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磷肥生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磷肥生产用锅炉。
背景技术:
目前生产磷肥所用主要原料是磷矿石,分解磷矿石主要有酸法和热法两种,酸法磷肥,一般用硫酸、硝酸、盐酸或磷酸分解磷矿石而制成的磷肥或复合肥料,热法磷肥,在高温下加入硅石、白云石、焦炭等或不加入其他配料分解磷矿石而制成的磷肥,而热法磷肥生产过程中磷肥生产用锅炉是必不可少的,现有的磷肥生产用锅炉存在加热不均匀导致效率低,出烟口防雨效果差,影响锅炉内部器械易损耗,造成更换周期短,增加了工作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磷肥生产用锅炉。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磷肥生产用锅炉,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上端设有壳体与鼓风机,所述壳体的内部设有操作腔,所述鼓风机的输风管贯穿壳体的侧壁并延伸至操作腔内,所述鼓风机通过锁紧螺钉固定在底座的上端,所述操作腔内的下端侧壁固定有加热装置、电机和两个支撑杆,两个所述支撑杆的上端固定有反应箱,所述加热装置位于反应箱的正下方,所述反应箱的内部设有搅拌棒,所述搅拌棒的一端与反应箱内的侧壁转动连接,所述搅拌棒的另一端贯穿反应箱并连接有第二锥齿轮,所述电机的输出轴末端连接有第一锥齿轮,所述第一锥齿轮与第二锥齿轮相互啮合,所述反应箱的下端设有出料口,所述反应箱的上端设有进料口与输气管道,所述进料口与输气管道的上端均贯穿壳体并分别连接有密封盖与防雨帽,所述防雨帽与输气管道之间设有两个支撑杆,所述输气管道两端的侧壁上均设有与支撑杆对应的滑槽,所述支撑杆位于滑槽内,所述支撑杆的一端位于滑槽内,所述支撑杆的另一端与防雨帽固定连接,所述防雨帽与输气管道之间设有多个均匀分布的弹性装置。
优选地,所述壳体的一侧设有观察孔。
优选地,两个所述支撑杆远离防雨帽的一端均设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位于滑槽内。
优选地,所述弹性装置采用弹簧。
优选地,所述进料口与密封盖之间采用螺纹连接。
优选地,所述出料口上设有可控制出料量的阀门。
优选地,所述防雨帽的表面均匀涂有防锈漆。
本实用新型中,该磷肥生产用锅炉通过底座上端的鼓风机向壳体的内部提高大量的空气,可以使加热装置内燃料更加充分的燃烧,能够节约成本,提高利用率,搅拌棒的使用可以在磷矿加热过程中受热均匀,反应充分,提高了工作效率,输气管道上端的防雨帽能够防止酸雨进入锅炉内部,避免了内部器械的损耗,增加了器械的使用寿命,大大节约了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磷肥生产用锅炉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磷肥生产用锅炉的A处放大图。
图中:1反应箱、2搅拌棒、3进料口、4第二锥齿轮、5第一锥齿轮、6电机、7底座、8鼓风机、9加热装置、10出料口、11防雨帽、12弹性装置、13支撑杆、14输气管道、15壳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磷肥生产用锅炉,包括底座7,底座7的上端设有壳体15与鼓风机8,壳体15的内部设有操作腔,鼓风机8的输风管贯穿壳体15的侧壁并延伸至操作腔内,鼓风机8通过锁紧螺钉固定在底座7的上端,操作腔内的下端侧壁固定有加热装置9、电机6和两个支撑杆,两个支撑杆的上端固定有反应箱1,加热装置9位于反应箱1的正下方,反应箱1的内部设有搅拌棒2,搅拌棒2的一端与反应箱1内的侧壁转动连接,搅拌棒2的另一端贯穿反应箱1并连接有第二锥齿轮4,电机6的输出轴末端连接有第一锥齿轮5,第一锥齿轮5与第二锥齿轮4相互啮合,反应箱1的下端设有出料口10,反应箱1的上端设有进料口3与输气管道14,进料口3与输气管道14的上端均贯穿壳体15并分别连接有密封盖与防雨帽11,防雨帽11与输气管道14之间设有两个支撑杆13,输气管道14两端的侧壁上均设有与支撑杆13对应的滑槽,支撑杆13位于滑槽内,支撑杆13的一端位于滑槽内,支撑杆13的另一端与防雨帽11固定连接,防雨帽11与输气管道14之间设有多个均匀分布的弹性装置12。
本实用新型中,壳体15的一侧设有观察孔,两个支撑杆13远离防雨帽11的一端均设有限位块,限位块位于滑槽内,弹性装置12采用弹簧,进料口3与密封盖之间采用螺纹连接,出料口10上设有可控制出料量的阀门,防雨帽11的表面均匀涂有防锈漆。
本实用新型中,该磷肥生产用锅炉通过底座7上端的鼓风机8向壳体15的内部提高大量的空气,可以使加热装置9内燃料更加充分的燃烧,能够节约成本,提高利用率,搅拌棒2的使用可以在磷矿加热过程中受热均匀,反应充分,提高了工作效率,输气管道14上端的防雨帽11能够防止酸雨进入锅炉内部,避免了内部器械的损耗,增加了器械的使用寿命,大大节约了生产成本。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