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不锈钢及其制备方法,具体地说是一种用于房屋金属门窗的不锈钢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金属门窗一般都由不锈钢制作,要求金属门窗用不锈钢需要有极强的防腐性能且独具不锈钢的光泽,保温性能需要优于同结构普通钢,随着金属门窗使用的日益广泛,对不锈钢的技术要求也不断提高,需要其有足够的横向屈服强度和抗腐蚀性能;且在一些寒冷地区,不锈钢的低温韧性也不高,也常会导致在短时间内就断裂。因此如何有效提高金属门窗用不锈钢的横向屈服强度、抗腐蚀性能以及低温韧性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一直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点,提供一种不锈钢其制备方法,使用所述不锈钢制作的门窗具有强抗腐蚀性能,高塑性,且具有优异低温韧性。
本发明解决以上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不锈钢的制备方法,包含以下步骤:原料处理-中间管坯热处理-中间半成品管-成品直管-成品直管酸洗和钝化处理-光亮热处理成品管-成品管矫直及检验-喷涂层包装入库,所述成品管的光亮热处理采用纯氮气保护,所述中间管热处理包括回火加热-急速冷却-冷却到常温,所述冷却的方式采用水冷、风冷、气雾冷却。
所述中间管坯热处理的步骤具体为:将中间管坯回火加热到1200℃,出炉后通过压缩空气快速冷却到1040℃,在线经第一冷却工序将不锈钢快速度冷却到400℃,再通过第二冷却工艺冷却到常温。
所述中间管坯热处理的步骤中的所述第一冷却工序:先采用水冷将不锈钢水冷至910℃,然后采用风冷将板坯冷至620℃,再采用气雾冷却将不锈钢水冷至400℃ ;所述第二冷却工序:先采用风冷以将不锈钢水冷至290℃,采用水冷将不锈钢冷至室温;
所述第一冷却工序的水冷冷却速率为10-15℃/s ,风冷的冷却速率为8-12℃/s ,气雾冷却的冷却速率为4-6℃/s;所述第二冷却工序风冷的冷却速率8-10℃/s; 水冷的冷却速率为10-12℃/s 。
所述光亮热处理成品管,热处理具体步骤为:将成品管加热到1000℃,出炉后通过压缩空气快速冷却到800℃,在线经第三冷却工序将不锈钢快速度冷却到500℃,再通过第四冷却工艺冷却到常温;
所述光亮热处理成品管,失误第三冷却工序:采用压缩空气或雾状淬火液将不锈钢冷至500℃ ;所述第四冷却工序:采用水冷与空冷结合,先采用水冷将不锈钢水冷至490℃,然后空冷至320℃,再采用水冷将不锈钢水冷至室温。
所述压缩空气或雾状淬火液的冷却速率为13-15℃/s,水冷的冷却速率为12-15℃/s 。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本发明制备的不锈钢提高了厚度方向的性能及低温韧性且提高了抗腐蚀性能,可以用于房屋门窗的制作。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详细介绍,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
实施例1
本实施例的一种不锈钢的制备方法,包含以下步骤:
㈠将组分和含量符合要求的原料管经酸洗、固溶处理后通过冷扎设备冷轧至所需管外径和壁厚的中间管坯,管外径误差为±0.1mm,壁厚误差为±0.12mm;
㈡对中间管坯进行热处理,热处理具体为:热处理具体为:将中间管坯回火加热到
1200℃,出炉后通过压缩空气快速冷却到1040℃,在线经第一冷却工序将不锈钢快速度冷却到400℃,再通过第二冷却工艺冷却到常温;
第一冷却工序:采用水冷、风冷与气雾冷却结合,先采用水冷以12℃/s 的冷却速率将不锈钢水冷至910℃,然后采用风冷以9℃/s 的冷却速率将板坯冷至620℃,再采用气雾冷却以4℃/s 的冷却速率将不锈钢水冷至400℃ ;第二冷却工序:采用风冷与水冷结合,先采用风冷以11℃/s 的冷却速率将不锈钢水冷至290℃,采用水冷以12℃/s 的冷却速率将不锈钢冷至室温;
㈢将热处理后的中间坯进一步冷拔到所需管外径和壁厚的中间半成品管,管外径误差±25mm,壁厚误差±15mm ;
㈣将中间半成品管直接通过冷轧设备精扎至所需管外径和壁厚的成品直管,管外径误差为±0.08mm,壁厚误差为±0.01mm ;
㈤对成品直管进行酸洗和钝化处理,管内壁先后用浸泡丙酮的棉布和干棉布,借助于高压水枪压力推送下多次擦拭进行清洁处理,管外壁直接用丙酮的棉布和干棉布先后擦拭进行清洁处理;
㈥采用纯氮气保护气氛对清洁处理过的成品管进行气氛光亮热处理,气氛光亮热处理具体为:将成品管加热到1000℃,出炉后通过压缩空气快速冷却到800℃,在线经第三冷却工序将不锈钢快速度冷却到500℃,再通过第四冷却工艺冷却到常温;
第三冷却工序:采用压缩空气或雾状淬火液以14℃/s 的冷却速率将不锈钢冷至
540℃ ;第四冷却工序:采用水冷与空冷结合,先采用水冷以13℃ /s 的冷却速率将不锈钢水冷至490℃,然后空冷至320℃,再采用水冷以9℃ /s 的冷却速率将不锈钢水冷至室温;
㈦对整个成品管进行矫直,对矫直处理后的成品管无损检测,检验合格后对成品管进行防喷涂有抗腐蚀涂层,然后包装入库。
除上述实施例外,本发明还可以有其他实施方式。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发明要求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