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真空炉加热室封严带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真空炉用方形加热室封严带。
背景技术:
近年来,国内外真空热处理设备发展迅猛。真空热处理是指热处理工艺的全部和部分在真空状态下进行的,热处理质量大大提高。与常规热处理相比,真空热处理的同时,可实现无氧化、无脱碳、无渗碳、脱气、脱脂、表面质量好,变形微小、热处理零件综合力学性能优异、使用寿命长、无污染无公害、自动化程度高等优点。
目前市场上常使用的真空炉加热室端部大部分没有封严带。
而现有技术的缺点:1、隔热层裸露在外,影响加热室美观整体;2、使用一段时间后,工件在挥发产生的杂质会进入隔热层夹层,影响加热室隔热;3、真空炉工作时,端面没有防护,热量损失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真空炉用方形加热室封严带,该实用新型在方形加热室端部安装封严带,可以将加热室端部隔热层包住,使得加热室更加美观、整洁,增加加热室保温效果,还能有效的防止工件产生的杂质进入加热室隔热层夹层,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真空炉用方形加热室封严带,包括封严带、螺母、螺栓、加热室框架、护板、隔热层、U型件A和U型件B,所述U型件A组装焊接连接U型件B,所述U型件A和U型件B焊接形成封严带,所述U型件B右侧设置有螺孔,且螺孔内安装有螺栓,所述螺栓连接U型件B和加热室框架,所述螺栓左侧在U型件B左侧螺纹固定连接螺母,所述加热室框架下方设置有护板,所述护板下方依次设置有若干层隔热层。
进一步而言,所述加热室框架内部形成方形加热室。
进一步而言,所述加热室框架左侧的螺孔开口处中心与加热室框架顶部距离15mm,方便连接U型件B和加热室框架。
进一步而言,所述最下方的隔热层固定在U型件A底部端板上。
进一步而言,所述隔热层选用3-5层,且每层之间间隔10-25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实用新型在方形加热室端部安装封严带,可以将加热室端部隔热层包住,当打开加热室门时能看到平整美观的端部,此外在真空炉工作时,还能增加加热室保温效果。
1、该装置可使得加热室更加美观、整洁;
2、有效的防止真空炉在工作时由于工件产生的杂质进入隔热层夹层,可大大减少维修和使用周期;
3、该装置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加热室保温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封严带安装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封严带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封严带侧视图。
图中:1、封严带;2、螺母;3、螺栓;4、加热室框架;5、护板;6、隔热层;7、U型件A;8、U型件B。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一种真空炉用方形加热室封严带,包括封严带1、螺母2、螺栓3、加热室框架4、护板5、隔热层6、U型件A7和U型件B8,所述U型件A7组装焊接连接U型件B8,所述U型件A7和U型件B8焊接形成封严带1,所述U型件B8右侧设置有螺孔,且螺孔内安装有螺栓3,所述螺栓3连接U型件B8和加热室框架4,所述螺栓3左侧在U型件B8左侧螺纹固定连接螺母2,所述加热室框架4下方设置有护板5,所述护板5下方依次设置有若干层隔热层6。所述加热室框架4内部形成方形加热室,所述加热室框架4左侧的螺孔开口处中心与加热室框架4顶部距离15mm,方便连接U型件B8和加热室框架4,所述最下方的隔热层6固定在U型件A7底部端板上,所述隔热层6选用3-5层,且每层之间间隔10-25mm。
工作原理:首先根据加热室和加热室框架4的尺寸加工U型件A7和U型件B8的尺寸和数量,然后将U型件A7和U型件B8组装焊接形成封严带1,然后固定住封严带1和加热室框架4的位置,并采用螺栓3连接U型件B8和加热室框架4上螺孔,且在U型件B8左侧采用螺母2固定螺栓3,而另一端用封严带将若干层间隔分布的隔热层6包裹,即完成方形加热室封严带的组装,当打开加热室门时能看到平整美观的端部,此外在真空炉工作时,还能增加加热室保温效果,有效的防止工件产生的杂质进入加热室隔热层6夹层。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