程序,即可补正让刀问题,又可实现加工精度。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进步效果:本实用新型的铣削刀具能够保证腰形孔的加工精度,使得腰形孔在加工中心上一次加工出成品,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铣削刀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铣削刀具加工的带腰形孔的待加工零件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铣削刀具的刃部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刀柄;

2、避空部;

3、刃部;

4、待加工零件;

5、腰形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铣削刀具,包括刀柄1、避空部2和刃部3;刀柄1、避空部2和刃部3依次连接;刀柄1为圆柱状结构;避空部2为圆柱状结构,避空部2的直径小于刀柄1的直径,避空部2的直径小于刃部3的外圆直径;刃部3为可转位式;避空部2的长度为23mm;刃部3的长度为2mm;避空部2的直径为4.6mm;刃部3的外圆直径为5.0mm。

本实施例中,铣削刀具用于实现对高精度腰形孔5的加工。

本实施例中,刀柄1为铣削刀具的抓握部分,刀柄1的直径大于避空部2的直径。

本实施例中,避空部2用于实现在铣削时让位,避空部2的直径小于刃部3的外圆直径;上述参数保证了在加工切削过程中不会因为切削刃过长而产生腰形孔5锥度。

本实施例中,刃部3用于进行铣销,刃部3的长度少于3mm,解决了让刀的问题,保证了腰形孔5公差。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铣削刀具在使用时的流程如下:将待加工零件4固定于加工中心,使用本实用新型的铣削刀具进行加工,采用每刀z方向下刀1.5mm,同时,为了考虑让刀,可将加工程序编入0.012程度倒锥程序,即可补正让刀问题,又可实现加工精度。

本实施例的铣削刀具能够保证腰形孔的加工精度,使得腰形孔在加工中心上一次加工出成品,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