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热处理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自动式回火炉。
背景技术:
回火炉供一般金属机件在空气中进行回火以及铝合金压铸件、活塞、铝板等轻合金机件淬火、退火、时效热处理之用。外壳有钢板和型钢焊接而成,台车由型钢及钢板焊接,台车通过与炉衬的软接触和沙封机构来减少热辐射及对流损失,有效保证炉体密封性。申请号为201420679129.5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回火炉,包括炉体,所述炉体中空设置有加热腔,所述炉体外侧壁设置有观察窗,所述加热腔设有相对加热腔密封的膨胀室,所述膨胀室内充有膨胀系数大于空气的气体,所述膨胀室开设有与加热腔导通的通孔,所述通孔内滑移连接有伸缩杆,所述加热腔的底壁旋转连接有旋转件,所述伸缩杆远离通孔的一端与旋转件铰接。上述专利需要人工去控制冷却系统的启动,而且加热过程中产生的热量白白流失到空气中,浪费能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自动式回火炉。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一种自动式回火炉,包括基座、炉体,所述基座上面设置有所述炉体,所述炉体侧面设置有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下方设置有余热回收管,所述炉体前方设置有炉门,所述炉门上设置有观察窗,所述炉门侧面设置有气动开门器,所述炉门边缘设置有密封带,所述密封带上下方设置有气缸,所述炉体后上方设置有排气管,所述炉体内设置有炉胆,所述炉胆内设置有加热元件,所述炉胆后方设置有风冷机,所述炉胆底部设置有物料台,所述物料台上镶嵌有红外温度感应器。
进一步的,所述余热回收管为包裹有保温材料的水管,所述余热回收管盘绕在所述炉胆外壁上。
进一步的,所述炉门通过销轴固定在所述气动开门器上,所述气动开门器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观察窗为圆柱形,所述观察窗的镜片共有两个,内部为凸透镜,外部为凹透镜。
进一步的,所述密封带卡扣在所述炉门和所述炉体的连接处,所述密封带通过所述气缸驱动。
进一步的,所述物料台上至少镶嵌有两个所述红外温度感应器,所述红外温度感应器与所述控制器通过无线信号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炉胆内表面设置有保温层,所述加热元件通过箍环固定在所述炉胆内部,所述加热元件为电加热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所述炉门的开启通过机械自动控制,不需要人力操作,可以自动进行定时定温操作,在回火后会自动启动冷却系统进行冷却降温,热处理过程中的热量可以被再次回收利用,提高了能源的利用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自动式回火炉的空间立体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自动式回火炉的内部结构简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1、基座;2、余热回收管;3、控制器;4、炉体;5、排气管;6、气动开门器;7、气缸;8、观察窗;9、炉门;10、密封带;11、红外温度感应器;12、风冷机;13、炉胆;14、加热元件;15、物料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2所示,一种自动式回火炉,包括基座1、炉体4,基座1上面设置有炉体4,炉体4侧面设置有控制器3,控制器3下方设置有余热回收管2,余热回收管2用来回收利用多余的热量,炉体4前方设置有炉门9,炉门9上设置有观察窗8,观察窗8利用猫眼的结构把炉胆13内的物体放大,方便从外部观察回火状况,炉门9侧面设置有气动开门器6,气动开门器6用来自动控制炉门9的开启和关闭,炉门9边缘设置有密封带10,密封带10上下方设置有气缸7,炉体4后上方设置有排气管5,炉体4内设置有炉胆13,炉胆13内设置有加热元件14,炉胆13后方设置有风冷机12,炉胆13底部设置有物料台15,物料台15上镶嵌有红外温度感应器11,红外温度感应器11用来感应炉胆13内的温度高低。
上述结构中,通过控制器3控制炉门9开启时,气缸7带动密封带10从炉门9上分离,炉门9在气动开门器6的作用下旋转打开,把需要回火的工件放置在物料台15上,通过控制器3控制炉门9关闭,密封带10重新卡扣在炉门9上,通过控制器3设定加热温度和时间以及回火后的冷却温度和时间,控制器3自动控制加热元件14发热对工件进行回火处理,达到设定的温度和时间后控制器3自动控制冷风机启动或余热回收管2内的水流动进行降温,当温度降低到设定温度后停止降温,保持恒定温度,同时控制器3发出信号提醒操作人员回火工作完成。
进一步的,余热回收管2为包裹有保温材料的水管,余热回收管2盘绕在炉胆13外壁上,炉门9通过销轴固定在气动开门器6上,气动开门器6与控制器3电连接,观察窗8为圆柱形,观察窗8的镜片共有两个,内部为凸透镜,外部为凹透镜,密封带10卡扣在炉门9和炉体4的连接处,密封带10通过气缸7驱动,物料台15上至少镶嵌有两个红外温度感应器11,红外温度感应器11与控制器3通过无线信号连接,炉胆13内表面设置有保温层,加热元件14通过箍环固定在炉胆13内部,加热元件14为电加热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