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洗挤干辊传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82567阅读:590来源:国知局
酸洗挤干辊传动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冶金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酸洗挤干辊传动装置。



背景技术:

带钢等金属板使用时需要进行预处理,其中,为除去金属表面的氧化表皮,需对钢铁进行酸洗的预处理工序,带钢表面不可避免地会滞留一些酸液,如不及时清理,会造成带钢表面的腐蚀以及影响后续加工效果,而简单的冲洗只能稀释酸液,而不能有效地将其清除。

在生产过程中,挤干辊被高速运行的带钢拉动和电机给出的动力带动高速运转,上下挤干辊磨损不同,为了提高挤干辊的使用寿命,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要调换上、下挤干辊,现有的设备在调换过程中拆卸动力装置耗时太长,不方便更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旨在提供酸洗挤干辊传动装置,通过在中间支架的上连接板上设置T形槽,便于调换挤干辊时滑动上安装座板使得传动装置和挤干机组从第二连轴器除分离,使得调换挤干辊更加方便、快捷。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酸洗挤干辊传动装置,包括挤干机组和传动装置,所述挤干机组包括通过轴承座滑动设置在机架上的尺寸、规格相同的上挤干辊和下挤干辊,所述传动装置包括设置在底座上的电机、减速机,所述减速机的输入轴通过第一连轴器与所述电机输出轴相连,所述下挤干辊的通过第二连轴器与所述减速机的输出轴相连,所述底座包括下底架、可前后滑动设置在所述下底架上的中间支架和可左右滑动设置在所述中间支架上的上安装座。

进一步,所述电机和减速机固定在所述上安装座上,所述上安装座通过T形螺栓固定在所述中间支架上。

进一步,所述中间支架包括上连接板和下连接板。

进一步,所述上连接板上设置有便于所述T形螺栓滑动的T形槽。

进一步,所述下连接板上设置有便于所述中间支座前后滑动的条形槽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第一、通过在中间支架的上连接板上设置T形槽,便于调换挤干辊时滑动上安装座板使得传动装置和挤干机组从第二连轴器除分离,使得调换挤干辊更加方便、快捷。

第二、通过在下连接板上设置条形槽孔,便于中间支架相对于下底架前后滑动。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中间支架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轴承座;2-机架;3-上挤干辊;4-下挤干辊;5-底座;51-下底架;52-中间支架;521-上连接板;5211-T形槽;522-下连接板;5221-条形槽孔;523-立柱;53-上安装座;6-电机;7-减速机;8-第一连轴器;9-第二连轴器;10-T形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应当理解,优选实施例仅为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2所示,包括挤干机组和传动装置,挤干机组包括通过轴承座1滑动设置在机架2上的尺寸、规格相同的上挤干辊3和下挤干辊4,传动装置包括设置在底座5上的电机6、减速机7,减速机7的输入轴通过第一连轴器8与电机6输出轴相连,下挤干辊4的通过第二连轴器9与减速机7的输出轴相连,底座5包括下底架51、可前后滑动设置在下底架51上的中间支架52和可左右滑动设置在中间支架52上的上安装座53。实施例中,通过在中间支架的上连接板上设置T形槽,便于调换挤干辊时滑动上安装座板使得传动装置和挤干机组从第二连轴器除分离,使得调换挤干辊更加方便、快捷,通过在下连接板上设置条形槽孔,便于中间支架相对于下底架前后滑动。

本实施例中,电机6和减速机7固定在上安装座53上,上安装座53通过T形螺栓10固定在中间支架52上。实施例中,上安装座上设置有用于安装电机与减速机的螺纹孔和便于T形螺栓通过的通孔,并通过螺柱将电机和减速机与上安装座连为一体;通过T形螺栓可滑动的固定在中间支架上,当需要调换上、下挤干辊时,松动T形螺栓上的螺母,滑动上安装板,使得挤干辊从第二连轴器处分离,便于调换挤干辊。

本实施例中,中间支架52包括上连接板521和下连接板522,上连接板521和下连接板522通过立柱523连为一体。实施例中,中间支架还包括连接上连接板和下连接板的立柱,使得中间支架为一整体,便于安装上连接座和下底架。

本实施例中,上连接板521上设置有便于T形螺栓10滑动的T形槽5211。实施例中,通过设置T形槽,便于T形螺栓在T形槽中滑动,从而滑动上安装座。

本实施例中,下连接板522上设置有便于中间支座52前后滑动的条形槽孔5221。实施例中,通过在下连接板上设置条形槽孔,安装时调整中间支座与下底座之间的前后相对位置,便于调整第二连轴器与挤干辊的中心位置。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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