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五金件生产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049810发布日期:2020-11-25 15:21阅读:109来源:国知局
一种五金件生产夹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五金生产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五金件生产夹具。



背景技术:

在五金加工生产过程中,为了使得工人能够更方便更好地对五金件进行加工,通常需要对五金件进行固定。现有的五金件固定装置在使用时不便于对不同尺寸的五金件进行夹持,并且现有的五金件夹持装置在使用时,对外表规整的五金件能够起到良好的夹持效果,对外表不规整的五金件加持效果较差,为此,我们提出一种五金件生产夹具。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五金件生产夹具,具备便于对不同尺寸的五金件进行夹持,同时对外表不规整的五金件夹持效果较好等优点,解决了现有的夹持装置不便于对不同尺寸的五金件进行夹持,对外表不规整的五金件夹持效果较差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五金件生产夹具,包括底板,底板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减震垫板,所述底板顶端的中央开设有二号滑槽,所述二号滑槽内壁左端的中央开设有一号内置凹槽,所述一号内置凹槽内壁顶端的和底端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块,两个所述固定块互相靠近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电机,所述电机输出轴的右端固定连接有螺纹柱,所述螺纹柱位于二号滑槽内部,所述二号滑槽内壁右端的中央开设有三号内置凹槽,所述螺纹柱的右端固定连接有一号转动卡块,所述一号转动卡块与三号内置凹槽转动连接,所述一号转动卡块与三号内置凹槽相卡合,通过设置的减震垫板,能够减小电机在转动时产生的震动,从而减小了震动对五金件加持的影响,使得装置能够更好的对五金件进行夹持。

本实用新型的五金件生产夹具,其中二号滑槽内部的左右两侧均滑动有固定杆,两个所述固定杆的底端均与螺纹柱螺纹连接,两个所述固定杆互相靠近一侧的下端均固定连接有卡合弹簧,所述螺纹柱位于卡合弹簧的内部,通过设置的固定杆的底端与螺纹柱螺纹连接,在转动螺纹柱的时候能够带动固定杆左右移动,从而能够适应不同尺寸的五金件对其进行夹持。

本实用新型的五金件生产夹具,其中两个固定杆互相远离一侧的上端均固定连接有放置板,两个所述放置板的顶端均与固定杆的顶端位于同一水平面,两个所述放置板的底端均固定连接有斜杆,两个所述斜杆互相靠近的一端均与固定杆固定连接,通过设置的放置板,当在对五金件进行加工时,工人能够将手放置在放置板上,减少了加工时工人手部的负担。

本实用新型的五金件生产夹具,其中两个固定杆顶端的中央均开设有一号滑槽,两个所述一号滑槽的顶端均转动连接有内六角螺栓,两个所述一号滑槽内壁底端的中央均开设有二号内置凹槽,两个所述内六角螺栓底端的中央均固定连接有二号转动卡块,两个所述二号转动卡块均与二号内置凹槽相卡合,通过设置的内六角螺栓,能够带动连接块上下移动,从而在不同的高度对五金件进行夹持,更便于工人对五金件进行加工。

本实用新型的五金件生产夹具,其中两个内六角螺栓的外部均螺纹连接有连接块,两个所述连接块均与一号滑槽滑动连接,两个所述连接块互相靠近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卡合板,两个所述卡合板互相靠近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卡合垫,通过设置的卡合板和卡合垫,便于对五金件进行夹持,从而便于对五金件的加工进行加工处理。

本实用新型的五金件生产夹具,其中卡合垫和减震垫板均由橡胶制成,所述卡合板的顶端与卡合垫的顶端位于同一平面,所述卡合板的底端与卡合垫的底端位于同一平面,通过设置的卡合垫有橡胶制成,当对外表不规整的五金件进行夹持时,卡合垫会受到五金件的挤压形成凹槽对五金件进行卡合,从而增强了对五金件的加持效果,减小了在夹持过程中五金件与卡合板发生分离的可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减震垫板,能够减小电机在转动时产生的震动,从而减小了震动对五金件加持的影响,使得装置能够更好的对五金件进行夹持,通过设置的固定杆的底端与螺纹柱螺纹连接,在转动螺纹柱的时候能够带动固定杆左右移动,从而能够适应不同尺寸的五金件对其进行夹持,通过设置的放置板,当在对五金件进行加工时,工人能够将手放置在放置板上,减少了加工时工人手部的负担。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内六角螺栓,能够带动连接块上下移动,从而在不同的高度对五金件进行夹持,更便于工人对五金件进行加工,通过设置的卡合板和卡合垫,便于对五金件进行夹持,从而便于对五金件的加工进行加工处理,通过设置的卡合垫有橡胶制成,当对外表不规整的五金件进行夹持时,卡合垫会受到五金件的挤压形成凹槽对五金件进行卡合,从而增强了对五金件的加持效果,减小了在夹持过程中五金件与卡合板发生分离的可能。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正面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b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板;2、电机;3、固定块;4、一号内置凹槽;5、斜杆;6、放置板;7、内六角螺栓;8、卡合板;9、卡合垫;10、一号滑槽;11、连接块;12、一号转动卡块;13、螺纹柱;14、固定杆;15、卡合弹簧;16、二号滑槽;17、减震垫板;18、二号内置凹槽;19、二号转动卡块;20、三号内置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以图式揭露本实用新型的多个实施方式,为明确说明起见,许多实务上的细节将在以下叙述中一并说明。然而,应了解到,这些实务上的细节不应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就是说,在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中,这些实务上的细节是非必要的。此外,为简化图式起见,一些习知惯用的结构与组件在图式中将以简单的示意的方式绘示之。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并非特别指称次序或顺位的意思,亦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其仅仅是为了区别以相同技术用语描述的组件或操作而已,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的五金件生产夹具,包括底板1,底板1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减震垫板17,底板1顶端的中央开设有二号滑槽16,二号滑槽16内壁左端的中央开设有一号内置凹槽4,一号内置凹槽4内壁顶端的和底端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块3,两个固定块3互相靠近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电机2,电机2输出轴的右端固定连接有螺纹柱13,螺纹柱13位于二号滑槽16内部,二号滑槽16内壁右端的中央开设有三号内置凹槽20,螺纹柱13的右端固定连接有一号转动卡块12,一号转动卡块12与三号内置凹槽20转动连接,一号转动卡块12与三号内置凹槽20相卡合,通过设置的减震垫板17,能够减小电机2在转动时产生的震动,从而减小了震动对五金件加持的影响,使得装置能够更好的对五金件进行夹持。

二号滑槽16内部的左右两侧均滑动有固定杆14,两个固定杆14的底端均与螺纹柱13螺纹连接,两个固定杆14互相靠近一侧的下端均固定连接有卡合弹簧15,螺纹柱13位于卡合弹簧15的内部,通过设置的固定杆14的底端与螺纹柱13螺纹连接,在转动螺纹柱13的时候能够带动固定杆14左右移动,从而能够适应不同尺寸的五金件对其进行夹持。

两个固定杆14互相远离一侧的上端均固定连接有放置板6,两个放置板6的顶端均与固定杆14的顶端位于同一水平面,两个放置板6的底端均固定连接有斜杆5,两个斜杆5互相靠近的一端均与固定杆14固定连接,通过设置的放置板6,当在对五金件进行加工时,工人能够将手放置在放置板6上,减少了加工时工人手部的负担。

两个固定杆14顶端的中央均开设有一号滑槽10,两个一号滑槽10的顶端均转动连接有内六角螺栓7,两个一号滑槽10内壁底端的中央均开设有二号内置凹槽18,两个内六角螺栓7底端的中央均固定连接有二号转动卡块19,两个二号转动卡块19均与二号内置凹槽18相卡合,通过设置的内六角螺栓7,能够带动连接块11上下移动,从而在不同的高度对五金件进行夹持,更便于工人对五金件进行加工。

两个内六角螺栓7的外部均螺纹连接有连接块11,两个连接块11均与一号滑槽10滑动连接,两个连接块11互相靠近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卡合板8,两个卡合板8互相靠近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卡合垫9,通过设置的卡合板8和卡合垫9,便于对五金件进行夹持,从而便于对五金件的加工进行加工处理。

卡合垫9和减震垫板17均由橡胶制成,卡合板8的顶端与卡合垫9的顶端位于同一平面,卡合板8的底端与卡合垫9的底端位于同一平面,通过设置的卡合垫9有橡胶制成,当对外表不规整的五金件进行夹持时,卡合垫9会受到五金件的挤压形成凹槽对五金件进行卡合,从而增强了对五金件的加持效果,减小了在夹持过程中五金件与卡合板8发生分离的可能。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启动电机2,带动螺纹柱13转动,带动两个固定杆14向着互相远离的方向移动,然后将需要夹持的五金件放置在两个卡合板8之间,同时转动内六角螺栓7,使得两个卡合板8移动到指定位置,再启动电机2,带动螺纹柱13转动,使得两个固定杆14向着互相靠近的方向移动,从而能够对不同尺寸五金件进行夹持,同时不需要调整过多的结构,当五金件的外表不规整时,五金件会与橡胶制成的卡合垫9相卡合,不规整的外表会对卡合垫9进行挤压形成不同的形状,增大了五金件与卡合垫9之间的摩擦力,从而能够对外表不规整的五金件起到良好的夹持效果。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理的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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