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酸液再生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81347发布日期:2019-07-27 10:30阅读:324来源:国知局
一种酸液再生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管领域,具体为一种酸液再生装置。



背景技术:

钢管在酸洗的过程中,从钢管内外表面上掉落许多氧化皮,氧化皮在酸洗池里将继续和酸反应生产硫酸亚铁,大量的氧化皮在酸洗池中就会消耗游离酸,从而降低了酸液的浓度,直到酸液报废,就只能放缸排酸,然后花高昂的处理费来处理废酸。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酸液再生装置,让钢管表面剥落的氧化皮及时过滤出来,然后让酸液回到酸洗池内继续参与反应。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酸液再生装置,包括酸洗池,所述酸洗池设有酸液容置空间和连通所述酸液容置空间顶部至外界的第一敞开口,所述酸洗池还设有连通所述酸液容置空间底部至外界的酸液出口,所述酸液再生装置还包括沉淀池,所述沉淀池设有上清液容置空间、连通所述上清液容置空间顶部至外界的酸液入口、连通所述上清液容置空间底部至外界的酸液回流口、位于所述上清液容置空间下侧的沉淀物容置空间以及连通所述沉淀物容置空间底部至外界的沉淀物出口,其中,所述酸液出口与所述酸液入口通过酸液泵连接,所述酸液回流口位于所述第一敞开口上侧,所述沉淀物出口设有可开启的阀门。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上清液容置空间呈圆柱形,所述沉淀物容置空间呈倒置圆台形。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沉淀池设于所述酸洗池斜上方,所述酸液回流口连接有出液管,所述出液管呈侧置L形,其一端与所述酸液回流口连接,其另一端朝向所述第一敞开口。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酸液再生装置还包括回收池,所述回收池设有废渣容置空间和连通所述废渣容置空间顶部至外界的第二敞开口,所述沉淀物出口位于所述第二敞开口上侧。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回收池设于所述沉淀池正下方。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酸洗池还配置有酸液扰乱设备。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酸液扰乱设备为搅拌设备或吹气装置。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

1)本实用新型公开的酸液再生装置,酸液被输送至沉淀池中沉淀,上清液回流到酸洗池,沉淀的氧化皮或者保留在沉淀池中,然后排出,进而延长酸液的使用寿命,提高酸洗的生产效率和质量;

2)本实用新型公开的酸液再生装置,还设有回收池,放到回收池中,将废渣收集后统一处理;

3)本实用新型公开的酸液再生装置,酸洗池还配置有酸液扰乱设备,可以防止沉淀物沉淀于酸洗池底部导致沉淀物未被输送至沉淀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酸液再生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0、酸洗池;11、酸液容置空间;20、沉淀池;21、上清液容置空间;22、沉淀物容置空间;23、阀门;24、出液管;30、酸液泵;40、回收池;41、废渣容置空间。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参见图1,如其中的图例所示,一种酸液再生装置,包括酸洗池10,酸洗池10设有酸液容置空间11和连通酸液容置空间11顶部至外界的第一敞开口,酸洗池10还设有连通酸液容置空间11底部至外界的酸液出口,上述酸液再生装置还包括沉淀池20,沉淀池20设有上清液容置空间21、连通上清液容置空间21顶部至外界的酸液入口、连通上清液容置空间21底部至外界的酸液回流口、位于上清液容置空间21下侧的沉淀物容置空间22以及连通沉淀物容置空间22底部至外界的沉淀物出口,其中,酸液出口与酸液入口通过酸液泵30连接,酸液回流口位于第一敞开口上侧,沉淀物出口设有可开启的阀门23。酸液被输送至沉淀池中沉淀,上清液回流到酸洗池,沉淀的氧化皮或者保留在沉淀池中,然后排出,进而延长酸液的使用寿命,提高酸洗的生产效率和质量。

一种实施方式中,上清液容置空间21呈圆柱形,沉淀物容置空间22呈倒置圆台形。有利于沉淀物的排出

一种实施方式中,沉淀池20设于酸洗池10斜上方,酸液回流口连接有出液管24,出液管24呈侧置L形,其一端与酸液回流口连接,其另一端朝向第一敞开口。不会干扰钢管酸洗的正常进行。

一种实施方式中,上述酸液再生装置还包括回收池40,回收池40设有废渣容置空间41和连通废渣容置空间41顶部至外界的第二敞开口,沉淀物出口位于第二敞开口上侧。将废渣收集后统一处理。

一种实施方式中,回收池40设于沉淀池20正下方。

一种实施方式中,酸洗池10还配置有酸液扰乱设备(图中未视出)。可以防止沉淀物沉淀于酸洗池底部导致沉淀物未被输送至沉淀池。

一种实施方式中,上述酸液扰乱设备为搅拌设备或吹气装置。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实用新型。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实用新型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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