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技术属于磨样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金相砂纸重复利用装置。
背景技术:2.在对金属材料进行微观分析时,需要对样品进行镶嵌、磨抛制样,目前一般采用将金相砂纸固定在磨样机上的方式进行水磨,由于使用后的金相砂纸在自然晾干后会产生褶皱,若将褶皱的金相砂纸固定在磨盘上进行磨样时,样品会发生严重的抖动,从而影响制样效果,并同时存在安全问题。特别是针对非批量制样的情况,经常出现一个砂纸仅仅磨制一个样品就进行废弃处理,造成砂纸的大量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3.本技术旨在至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的金相砂纸无法进行重复利用而造成浪费的技术问题。为此,本技术提供了一种金相砂纸重复利用装置。
4.本技术的技术方案为:
5.本技术提供了一种金相砂纸重复利用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6.两个相对设置的板件,所述板件与参考面之间有夹角;
7.夹紧件,两个所述板件的一侧通过所述夹紧件连接;
8.槽体,开设有水槽,两个所述板件的另一侧设置在所述水槽中。
9.进一步的,所述槽体上开设有排水口。
10.进一步的,所述板件上开设有透气孔。
11.进一步的,所述板件为透气材料。
12.可选的,所述夹紧件为长尾夹。
13.进一步的,所述装置设置有两个以上的所述夹紧件。
14.可选的,所述夹紧件包括:
15.第一夹紧板,所述第一夹紧件板的两端开设有通孔;
16.第二夹紧板,与所述第一夹紧板相对设置,所述第二夹紧板的两端开设有与所述第一夹紧板对应的螺纹孔;
17.螺杆,穿设在所述第一夹紧板的通孔中,并与所述第一夹紧板的螺纹孔螺纹连接。
18.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夹紧板与所述第二夹紧板分别固定连接在两个板件上。
19.进一步的,所述装置还包括支撑架,两个所述板件设置在所述支撑架上。
20.进一步的,所述支撑架的底部为所述槽体。
21.本技术实施例至少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22.本技术所提出的一种金相砂纸重复利用装置,先将在磨样机上经过水磨过后的一张以上的金相砂纸平铺放置在两个板件之间,再通过夹紧件将两个板件夹紧在一起,以对金相砂纸施加压力,并保持两个板件与参考面之间有夹角的放置,一方面可以促进金相砂纸上的水分的排出,另一方面可以在金相砂纸上的水分蒸发的过程中避免发生变形,此外,
通过将两个板件设置在槽体的水槽中,从而对金相砂纸上排出的水分进行收集,在金相砂纸晾干后,即可取出以进行重复使用。
23.综上所述,本技术所提出的一种金相砂纸重复利用装置能够实现对金相砂纸的重复利用,避免造成浪费。
附图说明
2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5.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的一种金相砂纸重复利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6.附图标记:
27.10-板件;20-夹紧件;30-槽体;40-排水口;50-透气孔;60-支撑架。
具体实施方式
28.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29.此外,本技术可以在不同例子中重复参考数字和/或参考字母,这种重复是为了简化和清楚的目的,其本身不指示所讨论各种实施方式和/或设置之间的关系。此外,本技术提供了的各种特定的工艺和材料的例子,但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其他工艺的应用和/或其他材料的使用。
30.下面结合附图并参考具体实施例描述本技术:
31.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的一种金相砂纸重复利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结合图1,该装置包括板件10、夹紧件20以及槽体30,其中,两个板件10相对设置,板件10与参考面之间有夹角,两个板件10的一侧通过夹紧件20连接,槽体30开设有水槽,两个板件10的另一侧设置在水槽中。
32.具体地,结合图1,先将在磨样机上经过水磨过后的一张以上的金相砂纸平铺放置在两个板件10之间,再通过夹紧件20将两个板件10夹紧在一起,以对金相砂纸施加压力,并保持两个板件10与参考面之间有夹角的放置,一方面可以促进金相砂纸上的水分的排出,另一方面可以在金相砂纸上的水分蒸发的过程中避免发生变形,此外,通过将两个板件10设置在槽体30的水槽中,从而对金相砂纸上排出的水分进行收集,在金相砂纸晾干后,即可取出以进行重复使用。
33.本技术实施例中,若参考面为水平面,则两个板件10与参考面之间的夹角可以为45
°
~135
°
,若参考面为竖直面,则两个板件10与参考面之间的夹角可以为-45
°
~45
°
,以此设置方式促进金相砂纸上的水分的排出。
34.进一步地,结合图1,槽体30上开设有排水口40,以通过排水口40将槽体30中收集的水进行排放,比如通过将水管的入口与排水口40连接,将水管的出口设置在下水管道中,
即可将槽体30中的水排放至下水道中。
35.结合图1,板件10上开设有透气孔50,通过透气孔50可以促进金相砂纸上的水分的蒸发,为了保证效果,可以在将金相砂纸放置在该装置上的时候,将板件10上的透气孔50设置在金相砂纸的中心。
36.本技术实施例中,板件10为透气材料,以促进金相砂纸上的水分的蒸发。
37.本技术实施例中,夹紧件20为长尾夹之类能够提供夹紧力的夹子,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制。
38.本技术实施例中,当夹紧件20为长尾夹之类能够提供夹紧力的结构件时,该装置设置有两个以上的夹紧件20,通过将两个以上的夹紧件20均匀对称地设置在板件10上,以保证金相砂纸在该装置上的均匀受力。
39.当然,为了可以实现两个板件10之间的压力调节,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夹紧件20可以包括第一夹紧板、第二夹紧板以及螺杆,其中,第一夹紧件20板的两端开设有通孔,第二夹紧板与第一夹紧板相对设置,第二夹紧板的两端开设有与第一夹紧板对应的螺纹孔,螺杆穿设在第一夹紧板的通孔中,并与第一夹紧板的螺纹孔螺纹连接。将两个板件10设置在第一夹紧板与第二夹紧板之间,通过旋转螺杆即可实现两个板件10之间的压力的调节,特别是在该装置中叠放多张金相砂纸时,一般的夹子无法提供足够的夹紧力,以保证对金相砂纸的压紧效果。
40.本技术实施例中,可以将第一夹紧板与第二夹紧板分别固定连接在两个板件10上,或是将第一夹紧板与第二夹紧板分别和两个板件10合并设置为同一结构,即在一个板件10上开设第一夹紧板的通孔,在另一个板件10上开设第二夹紧板的螺纹孔,使两个板件10螺纹连接。
41.进一步地,结合图1,该装置还包括支撑架60,两个板件10设置在支撑架60上,通过支撑架60可以实现板件10与水平面之间以有夹角的方式进行放置。
42.结合图1,支撑架60的底部为槽体30,以实现将槽体30与支撑架60一体化设置。
43.本技术实施例中,可以将第二夹紧板设置在支撑架60上,并在第一夹紧板与第二夹紧板分别和两个板件10合并同一结构的基础上,使支撑架60、第二夹紧板以及一个板件10合并为同一结构,可以起到简化该装置的效果,并且便于金相砂纸在该装置上的设置。
44.在本技术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45.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
46.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下各
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47.在本技术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连接”、“固定”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固定”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
48.另外,在本技术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多个所述特征。在本技术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49.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进行接合和组合。
50.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技术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51.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技术的实施方式,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技术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技术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