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退火炉燃烧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退火炉燃烧控制系统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退火炉燃烧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退火炉燃烧控制系统具有第一运行模式,在所述第一运行模式下,所述燃气输入总管的出口与所述第一燃气出口连通,所述燃气输入总管的出口与所述第二燃气出口断开;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退火炉燃烧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运行模式下,所述燃气流量调节单元控制所述燃气输入总管输入的燃气为所述退火炉全功率燃烧时输入的n分之一;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退火炉燃烧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退火炉燃烧控制系统具有第二运行模式,在所述第二运行模式下,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退火炉燃烧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运行模式下,所述燃气流量调节单元控制所述燃气输入总管输入的燃气为所述退火炉全功率燃烧时输入的(n-1)/n;
6.根据权利要求2或4所述的退火炉燃烧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流量调节单元包括并联的第一燃气流量调节支路和第二燃气流量调节支路;
7.根据权利要求2或4所述的退火炉燃烧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气体流量调节单元包括并联的第一氧化气体流量调节支路和第二氧化气体流量调节支路;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退火炉燃烧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燃气流量调节支路上设置有第一燃气流量计;所述第二燃气流量调节支路上设置有第二燃气流量计。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退火炉燃烧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氧化气体流量调节支路上设置有第一氧化气体流量计;所述第二氧化气体流量调节支路上设置有第二氧化气体流量计。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退火炉燃烧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退火炉燃烧控制系统具有第三运行模式,在所述第三运行模式下,所述燃气输入总管的出口与所述第一燃气出口连通,所述燃气输入总管的出口与所述第二燃气出口连通;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退火炉燃烧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三运行模式下,所述燃气流量调节单元控制所述燃气输入总管输入的燃气为所述退火炉全功率燃烧时输入的燃气量;
12.一种采用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退火炉燃烧控制系统的退火炉燃烧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退火炉燃烧控制方法包括: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退火炉燃烧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退火炉燃烧控制方法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