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烧结用分次分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40171阅读:273来源:国知局
一种烧结用分次分料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高炉炼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烧结用分次分料装置。



背景技术:

烧结特别是多层烧结需要通过烧结分料装置对主上料皮带的粉状物料进行分流,将粉状物料给到多层布料装置。现有的烧结分料装置的液压器与分料器采用刚性连接,通过液压推进进行分料调整,无微调机构;调整运行进度不能稳定控制,分料量控制困难,易压料;液压器调整失灵易造成生产事故,增加作业人员工作强度及作业风险;此外分料调整的不稳定性易造成多层烧结工艺不连续,进而增加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满足烧结分料工艺需求,具备急升、微调功能,操作安全可靠的烧结用分次分料装置,能对分料量进行精准、稳定控制,不会造成压料,减轻了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避免了因液压器调整失灵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烧结用分次分料装置,包括龙门支架、底座、固定支撑结构、支撑滑架、升降机构、托辊机构、电液推杆、调节机构、犁板组合分料器、顶架;所述龙门支架、固定支撑结构以及调节机构安装在底座上,电液推杆铰接于龙门支架上,托辊机构安装在支撑滑架上,支撑滑架安装在固定支撑结构上,升降机构固定在顶架上;所述电液推杆通过升降机构与犁板组合分料器柔性连接,调节机构通过升降机构与犁板组合分料器柔性连接。

所述调节机构包括减速机、钢丝绳卷筒、手动操控轮盘,减速机输入端与手动操控轮盘连接,输出端与钢丝绳卷筒连接。所述升降机构包括滑轮组与钢丝绳,滑轮组固定于顶架上;调节机构的减速机通过钢丝绳卷筒、钢丝绳、滑轮组与犁板组合分料器柔性连接,电液推杆通过滑轮组与钢丝绳与犁板组合分料器柔性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液压器与分料器采用钢丝绳软连接,并设有调节机构,调节机构与分料器采用钢丝绳软连接;具备料流微调功能,能对分料量进行精准、稳定控制,不会造成压料;

2)液压器失灵后,可通过调节机构对分料器进行控制,避免了因液压器失灵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减轻了作业人员的作业强度,并保证了作业安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俯视图。

图中:1-龙门支架 2-底座 3-固定支撑结构 4-支撑滑架 5-升降机构 6-托辊机构 7-电液推杆 8-调节机构 9-犁板组合分料器 10-顶架 11-减速机 12-钢丝绳卷筒板 13-手动操控轮盘 14-滑轮组 15-钢丝绳 16-分料板 17-运输皮带 18-推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3所示,一种烧结用分次分料装置,包括龙门支架1、底座2、固定支撑结构3、支撑滑架4、升降机构5、托辊机构6、电液推杆7、调节机构8、犁板组合分料器9、顶架10。龙门支架1、固定支撑结构3以及调节机构8安装在底座2上,电液推杆7铰接于龙门支架1上,托辊机构6安装在支撑滑架4上,支撑滑架4安装在固定支撑结构上3,升降机构5固定在顶架10上,皮带17安装在托辊机构上。

调节机构8包括蜗轮蜗杆减速机11、钢丝绳卷筒12、手动操控轮盘13,减速机11输入端与手动操控轮盘13连接,输出端与钢丝绳卷筒12连接。

升降机构5包括两组滑轮组14与钢丝绳15,滑轮组14固定于顶架10上,一组钢丝绳15一端固接与犁板组合分料器9的分料板15中部,另一端通过滑轮组14与电液推杆7的推杆19连接。另一组钢丝绳15一端固接于犁板组合分料器9的分料板15尾部;另一端通过滑轮组14与调节机构8的钢丝绳卷筒12连接。通过电液推杆7的推杆18伸长可带动犁板组合分料器9急速提升,使其具备急升功能。

手动转动手动操控轮盘13带动减速机11旋转,减速机11旋转带动钢丝绳卷筒12旋转,钢丝绳卷筒12与钢丝绳15一端连接,钢丝绳15另一端通过滑轮组14固接于犁板组合分料器9的分料板15尾部,进而控制犁板组合分料器9尾部运动,对分料量进行精确、稳定控制。

粉状物料由皮带传送至犁板组合分料器9前部后,电液推杆7的推杆18伸长与缩短,通过钢丝绳15与滑轮组14带动犁板组合分料器9运动进行分料,同时通过手动转动手动操控轮盘13带动减速机11旋转,减速机11旋转带动钢丝绳卷筒12旋转,钢丝绳卷筒12与钢丝绳15一端连接,钢丝绳15另一端通过滑轮组14固接于犁板组合分料器9的分料板15尾部,进而精确、稳定地控制犁板组合分料器9尾部运动。从而能对分料量进行精准、稳定控制,不会造成压料;电液推杆7失灵后,可通过转动对手动操控轮盘13对犁板组合分料器9进行控制,避免了因电液推杆7失灵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减轻了作业人员的作业强度,并保证了作业安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上述实施例中所用方法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常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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