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肥料生产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用于有机肥料发酵的肥料发酵装置。
背景技术:
有机肥是一种营养丰富且环境友好的肥料,它对于植物的生长具有极好的促进作用。有机肥生产中,发酵是最为重要的工艺步骤。现有的发酵方式多采用静态发酵或者搅拌发酵,静态发酵时各个部位的物料发酵存在不同步、不完全的问题,且加入发酵所需的外加物质时,发酵池各个位置的外加物质分布不均。搅拌发酵虽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问题,但是由于现有搅拌机构的限制,搅拌存在不完全、不彻底且智能化程度低的问题。如何改进现有肥料发酵装置的结构,提高发酵效率,改善发酵效果,是目前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以上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发酵效率高、发酵效果极佳的肥料发酵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肥料发酵装置,包括外筒、滚筒和基座,
外筒上设有进料口、出料口、智能控制器、进液口及进气口;
滚筒包括发热筒及设于发热筒外周上的散热管组,散热管组包括多个间隔排布、长短不一的散热管,散热管的管壁上均布有多个散热孔,散热管的顶端设有用于检测温度、湿度及氧气浓度的探测装置,滚筒的中间部分置于外筒内,滚筒的两端均伸出外筒,基座上设有滚筒支撑架,滚筒设于滚筒支撑架上,滚筒内固定有滚轴,滚轴与电机连接;
基座上设有储料仓,储料仓设于传动带上,出料口恰好位于储料仓的正上方,探测装置与智能控制器无线连接。
优选的,发热筒为电发热筒,进料口、出料口、进液口与进气口上均分别设有电磁阀。
更为优选的,探测装置包括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和氧气浓度传感器。
最为优选的,滚筒支撑架为可升降的滚筒支撑架,基座为可升降的基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发酵效率高,发酵效果好且发酵后的产物不易结块。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筒;11、进料口;12、智能控制器;2、滚筒;21、滚轴;22、散热管组;23、探测装置;3、储料仓;31、滚筒支撑架;32、传送带;4、基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肥料发酵装置,包括外筒1、滚筒2和基座4,外筒1上设有进料口11、出料口、智能控制器12、进液口及进气口;滚筒2包括发热筒及设于发热筒外周上的散热管组22,散热管组22包括多个间隔排布、长短不一的散热管,散热管的管壁上均布有多个散热孔,散热管的顶端设有用于检测温度、湿度及氧气浓度的探测装置23,滚筒2的中间部分置于外筒1内,滚筒2的两端均伸出外筒1,基座4上设有滚筒支撑架31,滚筒2设于滚筒支撑架31上,滚筒2内固定有滚轴21,滚轴21与电机连接;
基座4上设有储料仓3,储料仓3设于传动带32上,出料口恰好位于储料仓3的正上方,探测装置23与智能控制器12无线连接。
工作原理:发酵时,通过进料口11投入物料及其他固态的发酵添加剂,之后通过智能控制器12开启电机,物料在散热管的搅拌下进行发酵,散热管的顶端设有探测装置23,探测装置23可以随时监测发酵的温度、湿度及氧气浓度并将测量数据传输给智能控制器12,在必要的时候智能控制器12将开启进液口、进气口向发酵物料中加入各种液态发酵添加剂或者氧气。进气口还可以用于排出发酵产生的气体。进液口上设有喷洒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发酵效率高,本实用新型可以实现自加热和自搅拌发酵,在温度较低的天气或者需要搅拌时,可以自加热或者自搅拌,加快了发酵速度;
2、发酵效果好,本实用新型的加热与搅拌装置采用多个间隔排布、长短不一的散热管组22,可以深入发酵物料的各个部位进行加热与搅拌,极大地改善了发酵效果。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再一实施例,发热筒为电发热筒,进料口11、出料口、进液口与进气口上均分别设有电磁阀,智能控制器12可以控制进液口与进气口上的电磁阀的开启程度以达到控制液态或者气态发酵添加物的添加量。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又一实施例,探测装置23包括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和氧气浓度传感器。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实施例,滚筒支撑架31为可升降的滚筒支撑架,基座4为可升降的基座。使用时,可以将本实用新型调至最低高度以方便添加物料。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