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锁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18406阅读:203来源:国知局
一种锁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打磨机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打磨机的锁紧装置。



背景技术:

打磨机在各行各业中被广泛使用着,用于工件进行打磨、抛光的等加工使工件达到合格标准。所以需要经常更换转针以便使打磨机能够完成不同的加工工序,但是传统的打磨机转针更换十分麻烦,费时费力,大大影响打磨机的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锁紧装置,其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转针的更换方便快捷,节省时间,提高了打磨机工作效率。

一种锁紧装置,包括连接头一,所述连接头一的端部与连接头二匹配连接,所述连接头二端部连接夹管,所述夹管内设有转针,夹管可夹紧或松开转针;所述连接头二外部套接一包管,所述包管内设有弹簧,所述弹簧一端与连接头二抵接,另一端与包管中部抵接;所述包管上部与铜套一匹配连接,所述铜套一设于第一轴承上,所述第一轴承与外管连接,所述外管底部与第二轴承连接,所述第二轴承与铜套二连接,所述铜套二下端连接卡环,通过在包管的上、下部设置铜套一、铜套二使包管可以减小摩擦,高度旋转。

进一步的,所述夹管末端为呈喇叭状的夹持部,所述夹持部表面具有3条裂槽使夹持部可受力后收缩,常态下由于弹簧将连接头二往后顶使夹管随之往后移,夹持部就与包管末端紧密套接在一起从而使夹持部收缩夹紧转针;当连接头二往前移动,夹管随之前移,夹管的夹持部与包管分离后得以松开转针。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头一的尾部为第一卡接部,所述第一卡接部横截面为“十”字形,所述连接头一前端具有柱形凹槽,所述柱形凹槽底部为十字槽。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头二包括一体成型的柱部一、柱部二、柱部三、十字卡接部,所述柱部一与夹管紧密套接,所述柱部二与包管套接,当柱部三插入连接头一的柱形凹槽后可使十字卡接部与十字槽匹配卡接。

进一步的,所述包管具有空腔一、空腔二,所述弹簧设于空腔一内,弹簧一端与连接头的柱部二抵接,另一端与空腔一的底部抵接。

工作原理:使用时,由于包管内的弹簧对连接头二施以向后的弹力,连接头后移使与夹管也随之后移直至夹管的夹持部与包管完全卡住,此时夹管的夹持部收缩夹紧转针;当在外力的作用下使连接头二向前运动,夹管也随之前移,夹管的夹持部带动转针前移,由于夹持部脱离包管后得以恢复张开状态,转针亦被夹持部松开。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转针的更换方便快捷,节省时间,提高了打磨机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将对实用新型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个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分解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剖视图

图4为连接头一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及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如图1至图3所示的一种锁紧装置,包括连接头一1,所述连接头一1的端部与连接头二2匹配连接,所述连接头二2端部连接夹管3,所述夹管3内设有转针4,夹管3可夹紧或松开转针4;所述连接头二2外部套接一包管5,所述包管5内设有弹簧6,所述弹簧6一端与连接头二2抵接,另一端与包管5中部抵接;所述包管5上部与铜套一7卡接,所述铜套一7设于第一轴承8上,所述第一轴承8与外管9连接,所述外管9底部与第二轴承10连接,所述第二轴承10与铜套二11连接,所述铜套11的下端还连接卡环12,所述卡环12能够限制铜套11滑动。通过在包管5的上、下端分别设置铜套一7、铜套二11可减小包管5高速高速运转时的摩擦力。

所述夹管3末端为呈喇叭状的夹持部301,所述夹持部301表面具有3条裂槽使夹持部301可受力后收缩,常态下由于弹簧6将连接头二2往后顶使夹管3随之往后移,夹持部301就与包管5末端紧密套接在一起从而使夹持部301收缩夹紧转针4;当连接头二2往前移动,夹管3随之前移,夹管3的夹持部301与包管5分离后得以松开转针4。

如图4所示:所述连接头一1的尾部为第一卡接部101,所述第一卡接部101横截面为“十”字形,所述连接头一1前端具有柱形凹槽102,所述柱形凹槽102底部为十字槽103。

所述连接头二2包括一体成型的柱部一201、柱部二202、柱部三203、十字卡接部204,所述柱部一201与夹管3紧密套接,所述柱部二202与包管5套接,当柱部三203插入连接头一1的柱形凹槽102后可使十字卡接部204与十字槽103匹配卡接。

所述包管5具有空腔一501、空腔二502,所述弹簧6设于空腔一501内,弹簧6一端与连接头的柱部二202抵接,另一端与空腔一501的底部抵接。

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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