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的钢管外壁抛丸除锈整体组撬撬装装置属于管材加工领域。
背景技术:
商业采购的钢管外壁抛丸除锈机组由上料、除锈清理、下料三个系统组成,每一系统又由若干设备组成,各设备均需安装在事先打好的水泥地坪上,要求地坪必须在同一水平面,如果水平超差,将无法安装配套设备,导致抛丸除锈不能正常作业。由于石油勘探单位施工地域宽广,作业区分散相距遥远,传统的到各作业区收集钢管,拉运至处理厂进行除锈,再将除锈后的钢管运至作业区的方式,造成效率低下,成本增加,影响勘探作业。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可在作业区现场快速铺装出水平台座,保证上料、除锈清理、下料机组的安装精度,并可整体搬迁的钢管外壁抛丸除锈整体组撬撬装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钢管外壁抛丸除锈整体组撬撬装装置包括上料台座、抛丸除锈台座、下料台座、上料管架和下料管架五部分。分别制做出空腔长方体上料台座、抛丸除锈台座和下料台座,在各台座四角下方连装有起吊挂座;
进一步的,三个台座并排排布,中间为抛丸除锈台座,连装有抛丸除锈机组;两侧分别为上、下料台座,分别连装有上、下料机组;
进一步的,在上料台座前方的场地上摆放有上料管架,在下料台座前方的场地上摆放有下料管架;
进一步的,各台座下端面搭在铺放于场地上的各水平支撑座上;
进一步的,各水平支撑座位于同一水平。
由于实行上述技术方案,就使得分别连装在三个台座上的抛丸除锈和上、下料三个机组,可分别整体吊装,实现各作业区间的快捷搬迁,就地进行抛丸除锈作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更好的服务于石油探采作业。
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由以下的附图和实施例给出:
图1是钢管外壁抛丸除锈整体组撬撬装装置及上料台座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2是下料台座系统和抛丸清理台座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3是钢管外壁抛丸除锈整体组撬撬装装置后部结构示意图;
图4是上料台座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例:1、支撑座,2、上料台座,3、上料机组,4、液压油箱,5、托举臂,6、液压油缸,7、轨道,8、连接臂,9、抛丸除锈机组,10、下料机组,11、起吊挂座,12、下料台座,13、抛丸除锈台座,14、支柱,15、液压油管,16、下料管架,17、负压柜,18、上料管架。
具体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不受下述实施例的限制,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与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的实施方式。
实施例:如图1—4所示,钢管外壁抛丸除锈整体组撬撬装装置包括上料台座2、抛丸除锈台座13、下料台座12、上料管架18和下料管架16五部分,其中,上料机组3、液压油箱4、液压油缸6、液压油管15、托举臂5、轨道7、连接臂8、下料机组10、支柱14、负压柜17、抛丸除锈机组9均为原商业采购的钢管外壁抛丸除锈机组的组成部分,上料机组3和下料机组10的配置完全一样。分别制做出空腔长方体上料台座2、抛丸除锈台座13和下料台座12,在各台座四角下方连装有起吊挂座11。三个台座并排排布,中间为抛丸除锈台座13,连装有抛丸除锈机组9;两侧分别为上料台座2和下料台座12,其中上料台座2上连装有上料机组3,下料台座12上连装有下料机组10。在上料台座2前方的场地上摆放有上料管架18,在下料台座12前方的场地上摆放有下料管架16。各台座下端面搭在铺放于场地上的各水平支撑座1上。
为了取代原有的人工上料,在二平行轨道7外端的上料台座2上,分别顺轨道7走向间隔开出靠近轨道7外端和靠近上料台座2外沿的二方形口,从二方形口的该台座下壁分别连有高出台座的竖向支柱14和液压油缸6,在支柱14和液压油缸6活塞杆的上端,分别与一托举臂5平直段的下端面相连。在二托举臂5间的台座外场地上设置有与轨道7同向的上料管架18。支柱14的上端高于液压油缸6活塞杆完全收回时的高度,托举臂5的内端与轨道7的外端对接。托举臂5由平直段和外端部的弯钩组成,液压油缸6活塞杆完全收回时,弯钩的最低点低于上料管架18的高度。
除锈作业时,起重设备将待除锈的钢管顺序搭放在上料管架18上,人工将钢管从管架上推送到与托举臂5的弯钩位置相应位置处,开启液压油缸6,托举臂5抬起,该臂的内端与轨道7的外端对接,托举臂6继续抬高,钢管滚离托举臂6,搭在轨道7上自行前滚落入上料机组3的输送辊上,前行送入密闭的抛丸除锈机组9,在行进中进行除锈,铁锈粉被引风机引入该机组后背处的负压室,下落至集粉箱。除锈后的钢管穿出抛丸除锈机组9,由下料机组10的输送辊继续向前输送,待钢管全部担在输送辊上后,开启下料机组10的液压油缸6,托举臂5抬起,举升钢管使其搭在下料管架16内端部上,降下托举臂5,人工将钢管向外推送至管架外端部,之后进行管道防腐、坡口加工、质检。
搬迁转移时,大型起重设备只需分别挂住各台座四角的起吊挂座11,即可分别将各台座连同安装其上的上料机组3、抛丸除锈机组9、下料机组10分装到大型平板车上。到达另一作业区后,将各台座吊装到铺好的同一水平的支撑座1上即可。
上述说明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凡是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