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冲头,具体是一种快速安装的双环锤头冲头。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的普通冲头,由于和料管经常发生滑动摩擦,造成冲头磨损严重,当磨损达到一定程度后,冲头和料管的内壁就会产生很大的间隙,而造成高温铝合金熔液飞料,并且在成品中易形成冷凝。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快速安装的双环锤头冲头,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快速安装的双环锤头冲头,包括钢环、双环锤头和快速接头;所述钢环套在双环锤头的外侧壁上,双环锤头的外侧壁上设置有第一环形榫和第二环形榫,第一环形榫和第二环形榫具有相同的榫结构,所述钢环的内侧壁上设置有与榫结构相对应的卯结构,钢环通过榫卯结构连接到双环锤头上,所述快速接头插入到双环锤头的中心通孔位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双环锤头的外侧壁上还设置有第一定位销和第二定位销,所述第一定位销位置与第一环形榫相对应,第二定位销与第二环形榫位置相对应,通过第一定位销将钢环固定在第一环形榫上,通过第二定位销将钢环固定在第二环形榫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快速接头的外侧壁上设置有接头扁位,接头扁位方便了双环锤头的拆卸。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快速接头上还设置有一圈定位榫,相邻定位榫之间以定位槽间隔。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快速接头上还设置有冷却水孔、紧固螺纹孔和外螺纹,快速接头通过外螺纹固定射杆。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双环锤头上还设置有锤头紧固螺纹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钢环上还设置有弧形槽和开口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采用"快速连接"的方式,连接头和锤头"配合装入、旋转、固定"即可;安装快速、方便,能大大的降低及减少企业的生产、安装、更换成本,提高整体生产效率。而且因为钢环的超耐磨、弹性强的特性,使得钢环外圈和料管内壁紧紧贴合,不仅能使模具型腔内部可以"抽真空"使用,更能在回拉时将料管内壁的残留物清理彻底,使得压铸成型的产品组织结构细密,结构紧密厚实,更进一步提升产品的优良品质。
附图说明
图1为快速安装的双环锤头冲头的分解图。
图中:1-钢环,2-双环锤头,3-快速接头,4-冷却水孔,11-开口槽,12-弧形槽,21-第一定位销,22-第一环形榫,23-第二环形榫,24-第二定位销,25-锤头紧固螺纹孔,31-定位榫,32-定位槽,33-紧固螺纹孔,34-接头扁位,35-外螺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快速安装的双环锤头冲头,包括钢环1、双环锤头2和快速接头3;所述钢环1套在双环锤头2的外侧壁上,双环锤头2的外侧壁上设置有第一环形榫22和第二环形榫23,第一环形榫22和第二环形榫23具有相同的榫结构,所述钢环1的内侧壁上设置有与榫结构相对应的卯结构,钢环1通过榫卯结构连接到双环锤头2上,所述双环锤头2的外侧壁上还设置有第一定位销21和第二定位销24,所述第一定位销21位置与第一环形榫22相对应,第二定位销24与第二环形榫23位置相对应,通过第一定位销21将钢环1固定在第一环形榫22上,通过第二定位销24将钢环1固定在第二环形榫23上;所述快速接头3插入到双环锤头2的中心通孔位置,快速接头3的外侧壁上设置有接头扁位34,接头扁位34方便了双环锤头2的拆卸,所述快速接头3上还设置有一圈定位榫31,相邻定位榫31之间以定位槽32间隔;快速接头3上的榫31、定位槽32分别和双环锤头2中的定位槽、定位榫相配对(榫、槽及槽、榫相配),用以快速安装、固定。所述快速接头3上还设置有冷却水孔4,以方便从“压射杆”内壁通过的“冷却水管”内孔射出的冷却水对双环锤头进行冷却、恒温,并形成水路循环。紧固螺纹孔33及紧固螺纹孔25,在快速接头3和双环锤头2通过“榫、槽”旋入配合后,需在快速接头紧固螺纹孔33及锤头紧固螺纹孔25处加一紧固螺钉,防止双环锤头整套装置在使用的过程中,快速接头3和双环锤头2产生分离现象。外螺纹35,快速接头3通过外螺纹35固定射杆;所述钢环1上还设置有弧形槽12和开口槽11,弧形槽12用于钢环1固定在双环锤头上后,保证还有一定的径向运动空间,使钢环1能活动自如;开口槽11用于钢环1在装入到料管的内孔中,保证还有一定的往内收缩的空间,防止发生干涉现象。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