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钢丝绳,尤其涉及一种用于钢丝绳的截断装置。
背景技术:2.钢丝绳是将力学性能和几何尺寸符合要求的钢丝按照一定的规则捻制在一起的螺旋状钢丝束,钢丝绳由钢丝、绳芯及润滑脂组成,而截断装置被广泛应用于钢丝绳的截断,但是现有技术中的截断装置在使用时存在未设有限位机构,使得钢丝绳的截面不平整,从而大大降低了其使用效果,因此我们提出了一种用于钢丝绳的截断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3.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种用于钢丝绳的截断装置。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之一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实现:
5.一种用于钢丝绳的截断装置,包括箱体,所述箱体的左侧内壁和右侧内壁固定连接有同一个固定板,所述箱体的左壁和右壁分别开设有通孔,所述固定板的顶部靠近左右两侧处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撑板,且两个第一支撑板相靠近的一侧侧壁分别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有丝杆,且丝杆上套接有第一伞形齿轮,所述第一伞形齿轮上啮合有第二伞形齿轮,所述第二伞形齿轮的前壁通过转轴和轴承活动连接有第二支撑板,且第二支撑板的底部与固定板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第二伞形齿轮上转轴的前端穿过轴承的内圈,并延伸至第二支撑板外固定连接有u形杆,所述丝杆上安装有两个螺纹轮,且螺纹轮的后壁通过连接板固定连接有移动块,所述移动块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一滑块,且固定板上开设有与第一滑块相匹配的第一滑槽,所述移动块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一u形板,且第一u形板内设置有弧形板,所述弧形板的前壁和后壁分别通过连接杆固定连接有第二滑块,且第一u形板上开设有与第二滑块相匹配的第二滑槽,所述第一u形板的顶部通过螺杆和螺孔活动连接有转动轮,且螺杆的底端穿过螺孔的内圈,并且延伸至第一u形板内通过轴承与弧形板的顶部活动连接。
6.进一步的,所述箱体的内腔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一电动伸缩杆,且第一电动伸缩杆的底端固定连接有第二u形板,所述第二u形板的右壁安装有电机,且第二u形板的左侧内壁和右侧内壁分别通过转轴和轴承活动连接有截断轮,所述截断轮右壁上的转轴的右端穿过轴承的内圈,并延伸至第二u形板外与电机的输出轴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板上与截断轮相对应的位置开设有通槽。
7.进一步的,所述箱体的左侧内壁和右侧内壁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二电动伸缩杆,且两个第二电动伸缩杆相靠近的一侧侧壁分别固定连接有推板,所述箱体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导料管,且导料管的顶部与箱体的内部相连通,并且导料管上安装有阀门。
8.进一步的,所述第二u形板的左壁和右壁分别固定连接有喷头,所述箱体的左侧内壁和右侧内壁分别安装有水箱,且水箱的顶部开设有注水口,所述水箱上安装有水管,且水
管上安装有水泵,所述水管的另一端与喷头的进水口套接。
9.进一步的,所述箱体的内腔顶部靠近左右两侧处分别安装有电灯,且两个电灯为左右对称设置。
10.进一步的,所述箱体的前壁安装有两个活动门,且活动门上安装有钢化玻璃。
11.进一步的,所述箱体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若干个均匀分布的固定杆,且固定杆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底座。
12.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3.1、在本技术方案中,通过转动轮、第一u形板、弧形板和连接杆之间的相互配合,可实现对弧形板进行有效的升降调节,起到对钢丝绳进行有效的夹持,使得其具有夹持机构,达到截断时不易松动的目的,从而有效的提高了其使用效率;
14.2、在本技术方案中,通过第一伞形齿轮、第二伞形齿轮、u形杆和丝杆之间的相互配合,可实现对两个移动块进行有效的相向或反向平移控制,使得其对钢丝绳进行有效的拉直,达到截断时钢丝绳截断面平整的目的,从而有效的提高了其使用效果。
15.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16.图1为本实施例的立体图;
17.图2为本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图2中的固定板俯视图;
19.图4为图2中的移动块右视图。
20.图中:1、箱体;2、推板;3、固定杆;4、第二电动伸缩杆;5、丝杆;6、水泵;7、电灯;8、第一电动伸缩杆;9、第二u形板;10、第一u形板;11、移动块;12、螺纹轮;13、固定板;14、截断轮;15、电机;16、钢化玻璃;17、第一伞形齿轮;18、u形杆;19、第二伞形齿轮;20、弧形板。
具体实施方式
21.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相冲突的前提下,以下描述的各实施例之间或各技术特征之间可以任意组合形成新的实施例。
22.需要说明的是,当组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组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设置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设置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23.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24.请参阅图1至图4,一种用于钢丝绳的截断装置,包括箱体1,箱体1的左侧内壁和右侧内壁固定连接有同一个固定板13,箱体1的左壁和右壁分别开设有通孔,固定板13的顶部靠近左右两侧处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撑板,且两个第一支撑板相靠近的一侧侧壁分别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有丝杆5,且丝杆5上套接有第一伞形齿轮17,第一伞形齿轮17上啮合有第二伞形齿轮19,第二伞形齿轮19的前壁通过转轴和轴承活动连接有第二支撑板,且第二支撑板的底部与固定板13的顶部固定连接,第二伞形齿轮19上转轴的前端穿过轴承的内圈,并延伸至第二支撑板外固定连接有u形杆18,丝杆5上安装有两个螺纹轮12,且螺纹轮12的后壁通过连接板固定连接有移动块11,移动块1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一滑块,且固定板13上开设有与第一滑块相匹配的第一滑槽,通过第一伞形齿轮17、第二伞形齿轮19、u形杆18和丝杆5之间的相互配合,可实现对两个移动块11进行有效的相向或反向平移控制,使得其对钢丝绳进行有效的拉直,达到截断时钢丝绳截断面平整的目的,从而有效的提高了其使用效果,移动块1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一u形板10,且第一u形板10内设置有弧形板20,弧形板20的前壁和后壁分别通过连接杆固定连接有第二滑块,且第一u形板10上开设有与第二滑块相匹配的第二滑槽,第一u形板10的顶部通过螺杆和螺孔活动连接有转动轮,且螺杆的底端穿过螺孔的内圈,并且延伸至第一u形板10内通过轴承与弧形板20的顶部活动连接,通过转动轮、第一u形板10、弧形板20和连接杆之间的相互配合,可实现对弧形板20进行有效的升降调节,起到对钢丝绳进行有效的夹持,使得其具有夹持机构,达到截断时不易松动的目的,从而有效的提高了其使用效率,箱体1的内腔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一电动伸缩杆8,且第一电动伸缩杆8的底端固定连接有第二u形板9,第二u形板9的右壁安装有电机15,且第二u形板9的左侧内壁和右侧内壁分别通过转轴和轴承活动连接有截断轮14,截断轮14右壁上的转轴的右端穿过轴承的内圈,并延伸至第二u形板9外与电机15的输出轴固定连接,固定板13上与截断轮14相对应的位置开设有通槽,箱体1的左侧内壁和右侧内壁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二电动伸缩杆4,且两个第二电动伸缩杆4相靠近的一侧侧壁分别固定连接有推板2,箱体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导料管,且导料管的顶部与箱体1的内部相连通,并且导料管上安装有阀门,起到导出箱体1底部废水的目的,第二u形板9的左壁和右壁分别固定连接有喷头,箱体1的左侧内壁和右侧内壁分别安装有水箱,且水箱的顶部开设有注水口,水箱上安装有水管,且水管上安装有水泵6,水管的另一端与喷头的进水口套接,起到冲洗的作用,箱体1的内腔顶部靠近左右两侧处分别安装有电灯7,且两个电灯7为左右对称设置,起到照明的作用,箱体1的前壁安装有两个活动门,且活动门上安装有钢化玻璃16,使得其便于使用,箱体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若干个均匀分布的固定杆3,且固定杆3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底座,起到支撑的目的,第二电动伸缩杆4、水泵6、电灯7、第一电动伸缩杆8和电机15分别通过外接电源线电性连接有控制开关。
25.工作原理:在本技术方案中,首先打开活动门,将钢丝绳的一端通过箱体1上的通孔穿入第一u形板10内,通过转动轮,转动轮通过螺杆带动弧形板20向下或向上平移,弧形板20向下平移并对钢丝绳进行有效的限位,可实现对弧形板20进行有效的升降调节,起到对钢丝绳进行有效的夹持,使得其具有夹持机构,达到截断时不易松动的目的,从而有效的提高了其使用效率,通过u形杆18,u形杆18带动第二伞形齿轮19带动第一伞形齿轮17转动,第一伞形齿轮17通过丝杆5带动两个螺纹轮12相向或反向平移,螺纹轮12通过连接板带动移动块11向左或向右平移,可实现对两个移动块11进行有效的相向或反向平移控制,使得
其对钢丝绳进行有效的拉直,达到截断时钢丝绳截断面平整的目的,从而有效的提高了其使用效果,启动电机15,电机15通过输出轴带动截断轮14转动,启动第一电动伸缩杆8,第一电动伸缩杆8向下延伸或向上收缩,并带动截断轮14向下与钢丝绳接触,对钢丝绳进行有效的截断,截断完毕后,启动水泵6,水泵6将水箱内的水导入到喷头中,喷头对固定板13进行有效的冲洗,启动第二电动伸缩杆4,第二电动伸缩杆4通过推板2将箱体1底部的废水导向导料管中,打开阀门,废水通过导料管从箱体1内流出。
26.上述实施方式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所做的任何非实质性的变化及替换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