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无线充电功能的水解臭氧发生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52412阅读:74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臭氧发生器,属于消毒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无线充电功能的水解臭氧发生器。



背景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臭氧在饮用水、污水、工业氧化、食品加工和保鲜、医药合成和空间灭菌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因此,人们对臭氧的制备工艺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传统的臭氧发生器一般都以空气为对象,通过高压对其进行电解而获得臭氧气体,但是以这种方式获得的臭氧气体在电解过程中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氮氧化合物,从而危害人的健康,不能满足人们的日常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具有无线充电功能的水解臭氧发生器,便携性高,执行速度快,支持无线充电技术,通过16v以内的直流电将水中装置内的臭氧电极片中的阳极与阴极之间产生臭氧,操作简单,臭氧产生过程中不会产生氮氧化合物,安全可靠,成本低。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具有无线充电功能的水解臭氧发生器,包括臭氧电极、塑料上盖、电流输出电路板、电池、无线充电电路板、无线充电线圈和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电极置于塑料上盖上部,所述塑料上盖与外壳相互盖合内部形成空腔,电流输出电路板、电池、无线充电电路板和无线充电线圈置于空腔内,电流输出电路板、电池、无线充电电路板和无线充电线圈由上至下并依次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臭氧电极下部设置三个电极棒,塑料上盖上部设置三个电极插孔,所述电极棒与电极插孔相互对应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塑料上盖与外壳通过螺纹密封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外壳内表面设置触摸式电容开关,所述触摸式电容开关通过导线与电流输出电路板建立连接关系。

优选地,所述电池为锂电池,电压为3.7V,通过恒定电流方式,根据水质的TDS不同,自动调节电压来保证电极上的电流的恒定。

进一步地,所述电流输出电路板包括过载保护电路。

进一步地,为了防止短路造成的破坏,所述过载保护电路包括并联连接的阴极保护电路和阳极保护电路,阴极和阳极在短路的情况下系统会停止工作。

优选地,所述无线充电线圈为利兹线,所述利兹线线径0.1mm。

进一步地,所述臭氧电极为防水电极,塑料上盖、外壳以及空腔内表面均设有防水涂层。

进一步地,本装置使用基于QI标准的无线充电技术,只需要将装置放入QI标准的充电座上即可充电。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根据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一种具有无线充电功能的水解臭氧发生器,便携性高,能够自带电源,方便移动,可从水中获得臭氧,执行速度快,支持无线充电技术;而且相对于传统的空气中获得臭氧的方式,本装置在臭氧产生的过程中不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氮氧化合物危害人的健康,安全可靠,易于实现。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一种具有无线充电功能的水解臭氧发生器的总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臭氧电极;2、塑料上盖;3、电流输出电路板;4、电池;5、无线充电线圈;6、外壳;7、电极棒;8、电极插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一种具有无线充电功能的水解臭氧发生器,包括臭氧电极1、塑料上盖2、电流输出电路板3、电池4、无线充电电路板、无线充电线圈5和外壳6,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电极1置于塑料上盖2上部,所述塑料上盖2与外壳6相互盖合内部形成空腔,电流输出电路板3、电池4、无线充电电路板和无线充电线圈5置于空腔内,电流输出电路板3、电池4、无线充电电路板和无线充电线圈5由上至下并依次连接。

所述臭氧电极1下部设置三个电极棒7,塑料上盖上部设置三个电极插孔8,所述电极棒7与电极插孔8相互对应设置。

所述塑料上盖2与外壳6通过螺纹密封连接。

所述外壳6内表面设置触摸式电容开关,所述触摸式电容开关通过导线与电流输出电路板3建立连接关系。

所述电池4为锂电池,电压为3.7V,通过恒定电流方式,根据水质的TDS不同,自动调节电压来保证电极上的电流的恒定。

所述电流输出电路板3包括过载保护电路。

所述过载保护电路包括并联连接的阴极保护电路和阳极保护电路。

所述无线充电线圈5为利兹线,所述利兹线线径0.1mm。

所述臭氧电极1为防水电极,塑料上盖2、外壳6以及空腔内表面均设有防水涂层。

所述一种具有无线充电功能的水解臭氧发生器能自动判断其状态是否在水中,如果不在水中1分钟后将关闭电源。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为:当使用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臭氧发生器时,可触摸外壳的触摸式电容开关或者直接放入水中自动开启电源,本实用新型在启动后1分钟内放入水中即可工作,产生臭氧。本实用新型使用的水质为市政自来水。当水解完成后即可制作出臭氧水。本装置在臭氧产生的过程中不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氮氧化合物危害人的健康,安全可靠,提高了工作效率。

应该理解,以上描述是为了进行图示说明而不是为了进行限制。通过阅读上述描述,在所提供的示例之外的许多实施方式和许多应用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都将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不应该参照上述描述来确定,而是应该参照前述权利要求以及这些权利要求所拥有的等价物的全部范围来确定。出于全面之目的,所有文章和参考包括专利申请和公告的公开都通过参考结合在本文中。在前述权利要求中省略这里公开的主题的任何方面并不是为了放弃该主体内容,也不应该认为申请人没有将该主题考虑为所公开的申请主题的一部分。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申请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申请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式或变更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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