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杆体材料打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16411发布日期:2019-09-06 21:21阅读:149来源:国知局
一种杆体材料打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杆体打磨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杆体材料打磨装置。



背景技术:

杆体打磨机是一种可对产品的表面进行打磨,使产品表面光滑的设备。一般的针对杆件的表面抛光采用的是打磨轮带动打磨带进行抛光的;像传统的抛光机中对杆件进行固定之后在两打磨轮之间,在打磨的过程中待打磨的杆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打磨轮在打磨时杆件的表面一处一直处于打磨状态,贴合不均匀存在跟转、导致打磨不均匀,以及杆件的表面打磨容易发黑发焦,影响产品的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杆体材料打磨装置,能够解决一般的杆件打磨辊贴合与杆件贴合度差,导致打磨不均匀以及夹持架夹紧不够存在杆件跟转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杆体材料打磨装置,其创新点在于:包括杆体夹持架和打磨砂轮组;所述打磨砂轮组设置在杆体夹持架的两侧;

所述杆体夹持架包括中心开连接孔的底座,设在底座两侧设有一对弧形支撑耳,以及弧形卡盖;卡盖的右端与底座右侧支撑耳端部铰接,卡盖的左端与底座左侧的支撑耳端部为相互配合形成互锁的卡爪卡槽结构;所述卡盖的左端外边缘上通过薄片垂直连接有一卡销;

所述卡销和薄片在注塑成型时与卡具一体成型,且通过折弯薄片使卡销嵌入在支撑耳端部的卡槽中,对与支撑耳端部相互配合的卡盖左端的卡爪进行限位固定;所述卡盖右端与右侧支撑耳端部为可拆卸的铰接结构,卡盖右端为销轴结构,与其配合铰接的右侧支撑耳端部为可扣合锁紧销轴的卡爪结构;所述与卡盖铰接的右侧支撑耳端部卡爪内侧设有防脱凸筋;所述卡盖内侧面设有凸起的弹性片;所述支撑耳的内侧面底部设有弹性凸筋;所述卡盖的端部卡爪内侧设有导向筋,左侧支撑耳端部外表面开有与导向筋配合的导向槽;

所述打磨砂轮组包括砂轮辊、支撑架和驱动电机,所述砂轮辊通过轴承设置在支撑架上,所述驱动电机的输出端连接有一减速器,且减速器的输出端通过皮带和皮带轮带动砂轮辊绕着支撑架旋转;所述砂轮辊采用变径结构,所述具有变径结构的砂轮辊在辊体轴向上的直径自中心向两端逐渐增大;所述砂轮辊表面设置双螺旋结构,所述双螺旋结构为在辊体轴线方向对称设置有一对螺旋状凸起,且该对螺旋状凸起沿辊体轴线延伸且螺旋方向相反。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本实用新型中通过采用专用的杆体夹持架,使得杆体在打磨的时候夹紧力足够不存在跟转的现象,另外,采用的变径的砂轮辊结构使得杆体的贴合度更高,打磨效果均匀;砂轮辊表面采用的螺旋凸起结构,打磨效率更快。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杆体材料打磨装置的结构侧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杆体材料打磨装置的砂轮辊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的实施例可以使本专业的技术人员更全面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因此将本实用新型限制在所述的实施例范围之中。

如图1至图2所示的一种杆体材料打磨装置,包括杆体夹持架1和打磨砂轮组2;所述打磨砂轮组2设置在杆体夹持架1的两侧。

杆体夹持架1包括中心开连接孔的底座11,设在底座两侧设有一对弧形支撑耳12,以及弧形卡盖13;卡盖13的右端与底座右侧支撑耳12端部铰接,卡盖13的左端与底座11左侧的支撑耳12端部为相互配合形成互锁的卡爪卡槽结构;所述卡盖13的左端外边缘上通过薄片垂直连接有一卡销14。

卡销14和薄片在注塑成型时与卡具一体成型,且通过折弯薄片使卡销嵌入在支撑耳12端部的卡槽中,对与支撑耳12端部相互配合的卡盖13左端的卡爪进行限位固定;所述卡盖13右端与右侧支撑耳12端部为可拆卸的铰接结构,卡盖13右端为销轴结构,与其配合铰接的右侧支撑耳12端部为可扣合锁紧销轴的卡爪结构;所述与卡盖13铰接的右侧支撑耳端12部卡爪内侧设有防脱凸筋15;所述卡盖13内侧面设有凸起的弹性片16;所述支撑耳12的内侧面底部设有弹性凸筋15;所述卡盖13的端部卡爪内侧设有导向筋,左侧支撑耳端部外表面开有与导向筋配合的导向槽。

打磨砂轮组2包括砂轮辊21、支撑架22和驱动电机23,所述砂轮辊21通过轴承设置在支撑架22上,所述驱动电机23的输出端连接有一减速器,且减速器的输出端通过皮带和皮带轮带动砂轮辊绕着支撑架22旋转;所述砂轮辊21采用变径结构,所述具有变径结构的砂轮辊21在辊体轴向上的直径自中心向两端逐渐增大;所述砂轮辊表面设置双螺旋结构,所述双螺旋结构为在辊体轴线方向对称设置有一对螺旋状凸起24,且该对螺旋状凸起沿辊体轴线延伸且螺旋方向相反。

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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