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连接板加工治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106037发布日期:2020-03-17 16:20阅读:170来源:国知局
一种连接板加工治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连接板加工治具。



背景技术:

在现有的机械加工领域中,对工件进行加工工程,一般采用三轴装夹模式,先将工件固定在工作台上,通过刀具对工件进行加工。而且在加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工件装夹的准确性,避免产生误差。

但在工件加工过程中,加工的工件通常为不规则的表面或者多特征的表面,现有技术中智能通过多次装配、多工序进行加工,从而导致加工效率低下,而且容易发生工件移位。此外,在工件加工过程中,还经常需要对工件的多个面同时进行加工,在加工完成一个表面后需要将工件翻转以加工其他表面。

因此,有必要对现有加工治具进行改进,以提高工件加工效率,减小工作误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就是针对现有的治具加工过程工序较复杂,装夹不方便,加工效率较低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连接板加工治具。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为此本实用新型设有底座和气缸,底座上方连接有支撑块,支撑块设置有两个,两个支撑块平行设置;气缸设置有两个,分别设置在支撑块外侧的底座上方,气缸底部设置有基座,气缸通过基座与底座连接,气缸上端通过缸杆连接有压板,支撑块上方可拆卸连接有载板,载板与支撑块垂直设置,载板下端面中央开设有辅助凹槽,载板上端面高度不一,一侧高度高于另一侧,载板上设置有第一定位销和第二定位销,产品主体通过第一定位销和第二定位销设置在载板上。

优选的,支撑块上端面设置有凹槽,凹槽数量设置有两个。

优选的,压板上设置有螺栓安装孔,压板长边侧分别设置有第一凹槽孔和第二凹槽孔。

优选的,第一定位销设置有两个,分别设置在载板两端;载板上第二定位销的数量设置有四个,分别设置在载板四角处。

优选的,第二定位销为圆柱形结构。

优选的,治具主体材质为冷作工具钢。

优选的,底座上设置有螺栓固定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治具结构简单、装夹简便,通过载板上第一定位销和第二定位销的设置,有效的对加工产品进行精确限位,防止工件发生移位,提高了工件加工效率,减小工件加工误差。通过在支撑块上端设置凹槽,方便取放支撑块;通过在压板上设置凹槽孔,在节约成本的前提下,加工刀具可以通过凹槽孔对工件进行加工,而且通过气缸和压板可以直接一次固定产品进行加工。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右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符号标记说明:

1.底座;2.螺栓固定孔;3.支撑块;4.基座;5.凹槽;6.气缸;7.缸杆;8.压板;9.第一凹槽孔;10.第二凹槽孔;11.载板;12.辅助凹槽;13.第一定位销;14.第二定位销;15.产品主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以助于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本实用新型中所使用的术语如无特殊规定,均为行业内常规术语。

如图1-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连接板加工治具,其设有底座1,底座1为方形板状结构,底座1上设置有螺栓固定孔2,底座1通过螺栓固定孔2上的螺栓固定。

底座1上设置有支撑块3和基座4,支撑块3和基座1均设置有两个;两个支撑块3间隔一定距离平行设置,两个基座1分别设置在支撑块3外侧。支撑块3上端面设置有凹槽5,凹槽5数量设置有两个,通过设置凹槽5,可以方便取放支撑块3。

基座4上方连接有气缸6,气缸6通过缸杆7连接有压板8,压板8上设置有螺栓安装孔,采用配设的螺栓对压板进行固定,压板8长边侧分别设置有第一凹槽孔9和第二凹槽孔10。压板8上开设的第一凹槽孔9和第二凹槽孔10是用来进行产品加工避位用的,工件加工的时候,加工刀具可以穿过第一凹槽孔和第二凹槽孔对工件进行加工。

支撑块3上方可拆卸连接有载板11,载板11与支撑块3垂直设置,载板11下端面中央部位开设有辅助凹槽12,载板11上端面高度不一,一侧高度高于另一侧。载板11上设置有第一定位销13和第二定位销14,第二定位销14为圆柱形结构,产品主体15通过第一定位销13和第二定位销14设置在载板11上,第一定位销13的结构大于第二定位销14。

载板11上第一定位销13设置有两个,分别设置在载板11两端,用于对产品主体15进行定位。载板11上第二定位销14数量设置有四个,分别设置在载板11的四角处,通过第二定位销14的定位,有效的对产品主体15进行限位,提高了加工效率及加工精度,减小工件加工误差。

优选的,治具主体材质为冷作工具钢,冷作工具钢由于硬度高,具有较高的耐磨性,结构更加坚固,从而加工产品时更加稳定,优点显著。

本实用新型通过气缸带动压板对产品主体进行固定,可以直接一次固定产品进行加工。

惟以上所述者,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当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故其等同组件的置换,或依本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所作的等同变化与修改,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涵盖之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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