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在线淬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73433阅读:1560来源:国知局
一种在线淬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淬火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在线淬火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铝型材在工业、交通运输等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铝型材的产量也是逐渐升高,铝型材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水冷淬火,现有的淬火装置是直接用冷水对挤压后的铝型材进行喷淋,而用过的水一般都是直接流失,不能够得到回收利用,浪费资源,增加投资,且现有的淬火一般都是人工控制多个工序,效率低下。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在线淬火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到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线淬火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在线淬火装置,包括装置本体,所述装置本体的上端分别安装有成型挤压装置和淬火箱,所述成型挤压装置的内部安装有加热器,所述装置本体的侧面通过支架安装有进水箱,所述进水箱的下端设有进水管,所述进水管的内部安装有电磁阀,所述进水管的端口安装有喷头,所述装置本体的下部设有回水箱,所述回水箱通过回水管与进水箱连接,所述回水管的外侧安装有水泵,所述回水管的端口设有过滤网,所述装置本体的侧面分别安装有控制面板和电源开关,且所述控制面板与加热器、电磁阀和水泵均信号连接。

优选的,所述装置本体的上端设有传送带。

优选的,所述控制面板的内部设有PLC单片机,且所述控制面板与电源开关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进水箱安装在淬火箱的上方,且所述喷头的侧面通过支杆连接于淬火箱的上端两侧。

优选的,所述回水箱的侧面设有排渣口。

优选的,所述进水箱和回水箱的侧面均设有观察窗,且所述观察窗分别设置在进水箱和回水箱的下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在线淬火装置,通过设置进水箱和回水箱,并通过回水管将其连接,该组合结构可以将淬火后的水体进行循环利用,降低投资,通过设置控制面板、电磁阀和加热器并将其信号连接,该组合结构便于操作者控制各程序的进行,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解决资源,操作方便,使用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进水箱和回水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电路原理模块示意图。

图中:1装置本体、2成型挤压装置、3淬火箱、4加热器、5支架、6进水箱、7进水管、8电磁阀、9喷头、10回水箱、11回水管、12水泵、13过滤网、14控制面板、15电源开关、16传送带、17支杆、18排渣口、19观察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在线淬火装置,包括装置本体1,所述装置本体1的上端分别安装有成型挤压装置2和淬火箱3,所述成型挤压装置2的内部安装有加热器4,所述装置本体1的侧面通过支架5安装有进水箱6,所述进水箱6的下端设有进水管7,所述进水管7的内部安装有电磁阀8,所述进水管7的端口安装有喷头9,所述装置本体1的下部设有回水箱10,所述回水箱10通过回水管11与进水箱6连接,所述回水管11的外侧安装有水泵12,所述回水管11的端口设有过滤网13,所述装置本体1的侧面分别安装有控制面板14和电源开关15,且所述控制面板14与加热器4、电磁阀8和水泵12均信号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装置本体1的上端设有传送带16,用于铝型材的传输。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面板14的内部设有PLC单片机,且所述控制面板14与电源开关15电性连接,便于控制个部件的运作。

进一步的,所述进水箱6安装在淬火箱3的上方,且所述喷头9的侧面通过支杆17连接于淬火箱3的上端两侧,固定喷头9,避免在喷淋过程中晃动。

进一步的,所述回水箱10的侧面设有排渣口18,用于对废水渣滓进行排除。

进一步的,所述进水箱6和回水箱10的侧面均设有观察窗19,且所述观察窗19分别设置在进水箱6和回水箱10的下部,便于观察进水箱6和回水箱10内部的水位。

该一种在线淬火装置,通过设置进水箱6和回水箱10,并通过回水管11将其连接,该组合结构可以将淬火后的水体进行循环利用,降低投资,通过设置控制面板14、电磁阀8和加热器4并将其信号连接,该组合结构便于操作者控制各程序的进行,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解决资源,操作方便,使用安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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