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芯外圆磨床的压盖开启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845335发布日期:2020-02-07 22:31阅读:299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芯外圆磨床的压盖开启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磁棒加工装置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无芯外圆磨床的压盖开启装置。



背景技术:

无芯圆形磁棒加工中需要用到无芯外圆磨床,现有技术中,加工无芯圆形磁棒时,需要人工手动翻起无芯外圆磨床的压盖,才能将磁棒放进装置内进行研磨,由于研磨速度很快,需要人工熟练的开启压盖。作业中,工人不能离开机器,需要单手放在无芯外圆磨床的压盖上不停操作,劳动强度较大,工作效率低。

因此,需要一种无芯外圆磨床的压盖开启装置替代人工操作,以降低人工劳动强度,提供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无芯外圆磨床的压盖开启装置,包括固定连接座、u型接头、缓冲接头和压盖开启气缸,所述固定连接座可拆卸连接在无芯外圆磨床的本体上,所述固定连接座上设有气缸座,所述压盖开启气缸连接在气缸座上,所述缓冲接头连接在压盖开启气缸的活塞杆上,所述缓冲接头上设有缓冲杆,所述缓冲杆与u型接头的驱动端相铰接,所述u型接头远离其驱动端的一端与无芯外圆磨床的压盖相连接。

优选的,所述缓冲接头包括缓冲套筒,所述缓冲套筒一端螺纹连接在活塞杆上,另一端螺纹连接有套筒盖,所述缓冲套筒内设置有伸缩弹簧,所述伸缩弹簧被套筒盖限位在缓冲套筒内,所述套筒盖上设有与缓冲杆相匹配的滑孔,所述缓冲杆远离u型接头的一端穿过滑孔与伸缩弹簧相连接。缓冲接头用于在开启或关闭无芯外圆磨床的压盖时起到缓冲作用,对所述压盖开启气缸起到保护作用。

优选的,所述固定连接座通过螺栓连接在无芯外圆磨床的本体上,装置拆卸维护方便。

优选的,所述压盖开启气缸选用cj2l10-15r薄型气缸,结构轻便,安装方便。

本实用新型还包括能够使一种无芯外圆磨床的压盖开启装置正常使用的其它组件,均为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另外,本实用新型中未加限定的装置或组件均采用本领域中的常规技术手段。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压盖开启气缸驱动活塞杆前后移动,使u型接头带动无芯外圆磨床的压盖开启或关闭,在压盖开启气缸的活塞杆与u型接头之间设置缓冲接头,对无芯外圆磨床的压盖开启和关闭时产生的冲击力进行缓冲,有利于保护并延长压盖开启气缸的使用寿命,提高装置的可靠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制作方便,通过本装置替代人工操作,提高了无芯圆形磁棒的外圆加工效率,降低了人工作业强度。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连接座,2.气缸座,3.压盖开启气缸,4.缓冲接头,4-1.缓冲杆,4-2.伸缩弹簧,5.u型接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以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清楚地描述,在此处的描述仅仅用来解释本实用新型,但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无芯外圆磨床的压盖开启装置,包括固定连接座1、u型接头5、缓冲接头4和压盖开启气缸3,所述固定连接座1可拆卸连接在无芯外圆磨床的本体上,所述固定连接座1上设有气缸座2,所述压盖开启气缸3连接在气缸座2上,所述缓冲接头4连接在压盖开启气缸3的活塞杆上,所述缓冲接头4上设有缓冲杆4-1,所述缓冲杆4-1与u型接头5的驱动端相铰接,所述u型接头5远离其驱动端的一端与无芯外圆磨床的压盖相连接。

所述缓冲接头4包括缓冲套筒,所述缓冲套筒一端螺纹连接在活塞杆上,另一端螺纹连接有套筒盖,所述缓冲套筒内设置有伸缩弹簧4-2,所述伸缩弹簧4-2被套筒盖限位在缓冲套筒内,所述套筒盖上设有与缓冲杆4-1相匹配的滑孔,所述缓冲杆4-1远离u型接头5的一端穿过滑孔与伸缩弹簧4-2相连接。缓冲接头4用于在开启或关闭无芯外圆磨床的压盖时起到缓冲作用,对所述压盖开启气缸3起到保护作用。

所述固定连接座1通过螺栓连接在无芯外圆磨床的本体上,装置拆卸、维护方便。

所述压盖开启气缸3选用cj2l10-15r薄型气缸,结构轻便,安装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压盖开启气缸3驱动活塞杆前后移动,使u型接头5带动无芯外圆磨床的压盖开启或关闭,在压盖开启气缸3的活塞杆与u型接头5之间设置缓冲接头4,对无芯外圆磨床的压盖开启和关闭时产生的冲击力进行缓冲,有利于保护并延长压盖开启气缸3的使用寿命,提高装置的可靠性。

以上已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上述说明是示例性的,并非穷尽性的,并且也不限于所披露的实施例。在不偏离所说明实施例的范围和精神的情况下,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许多修改和变更都是显而易见的。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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