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冲压模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零部件冲压成型模具。
背景技术:2.冲压,是在室温下,利用安装在压力机上的模具对材料施加压力,使其产生分离或塑性变形,从而获得所需零件的一种压力加工方法;
3.而现有的冲压成型模具在进行汽车零部件制造时,容易造成边缘翘起,如进行钣金件冲压加工时,中部受到压力发生变形成型后,边缘受到中部冲压的影响,容易发生翘起的问题,影响钣金件的整体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汽车零部件冲压成型模具。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汽车零部件冲压成型模具,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端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导向柱,两个所述导向柱的上端固定连接有上连接座,所述上连接座的下端中部安装有中液压机,所述上连接座的下端两侧安装有侧液压机,两个所述侧液压机上共同连接有活动板,所述活动板两端套设在导向柱上,所述中液压机上连接有上模,所述底座上安装有下模,且下模上开设有对应上模的冲压型槽。
7.优选地,所述活动板的下端固定连接有压板,所述压板上滑动连接有缓冲板,所述缓冲板套在上模上,所述缓冲板的上端固定连接有多个活动柱,所述活动柱上套设有多个缓冲弹簧。
8.优选地,所述活动柱穿出活动板上端并固定连接有防脱头。
9.优选地,所述缓冲板的下端设置有橡胶垫。
10.优选地,所述缓冲板上的活动柱分别位于上模的两侧。
11.优选地,所述侧液压机位于活动板两侧的中部。
12.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好处:
13.1、本实用新型中液压机带动上模对下模上的钣金件进行冲压成型,然后通过中液压机带动活动板、压板和缓冲板进行下压,对钣金件将进行侧边的压平工作,压板配合活动板对钣金件进行边缘压制,起到边缘压平的效果,避免钣金件冲压时发生边缘翘起的问题;
14.2、通过缓冲板预先接触到钣金件,可以起到缓冲的作用,缓冲板则带动多个活动柱发生移动,同时挤压缓冲弹簧,缓冲板进行移动,从而避免压板快速冲压损坏钣金件的问题。
附图说明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汽车零部件冲压成型模具的结构图;
16.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汽车零部件冲压成型模具的缓冲板俯视连接图;
17.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汽车零部件冲压成型模具的缓冲板侧视连接图。
18.图中:1底座、2导向柱、3活动板、4侧液压机、5中液压机、6压板、7上模、8缓冲板、9冲压型槽、10下模、11缓冲弹簧、12活动柱。
具体实施方式
19.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2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1.参照图1-3,一种汽车零部件冲压成型模具,包括底座1,底座1上端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导向柱2,两个导向柱2的上端固定连接有上连接座,上连接座的下端中部安装有中液压机5,上连接座的下端两侧安装有侧液压机4,两个侧液压机4上共同连接有活动板3,活动板3两端套设在导向柱2上,中液压机5上连接有上模7,底座1上安装有下模10,且下模10上开设有对应上模7的冲压型槽9,中液压机5带动上模7,用于起到冲压成型作用,侧液压机4带动活动板3起到冲压件侧边压平作用,避免冲压时冲压件发生边缘翘起的问题。
22.进一步的,活动板3的下端固定连接有压板6,压板6上滑动连接有缓冲板8,缓冲板8套在上模7上,缓冲板8的上端固定连接有多个活动柱12,活动柱12上套设有多个缓冲弹簧11,通过缓冲板8带动多个活动柱12进行移动,配合多个缓冲弹簧11,起到对冲压件缓冲的作用。
23.活动柱12穿出活动板3上端并固定连接有防脱头,避免缓冲板8脱离。缓冲板8的下端设置有橡胶垫,起到防护的作用,避免压伤钣金件。缓冲板8上的活动柱12分别位于上模7的两侧,通过两列对称的的活动柱12配合多个缓冲弹簧11起到缓冲的效果。侧液压机4位于活动板3两侧的中部,与活动柱12相避开。
24.本实用新型使用时,中液压机5带动上模7对下模10上的钣金件进行冲压成型,然后通过中液压机5带动活动板3、压板6和缓冲板8进行下压,对钣金件将进行侧边的压平工作,避免钣金件冲压时发生边缘翘起的问题,通过缓冲板8预先接触到钣金件,可以起到缓冲的作用,然后压板6配合活动板3对钣金件进行边缘压制,起到边缘压平的效果。
25.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