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固体废物处理用转运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461626发布日期:2020-07-14 16:38阅读:431来源:国知局
一种固体废物处理用转运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固体废物处理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固体废物处理用转运装置。



背景技术:

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以及生活中所淘汰下来的废弃机器废物,一般为塑料等质量较轻的材料与铁块等质量较重的材料组成的机械,由于使用损坏或者被更新的技术所淘汰而成为废弃物,这些被损坏或者被新技术所淘汰的机器的处理,通常是直接将这些废旧机器进行破碎后再进行压实完成处理,在进行破碎后一般通过转运装置转运到压实装置进行压实,但是目前大多数的转运装置都需要人工将粉碎的固体废物搬运至存料箱中,降低了固体废物处理的效率,同时也增加了固体废料处理的人工成本,而且在倾倒至压实装置内,也需要将存料箱一端通过复杂的结构推动进行倾倒,虽然比较方便,但是复杂的结构比较容易故障,增加了维修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固体废物处理用转运装置,解决了固体废物处理后转运装置不易运输到存料箱以及不易排出存料箱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达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固体废物处理用转运装置,包括支撑板、凹槽一、电机、传送带、滚动筒一、转轴一、槽口一、连杆一和连接轴,所述支撑板左端开设有凹槽一,且凹槽一内固定连接有电机,且电机输出轴上固定连接有转轴一,且转轴一上固定连接有滚动筒一,且转轴一前后两侧均活动连接有连杆一,且两个连杆一上均开设有槽口一,且两个槽口一与两个槽口二均通过连接轴铰接,且两个槽口二分别开设在前后两侧的连杆二上,且连接轴前后两侧均套接在轴承二内,且两个轴承二分别卡接在前后两侧的连接块上,且两个连接块右下角均固定连接有电动推杆,且两个电动推杆背离连接块的一侧均固定连接在凹槽二内壁上,且两个连杆二背离连接轴的一端均套接有固定轴一,且固定轴一前后两端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块,且固定轴一上套接有轴承三,且轴承三外圈固定连接有滚动筒二,且滚动筒一与滚动筒二之间活动连接有传送带,且两个固定块均固定连接在存料箱内,且存料箱左侧底端固定连接有轴承一外圈,且轴承一内圈固定连接有固定轴二,且固定轴二前后两端均固定连接有支撑块,且两个支撑块下表面均固定连接在支撑板上,且支撑板中部底端开设有落料通孔二,且落料通孔二上端存料箱下端内壁上开设有落料通孔一,且落料通孔一内设置有挡料板,且挡料板前端固定连接有把手。

优选的,所述支撑板底面四角处均固定连接有滑轮,且支撑板右侧固定连接有手推杆。

优选的,所述落料通孔一设置为中心开设有左右槽口的形状,且左右槽口内活动连接有挡料板左右凸起。

优选的,所述凹槽二右侧内壁上设置有一定角度的斜坡,且斜坡上固定连接有电动推杆。

优选的,所述槽口一与槽口二开设长度为以连杆一与连杆二为两边的三角形的两边之和与第三边的差。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该固体废物处理用转运装置,通过控制电动推杆推动连接块朝左上侧推动,带动通过连接轴铰接的连杆一与连杆二移动,在移动到传送带绷直后电动推杆停止,之后电机转动带动滚动筒一转动,滚动筒一转动带动绷直的传送带转动,进而带动滚动筒二转动使得传送带更加平稳的运行,这时工作人员可以将粉碎的废物由传送带传送至存料箱中完成进料,此过程中减少了人工进行搬运粉碎废物到存料箱中的过程,减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增加了废碎废物转运的效率。

2、该固体废物处理用转运装置,通过手推杆推动支撑板,进而推动滑轮进行转运粉碎的废物到压实装置处,在到达压实装置后将支撑板下底端对准压实装置的压实箱,然后通过把手抽出挡料板,之后通过控制电动推杆向右下端收缩,带动存料箱以固定轴二为中心向左下侧移动,完成了将存料箱中的粉碎废物由落料通孔一掉落至落料通孔二最终到达压实装置的压实箱中的操作,这样的卸料方式再次利用了进料所用的结构,减少了该装置结构的复杂性,方便工作人员维修和更换零件,而且卸料方便快捷增加了工作人员卸料的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正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连杆二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撑板、2凹槽一、3电机、4传送带、5滚动筒一、6转轴一、7槽口一、8连杆一、9连接轴、10槽口二、11连杆二、12固定轴一、13滚动筒二、14固定块、15存料箱、16手推杆、17滑轮、18落料通孔一、19挡料板、20落料通孔二、21支撑块、22轴承一、23固定轴二、24电动推杆、25凹槽二、26连接块、27轴承二、28把手、29轴承三。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固体废物处理用转运装置,包括支撑板1、凹槽一2、电机3、传送带4、滚动筒一5、转轴一6、槽口一7、连杆一8和连接轴9,支撑板1左端开设有凹槽一2,且凹槽一2内固定连接有电机3,且电机3输出轴上固定连接有转轴一6,且转轴一6上固定连接有滚动筒一5,滚动筒一5作为主要带动传送带4的动力源,能够带动整个传送带4转动,使得粉碎后的固体废物能够快捷的到达存料箱15内,一定程度上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且转轴一6前后两侧均活动连接有连杆一8,且两个连杆一8上均开设有槽口一7,且两个槽口一7与两个槽口二10均通过连接轴9铰接,槽口一7和槽口二10能够辅助传送带4绷直和放松,并且使得连杆一8和连杆二11不因没有活动位置而被电动推杆24的推力而损坏,且两个槽口二10分别开设在前后两侧的连杆二11上,且连接轴9前后两侧均套接在轴承二27内,且两个轴承二27分别卡接在前后两侧的连接块26上,且两个连接块26右下角均固定连接有电动推杆24,且两个电动推杆24背离连接块26的一侧均固定连接在凹槽二25内壁上,且两个连杆二11背离连接轴9的一端均套接有固定轴一12,且固定轴一12前后两端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块14,固定块14能够辅助滚动筒二13的相对位置,并能够连接固定块14与连杆二11,使得连杆二11移动位置时带动固定块14以及存料箱15移动,进而完成使得存料箱15内的粉碎后固体废物全部倾倒出存料箱15内,且固定轴一12上套接有轴承三29,且轴承三29外圈固定连接有滚动筒二13,且滚动筒一5与滚动筒二13之间活动连接有传送带4,且两个固定块14均固定连接在存料箱15内,存料箱15由于传送带4的存在而设置的很高,存放更多的粉碎后固体废物,增加转运粉碎后的固体废物的效率,且存料箱15左侧底端固定连接有轴承一22外圈,且轴承一22内圈固定连接有固定轴二23,且固定轴二23前后两端均固定连接有支撑块21,且两个支撑块21下表面均固定连接在支撑板1上,且支撑板1中部底端开设有落料通孔二20,且落料通孔二20上端存料箱15下端内壁上开设有落料通孔一18,且落料通孔一18内设置有挡料板19,且挡料板19前端固定连接有把手28,把手28能够方便工作人员将挡料板19从落料通孔一18内抽出。

支撑板1底面四角处均固定连接有滑轮17,且支撑板1右侧固定连接有手推杆16,手推杆16能够方便工作人员在转运废碎的固体废物时,方便操控滑轮17移动尽快到达转运位置。

落料通孔一18设置为中心开设有左右槽口的形状,且左右槽口内活动连接有挡料板19左右凸起,落料通孔一18内设置的左右槽口能够方便挡料板19的插放和抽取。

凹槽二25右侧内壁上设置有一定角度的斜坡,且斜坡上固定连接有电动推杆24,斜坡上固定连接有电动推杆24,能够使得电动推杆24推动时有一定角度,能够方便连杆一8与连杆二11方便平直使得传动带绷直。

槽口一7与槽口二10开设长度为以连杆一8与连杆二11为两边的三角形的两边之和与第三边的差,这样的槽口一7和槽口二10,能够保证电动推杆24将连杆一8与连杆二11推动至夹角为一百八十度时,槽口一7和槽口二10内的连接轴9移动至槽口一7和槽口二10一侧顶端,进而使得连杆一8与连杆二11不再移动,达到使得连杆一8与连杆二11不会重叠更多的部分,进而使传送带4绷直进行传送废物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操作步骤为:

s1、装置需要进料时,控制电动推杆24推动连接块26朝左上侧推动,连接块26移动带动连接轴9移动,进而带动通过连接轴9铰接的连杆一8与连杆二11移动,在移动到传送带4绷直后电动推杆24固定不动,之后电机3转动带动转轴一6转动,转轴一6转动带动滚动筒一5转动,滚动筒一5转动带动绷直的传送带4转动,进而带动滚动筒二13转动使得传送带4更加平稳的运行,这时工作人员可以将粉碎的废物由传送带4传送至存料箱15中完成进料;

s2、在完成进料后通过手推杆16推动支撑板1,进而推动滑轮17进行转运粉碎的废物到压实装置处,在到达压实装置后将支撑板1下底端对准压实装置的压实箱,然后通过把手28抽出挡料板19,之后控制电动推杆24向右下端收缩,进而带动连杆一8与连杆二11向右下侧移动,使得两个固定块14向左下侧移动,最终带动存料箱15以固定轴二23为中心向左下侧移动,达到了使得存料箱15的粉碎废物向存料箱15内的落料通孔一18内移动的目的,完成了将存料箱15中的粉碎废物由落料通孔一18掉落至落料通孔二20最终到达压实装置的压实箱中的操作。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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