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托盘车前架围板焊接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921993发布日期:2022-10-25 17:58阅读:69来源:国知局
一种托盘车前架围板焊接工装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托盘车前架围板焊接工装。


背景技术:

2.托盘车前架围板作为叉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在叉车搬运货物过程中保持货物的稳定性,同时防止对叉车主体造成损坏。
3.现有技术中,托盘车前架围板的焊接大多由操作人员将多个零件对接后再进行焊接,操作人员手动对完成各零件对接的精度较低,焊接过程中底板和各连接板之间的相对位置也会发生变化,焊接后很容易造成连接板位置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情况,使托盘车前架围板整体生产质量低,无法准确的进行安装。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出一种定位精准、夹持稳定的托盘车前架围板焊接工装。
5.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出一种托盘车前架围板焊接工装,所述托盘车前架围板包括底板和连接板,且所述底板和/或连接板上设有定位孔,所述连接板包括第一连接板、第二连接板和第三连接板,所述工装包括有:
6.底架;
7.置放组件,设置在所述底架上,所述置放组件包括若干个用于放置所述底板的置放台;
8.夹持机构,设置在所述底架上,所述夹持机构包括多个夹持组件,多个所述夹持组件绕所述底板的周向设置;且所述夹持组件用于将所述底板夹持于所述置放台上,并可将所述连接板抵于所述底板上。
9.进一步地,所述底架上设有安装孔,所述置放台的一端可拆卸的穿设在所述安装孔中,所述置放台的另一端抵于所述底板上。
10.进一步地,所述置放台设置有多个,多个所述置放台分别位于所述底板的四角处和中部。
11.进一步地,还包括定位杆,所述定位杆穿设在若干个所述定位孔中,且所述定位杆的两端连接在所述底板的两端上。
12.进一步地,所述夹持组件包括两第一夹持组件,两所述第一夹持组件设置在所述底架远离所述定位杆的一端上;且两所述第一夹持组件分别位于所述底板的两端。
13.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夹持组件包括第一固定座和可转动设置在所述第一固定座上的夹持块,所述夹持块上设有可伸缩的第一抵接件,所述第一抵接件可抵于所述底板上。
14.进一步地,所述夹持组件还包括第二夹持组件,所述第二夹持组件包括第一伸缩缸和可伸缩地设置在所述第一伸缩缸中的第一伸缩杆,所述第一伸缩杆远离所述第一伸缩缸的一端设有第一压紧件,所述第一压紧件可抵靠在所述第一连接板上。
15.进一步地,所述夹持组件还包括第三夹持组件,所述第三夹持组件包括第二固定座和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第二固定座上的第二压紧件,所述第二压紧件可抵靠在所述第二连接板上。
16.进一步地,所述夹持组件还包括第四夹持组件,所述第四夹持组件包括第二伸缩缸和第三伸缩缸,所述第二伸缩缸上设有可伸缩的第二抵接件,所述第三伸缩缸上设有可伸缩的具有卡槽的第三抵接件;所述第二抵接件用于将所述第三连接板抵于所述底板的端部,所述第三连接板卡接在所述卡槽中。
17.进一步地,所述底架上设有落屑口。
1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9.本实用新型中,该工装主要用于托盘车前架围板的焊接工序中,托盘车前架围板主要包括底板和多个连接板,通过设置置放组件以放置底板,便于底板定位,并通过夹持机构将各连接板夹持于底板上,同时夹持机构可固定底板,从而实现对托盘车前架围板整体的定位夹紧,保证在焊接时底板与各连接板的相对位置不会发生变化,提高托盘车前架围板的焊接精度;同时,通过各夹持组件的配合,可实现各零件的自动化焊接,提高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20.图1为本实用新型托盘车前架围板焊接工装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1.图2为图1的俯视图;
22.图3为图1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23.图4为托盘车前架围板的结构示意图;
24.图5为托盘车前架围板及工装的结构示意图;
25.图6为图5的俯视图;
26.图7为图5的主视图。
27.图中:
28.100、底架;110、落屑槽;200、置放组件;210、置放台;300、夹持机构;310、第一夹持组件;311、第一固定座;312、夹持块;313、第一抵接件;320、第二夹持组件;321、第一伸缩缸;322、第一伸缩杆;323、第一压紧件;330、第三夹持组件;331、第二固定座;332、第二压紧件;340、第四夹持组件;341、第二伸缩缸;342、第二抵接件;343、第三伸缩缸;344、第三抵接件;345、卡槽;400、定位杆;500、托盘车前架围板;510、定位孔;520、底板;530、第一连接板;540、第二连接板;550、第三连接板。
具体实施方式
29.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30.如图1-图7所示,一种托盘车前架围板焊接工装,托盘车前架围板500包括底板520和连接板,且底板520和/或连接板上设有定位孔510,连接板包括第一连接板530、第二连接板540和第三连接板550,工装包括有:底架100;置放组件200,设置在底架100上,置放组件200包括若干个用于放置底板520的置放台210;夹持机构300,设置在底架100上,夹持机构300包括多个夹持组件,多个夹持组件绕底板520的周向设置;且夹持组件用于将底板520夹
持于置放台210上,并可将连接板抵于底板520上。具体地,该工装主要用于托盘车前架围板500的焊接工序中,置放组件200用于放置底板520,夹持机构300可将底板520固定在置放组件200上,同时可以将连接板抵于底板520上,进而实现各连接板与底板520相对位置的固定,以保证连接板与底板520焊接时精度。
31.其中,底架100上设有安装孔,置放台210的一端可拆卸的穿设在安装孔中,置放台210的另一端抵于底板520上。实际使用时,该置放台210为圆台,可拆卸连接的置放台210便于调整其在底架100上的安装位置;且置放台210设置有多个,多个置放台210分别位于底板520的四角处和中部,以保证底板520支撑的稳定性。
32.该工装还包括定位杆400,定位杆400穿设在若干个定位孔510中,且定位杆400的两端连接在底板520的两端上。本实施例中,底板520两端具有弯折部,在弯折部上、第一连接板530以及第二连接板540上均设有定位孔510,焊接前,将定位杆400依次穿设在各定位孔510中,使第一连接板530和第二连接板540进行轴向定位。
33.夹持组件包括两第一夹持组件310,两第一夹持组件310设置在底架100远离定位杆400的一端上;且两第一夹持组件310分别位于底板520的两端。具体地,第一夹持组件310包括第一固定座311和可转动设置在第一固定座311上的夹持块312,夹持块312上设有可伸缩的第一抵接件313,第一抵接件313可抵于底板520上;即在定位杆400对底板520和各连接板进行定位之后,将第一抵接件313转动至底板520上方,并抵靠在底板520上,进而使底板520稳定的被夹持于置放台210上。
34.优选地,夹持组件还包括第二夹持组件320,第二夹持组件320包括第一伸缩缸321和可伸缩地设置在第一伸缩缸321中的第一伸缩杆322,第一伸缩杆322远离第一伸缩缸321的一端设有第一压紧件323,第一压紧件323可抵靠在第一连接板530上。具体地,第一伸缩杆322沿垂直于定位杆400的方向运动,同时在第一压紧件323上设有凹槽,以使第一连接板530抵于凹槽中,达到定位第一连接板530在定位杆400上的位置。
35.夹持组件还包括第三夹持组件330,第三夹持组件330包括第二固定座331和可转动地设置在第二固定座331上的第二压紧件332,第二压紧件332可抵靠在第二连接板540上,以将第二连接板540定位在底板520上。
36.此外,夹持组件还包括第四夹持组件340,第四夹持组件340包括第二伸缩缸341和第三伸缩缸343,第二伸缩缸341上设有可伸缩的第二抵接件342,第三伸缩缸343上设有可伸缩的具有卡槽345的第三抵接件344;第二抵接件342用于将第三连接板550抵于底板520的端部,第三连接板550卡接在卡槽345中。即,第三连接板550通过可伸缩的第二抵接件342和第三抵接件344实现横向和纵向的定位。
37.优选地,底架100上设有落屑口,便于托盘车前架围板500整体焊接后碎屑的下落、收集。
38.本方案中,该托盘车前架围板焊接工装对底板520和连接板的定位性好,提高底板520与各连接板的焊接精度,保证托盘车前架围板500整体的生产质量。
39.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
……
)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40.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一”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
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41.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连接”、“固定”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固定”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42.另外,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