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用于多种产品的加工中心用夹持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324373发布日期:2022-06-08 00:22阅读:202来源:国知局
一种适用于多种产品的加工中心用夹持工装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夹持工装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适用于多种产品的加工中心用夹持工装。


背景技术:

2.工装,即工艺装备:指制造过程中所用的各种工具的总称。包括刀具/夹具/模具/量具/检具/辅具/钳工工具/工位器具等。工装为其通用简称。夹具是加工时用来迅速紧固工件,使机床、刀具、工件保持正确相对位置的工艺装置。也就是说workholding工装夹具是机械加工不可缺少的部件,在机床技术向高速、高效、精密、复合、智能、环保方向发展的带动下,夹具技术正朝着高精、高效、模块、组合、通用、经济方向发展。在机床上加工工件时,为使工件的表面能达到图纸规定的尺寸、几何形状以及与其他表面的相互位置精度等技术要求,加工前必须将工件装好(定位)、夹牢(夹紧)。
3.现有的夹持工装都是对特定的工件进行夹持,无法满足一个夹持工装夹持多个工件的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的夹持工装都是对特定的工件进行夹持,无法满足一个夹持工装夹持多个工件的效果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适用于多种产品的加工中心用夹持工装,该夹持工装包括夹持工装总成,所述的夹持工装总成包括底座总成和夹持机构,该组件配合使用可以有效解决现有的夹持工装都是对特定的工件进行夹持,无法满足一个夹持工装夹持多个工件的效果的问题。
5.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6.一种适用于多种产品的加工中心用夹持工装,包括夹持工装总成,所述的夹持工装总成包括底座总成和夹持机构,所述的夹持机构装配在底座总成的上端面,所述的夹持机构包括动力总成和捆绑总成,所述的捆绑总成装配在第一捆绑带上。
7.优选地,所述的动力总成包括对称的横板,所述的两侧横板的相对面上都装配有竖板,两侧竖板上设置有对称的安装槽,两侧安装槽的内部装配有对称的转动辊,横板的底部设置有安装底壳,安装底壳的内部装配有对称的伸缩杆,伸缩杆的上端与横板的底部连接,安装底壳的底部中心处装配有插块,插块上设置有螺纹孔,通过两侧横板底部装配的螺纹孔与螺纹杆的两端螺纹连接,使得螺纹杆在转动时两侧横板同时向内或者向外移动。
8.优选地,所述的横板的上端面装配有对称的缠绕辊,两侧缠绕辊的底部都装配有齿轮,且两侧的齿轮相互齿接,其中一个缠绕辊的底部装配有第二电机。
9.优选地,所述的捆绑总成包括第一捆绑带,所述的第一捆绑带的中心处设置有滑槽,且靠近顶端的位置上设置有实心部,滑槽的内部套接有第二捆绑带,且第二捆绑带的顶点与实心部处进行限位,通过齿轮之间的相互齿接使得只使用一个第二电机提供动力即可带动两侧齿轮转动。
10.优选地,所述的底座总成包括底板,所述的底板的上端面中心处设置有凹槽,凹槽的内部装配有螺纹杆,螺纹杆的两端螺纹相反,螺纹杆的一端穿透底板并装配有第一电机。
11.优选地,所述的两侧螺纹孔与螺纹杆的两端螺纹连接,第一捆绑带与一侧横板上装配的对称的缠绕辊套接,第二捆绑带与另一侧横板上装配的对称的缠绕辊套接。
12.有益效果
13.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4.(1)本实用新型中,在对需要夹持的零件进行夹持时,通过第一电机的转动使得两侧横板同时向外侧移动,通过两侧第二电机的转动使得两侧缠绕辊将第一捆绑带和第二捆绑带同时放长,使得第一捆绑带和第二捆绑带的相交处的空间变大,然后将工件放置在第一捆绑带和第二捆绑带相交的内部空间里,此时通过第二电机的转动开始收紧第一捆绑带和第二捆绑带,使得第一捆绑带和第二捆绑带将工件捆紧,再通过第一电机转动使得两侧竖板向中间移动把工件夹住即可实现夹持工装,且通过第一捆绑带和第二捆绑带能够使得无论工件的外形如何复杂都可以将其夹持。
15.(2)本实用新型中,通过两侧第二电机的转动使得两侧缠绕辊将第一捆绑带和第二捆绑带同时放长,使得第一捆绑带和第二捆绑带距离竖板的距离变大,将工件放置在第一捆绑带或者第二捆绑带与竖板之间,通过第二电机的旋转即可完成一侧单独捆绑,在通过第一电机调整两侧竖板的位置再通过竖板进行夹持,使得使用更加多样化,通过转动辊能够对第一捆绑带或者第二捆绑带起到保护的作用,增加其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一种适用于多种产品的加工中心用夹持工装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底座总成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夹持机构结构示意图;
19.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动力总成结构示意图;
20.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动力总成背部结构示意图;
21.图6为本实用新型中捆绑总成结构示意图。
22.图中各附图标注与部件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如下:
23.1、夹持工装总成;
24.2、底座总成;21、底板;22、第一电机;23、凹槽;24、螺纹杆;
25.3、夹持机构;31、动力总成;311、横板;312、竖板;313、安装槽;314、转动辊;
26.315、插块;316、螺纹孔;317、安装底壳;318、伸缩杆;319、第二电机;
27.3110、缠绕辊;3111、齿轮;32、捆绑总成;321、第一捆绑带;322、滑槽;
28.323、第二捆绑带;324、实心部。
具体实施方式
29.下面结合具体实用新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进行描述。
30.实施例1
31.如图1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一优选实施方式的一种适用于多种产品的加工中心用夹持工装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的一种适用于多种产品的加工中心用夹持工装,包括夹
持工装总成1,所述的夹持工装总成1包括底座总成2和夹持机构3,所述的夹持机构3装配在底座总成2的上端面。
32.如图2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中底座总成结构示意图,所述的底座总成2包括底板21,所述的底板21的上端面中心处设置有凹槽23,凹槽23的内部装配有螺纹杆24,螺纹杆24的两端螺纹相反,螺纹杆24的一端穿透底板21并装配有第一电机22;通过第一电机22转动带动螺纹杆24转动,能够调整夹持机构3的位置。
33.如图3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中夹持结构示意图,所述的夹持机构3包括动力总成31和捆绑总成32,所述的捆绑总成32装配在第一捆绑带321上;通过动力总成31能够调整左上下的位置,并给捆绑总成32提供动力,通过捆绑总成32能够将工件捆绑住。
34.如图4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中动力总成结构示意图,所述的动力总成31包括对称的横板311,所述的两侧横板311的相对面上都装配有竖板312,两侧竖板312上设置有对称的安装槽313,两侧安装槽313的内部装配有对称的转动辊314,横板311的底部设置有安装底壳317,安装底壳317的内部装配有对称的伸缩杆318,伸缩杆318的上端与横板311的底部连接,安装底壳317的底部中心处装配有插块315,插块315上设置有螺纹孔316;通过两侧转动辊314之间用于穿过捆绑总成32,通过伸缩杆318的升高与降低用于调整横板311和竖板312的高度。
35.如图5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中动力总成背部结构示意图,所述的横板311的上端面装配有对称的缠绕辊3110,两侧缠绕辊3110的底部都装配有齿轮3111,且两侧的齿轮3111相互齿接,其中一个缠绕辊3110的底部装配有第二电机319;通过缠绕辊3110用于缠绕捆绑总成32。
36.如图6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中捆绑总成结构示意图,所述的捆绑总成32包括第一捆绑带321,所述的第一捆绑带321的中心处设置有滑槽322,且靠近顶端的位置上设置有实心部324,滑槽322的内部套接有第二捆绑带323,且第二捆绑带323的顶点与实心部324处进行限位;通过滑槽322能够使得第二捆绑带323在其内部滑动,通过实心部324能够对第二捆绑带323进行限位,避免从第一电机22的内部脱落。
37.所述的两侧螺纹孔316与螺纹杆24的两端螺纹连接,第一捆绑带321与一侧横板311上装配的对称的缠绕辊3110套接,第二捆绑带323与另一侧横板311上装配的对称的缠绕辊3110套接。
38.工作原理:在对需要夹持的零件进行夹持时,通过第一电机22的转动使得两侧横板311同时向外侧移动,通过两侧第二电机319的转动使得两侧缠绕辊3110将第一捆绑带321和第二捆绑带323同时放长,使得第一捆绑带321和第二捆绑带323的相交处的空间变大,然后将工件放置在第一捆绑带321和第二捆绑带323相交的内部空间里,此时通过第二电机319的转动开始收紧第一捆绑带321和第二捆绑带323,使得第一捆绑带321和第二捆绑带323将工件捆紧,再通过第一电机22转动使得两侧竖板312向中间移动把工件夹住即可实现夹持工装,且通过第一捆绑带321和第二捆绑带323能够使得无论工件的外形如何复杂都可以将其夹持。
39.实施例2
40.如图1-6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另一优选实施方式的一种适用于多种产品的加工中心用夹持工装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的一种适用于多种产品的加工中心用夹持工装,在
实施例1的基础上,通过两侧第二电机319的转动使得两侧缠绕辊3110将第一捆绑带321和第二捆绑带323同时放长,使得第一捆绑带321和第二捆绑带323距离竖板312的距离变大,将工件放置在第一捆绑带321或者第二捆绑带323与竖板312之间,通过第二电机319的旋转即可完成一侧单独捆绑,在通过第一电机22调整两侧竖板312的位置再通过竖板312进行夹持,使得使用更加多样化,通过转动辊314能够对第一捆绑带321或者第二捆绑带323起到保护的作用,增加其使用寿命。
41.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的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所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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