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连体透气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80497发布日期:2018-06-02 03:29阅读:240来源:国知局
一种连体透气砖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透气砖结构设计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连体透气砖。



背景技术:

随着钢包精炼技术的提高,要求精炼透气砖的技术也随着提高,特别是透气砖的透气量和寿命,大的钢包精炼,目前的透气砖不能满足炼钢的使用要求,使用多块透气砖精炼,砌筑钢包包底时比较麻烦,并且在使用时座砖之间相互挤压,使用不便,还会增加对钢包渣线侵蚀面积,因此,我们设计了一种连体透气砖。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连体透气砖,将多个透气砖芯和座砖连为一体,一体化设计,并使多个透气砖芯通过导气管的一端出气,从而减少了对钢包渣线侵蚀面积,而且砌筑方便,提高了座砖的强度。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一种连体透气砖,包括座砖,所述座砖设有多个,并多个座砖砌筑为一体,每个座砖内设有透气砖芯,且多个透气砖芯的气室通过导气管连通并通过所述导气管的一端输出,所述导气管输出端延伸到连体的座砖外部将气体排出。

作为优选,所述座砖并列设有两块,两个所述透气砖芯以两块座砖的结合面对称分布,并每个所述透气砖芯的轴线靠近结合面的位置。

作为优选,所述导气管为T型,T型的导气管的横向段为连接管,竖向段为输出端,并所述连接管的两端延伸出输入端与所述透气砖芯的气室连通。

作为优选,所述连接管与所述输入端通过二通连接,所述连接管与所述输出端通过三通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座砖上预制成型有吊装环,且所述吊装环设有两个,分布在所述座砖底面的两个对角。

作为优选,所述透气砖芯为狭缝式或弥散式。

作为优选,所述导气管为不锈钢管。

采用上述结构,将多个透气砖芯设在同一个座砖内,所述座砖的体积增大,座砖的强度增加,并且多个透气砖芯可以增加透气量。

综上,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多个透气砖芯与座砖连体结构可以增加座砖的强度,延长使用寿命,提高了透气量,满足大钢包的炼钢要求,并且连体的结构砌筑方便;而且气体从导气管的一端输出,减少了对钢包渣线的侵蚀面积。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采用两个透气砖连体的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采用两个透气砖芯时导气管结构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采用两个透气砖芯时俯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1、座砖;2、透气砖芯;3、导气管;301、输入端;302、连接管;303、输出端;4、吊装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参见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连体透气砖,包括座砖1,所述座砖1设有多个,并多个座砖1砌筑为一体,有效的增加了透气砖的强度,砌筑方便;每个座砖1内设有透气砖芯2,且多个透气砖芯2的气室通过导气管3连通并通过所述导气管3的一端输出,一端输出气体可以减少钢包渣线侵蚀面积,所述导气管3输出端303延伸到连体的座砖1外部将气体排出,多个透气砖芯2还能够增加透气砖的透气量。

作为优选的实施例,所述座砖1并列设有两块,为方便两个透气砖芯2的气室连通,两个所述透气砖芯2以两块座砖1的结合面对称分布,并每个所述透气砖芯2的轴线靠近结合面的位置,提高透气的效果。

进一步地,所述导气管3为T型,T型的导气管3的横向段为连接管302,竖向段为输出端303,并所述连接管302的两端延伸出输入端301与所述透气砖芯2的气室连通,所述连接管302能连通够输入端301与输出端303,输入端301可以与两个透气砖芯2的气室连通,并通过输出端303的一端将气体排出,可以有效的减少钢包渣线侵蚀面积。

为方便连接,所述连接管302与所述输入端301通过二通连接,所述连接管302与所述输出端303通过三通连接。

为方便对透气砖吊装,所述座砖1上预制成型有吊装环4,且所述吊装环4设有两个,分布在所述座砖1底面的两个对角。

所述透气砖芯2为狭缝式或弥散式。

为延长导气管3的使用寿命,所述导气管3为不锈钢管。

采用上述结构,将多个透气砖芯2设在同一个座砖1内,所述座砖1的体积增大,座砖1的强度增加,并且多个透气砖芯2可以增加透气量。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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