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分体的恒压拉丝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03059发布日期:2020-01-15 00:31阅读:432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分体的恒压拉丝模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拉丝模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分体的恒压拉丝模具。



背景技术:

由于铝包钢这种双金属材料因外层铝很容易变形,而高强度的钢芯变形程度小,普通的拉拔方式会导致铝层从钢丝表面剥离。故目前铝包钢拉拔普遍采用强制润滑方式,即在拉丝模前增加一个增压导管,铝包钢杆以一定的速度在牵引轮作用下前进,带动模盒中拉丝粉不断前进,而润滑粉有一定的粒度和粘度,很快充满整个压力模腔,使铝包钢杆所受应力状态改变,增加了较大的径向压力,使铝包钢杆拉伸变形所需的应力减小,既阻止了铝包钢杆外的铝层拉拔时往后移动,又保证了拉拔时铝包钢杆整体向前进,即实现了铝和钢的同步变形。

但目前的增压导管本身只采用普通钢材,导入嘴采用钢淬火的方式增加其与拉丝模配合处硬度,一方面增压导管与拉丝模装配时,用力过大易造成压力模导入嘴变形,影响拉丝润滑效果和模具使用寿命。另一方面压力模内部因强度不够,极易在内部形成变形(“大肚子”)情况,造成拉丝润滑压力不稳,单丝表面出现“竹节”,单丝拉毛和拉断等情况。所以目前急需一种长使用寿命的模具来替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分体的恒压拉丝模具,结构简单,不会产生拉毛、断丝等现象,模具导入嘴方便更换,使用寿命长。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分体的恒压拉丝模具,包括本体和导入嘴,所述本体一端设置有凹槽,所述导入嘴设置在所述凹槽内,所述本体内侧设置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内壁设置有硬质合金管,所述导入嘴内侧设置有第二通孔,所述硬质合金管内的通道与所述第二通孔组合形成工作通道。

进一步地,所述硬质合金管分为2段或2段以上。

进一步地,所述本体外周围设置有加厚块。

进一步地,所述本体远离所述凹槽的一端设置有锥形凹口。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通孔与所述第二通孔的直径相同。

进一步地,所述导入嘴与所述本体的连接方式是螺纹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导入嘴远离所述本体的一端设置有凸起。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1)第一通孔内设置有硬质合金管,内部尺寸不易变形,使强制润滑的压力恒定,可避免压力不稳导致拉丝“竹节”、拉毛、断丝等质量问题出现。

(2)本模具采用可分体式的结构,使用过程中如果导入嘴变形,只需更换易变形的导入嘴,模具使用成本大大降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过程示意图。

图中标号说明:1、硬质合金管,2、导入嘴,3、本体,4、工件,5、第一通孔,6、第二通孔,7、凹槽,8、锥形凹口,9、加厚块,10、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参照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分体的恒压拉丝模具的一实施例,包括本体3和导入嘴2,本体3的一端设置有凹槽7,导入嘴2设置在凹槽7内,易拆卸,并且导入嘴2的材料是淬火钢,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导入嘴3硬度,即使导入嘴3变形,也只需更换导入嘴3,不用更换本体2,节省模具费用,本体2内侧设置有第一通孔5,导入嘴3内侧设置有第二通孔6,第一通孔5与第二通孔6直径相等,相互连通,第一通孔5外侧设置有硬质合金管1,即使本体内压力过大,硬质合金管1也可以保证模具内部尺寸不变,使强制润滑的压力恒定,避免压力不稳单只拉丝竹节、拉毛、断丝等质量问题的出现。

使用时,导入嘴3与拉丝模具相接,铝包钢杆以一定的速度在牵引轮作用下前进,带动模盒中拉丝粉不断前进,而润滑粉有一定的粒度和粘度,很快充满第一通孔5以及第二通孔6,使铝包钢杆所受应力状态改变,增加了较大的径向压力,使铝包钢杆拉伸变形所需的应力减小,既阻止了铝包钢杆外的铝层拉拔时往后移动,又保证了拉拔时铝包钢杆整体向前进,即实现了铝和钢的同步变形,由于通孔内压入硬质合金管1,所以本体3和导入嘴2不易变形,使用寿命长。

硬质合金管分为两段或者两段以上,分开压入本体内,防止整段压入本体3内造成合金碎裂,增加成本。

本体3外周围这是由加厚块,能够让本体1承受更大的挤压力,增加了本体1的使用寿命。

本体1远离凹槽7的一端设置有锥形凹口8,方便导入润滑剂,让润滑剂不易泄露,影响产品拉丝效果。

导入嘴2与本体3的连接方式是螺纹连接,结构较稳定,使用时不会轻易分开影响生产效率,在导入嘴2受到损坏不能继续工作时,方便拆卸与更换导入嘴。

导入嘴2远离本体3的一端设置有凸起,这样可以保证导入嘴2能够更好地与拉丝模具相连接,一般拉丝模具均设置有凹口,导入嘴2的凸起10可以与拉丝模具的凹口相互配合使用,增加装置稳定性。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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