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蚁窝体催化吸油剂及其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5931139发布日期:2018-11-14 01:39阅读:18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蚁窝体催化吸油剂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在石油加工及化工生产的过程中,在原料的管道运输及尾气排放的过程中,经常会有些多余的油类杂质夹杂在其中。如:在原料的进气管道中,经常会使用压缩机来给原料气体加压,压缩机的机械泵中所使用的润滑油会在加压的过程中混入原料气体当中。这些混入的杂质,会导致后续生产过程所使用的触媒活性降低,显著降低生产效率,并会导致最终产品的杂质含量上升,降低产品的品质。因此,在原料气体参与反应之前,需要增加一道净化的程序,来去除管道中的润滑油。目前市面上的吸油剂,大多都是利用秸秆或木炭制备而成的,但是这种炭基材料在使用完一次之后,基本报废无法回收利用,大量的吸油剂的使用也会导致环境污染。技术实现要素: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以上现有技术的缺点:提供一种可在高温环境下使用且可循环利用的蚁窝体催化吸油剂及其制备方法。本发明可以处理夹杂着油污的气体原料,在吸收油污的同时,不降低催化吸油剂的效率,展现出良好的吸油性和催化效果,本发明制备过程简单,成本低,效率高,并且在吸附气体中的油污杂质后,能够将达到饱和的催化吸油剂,通过清洗、煅烧和机械搅拌的方式去除表面的油污,实现循环利用,绿色环保。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如下:一种蚁窝体催化吸油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各原料:氧化铝45-60份;硅酸盐5-10份;含碳物20-30份;碳酸钙20-30份。还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含钛物和/或含锆物1-3份。所述硅酸盐为高岭土。如湖南界牌高岭土、贵州高岭土、苏州高岭土。作为优化,所述含碳物为活性炭、石墨、焦炭、炭黑中的一种或几种。所述含钛物为二氧化钛、金红石、四氯化钛、偏钛酸钡中的一种或几种。所述含锆物为斜锆石、碳化锆、锆英石中的一种或几种。所述蚁窝体催化吸油剂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具体步骤:1)按配比称取各原料后混合球磨至粒径小于100μm后,加水混合均匀,进行练泥,然后陈腐10-24小时;2)将陈腐后原料压制成型后静置1-2小时后,烘干,在800-1100℃的温度下烧结,烧结时间24-36小时,空气中冷却即可。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在高温下煅烧碳酸钙生成氧化钙和二氧化碳气体,将反应生成的碳酸钙与氧化铝和硅酸盐反应生成多孔成分的陶瓷基底,提高比表面积,提升其反应的接触面积。在高温下当含碳物和二氧化碳存在时,会生成一氧化碳气体,由于在生成气体的过程中也是基底形成的时候,一氧化碳会促进形成基底的多孔结构,进一步的提升需要反应气体的接触面积,极大地促进反应速率,提升吸收油污的效果。附图说明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的sem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用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但本发明不仅局限于以下具体实施例。实施例1将氧化铝粉、苏州高岭土、碳酸钙、石墨粉、二氧化钛的质量比为60:10:30:30:3,粉碎并研磨到小于100μm,添加水后,混合均匀,练泥并陈腐12h后,在成型机上制成φ4mm的小球,静置2小时后放入干燥的环境下干燥2h,在梭式炉1000℃下,煅烧24h,冷却。使用时将小球放入反应器的管道口,当吸附的油污量达到饱和之后,通过浸泡乙醇24h,溶解过饱和油污,使得催化吸油剂能够循环利用。实施例2将氧化铝粉、苏州高岭土、碳酸钙、石墨粉、二氧化钛的质量比为45:5:20:20:1,粉碎并研磨到小于100μm,添加水后,混合均匀,练泥和陈腐24h后,在成型机上制成内径φ8mm外径φ12mm的圆柱体状粒料,静置1小时后烘干,在梭式炉900℃下,煅烧36h,冷却。使用时将圆柱体粒料放入反应器的管道口,当吸附的油污量达到饱和之后,通过机械搅拌,将表面的油污撞碎,并将催化吸油剂放在1000℃下,通入氧气,烧掉空隙中的饱和油污,使得催化吸油剂能够循环利用。对于实施例中制成的产品性能采用以下方法检测:采用gb/t234574-2009油雾浓度的测量方法对比采用催化吸油剂前后的浓度变化项目初始油雾(mg/m3)反应时间(含催化剂)(min)反应后油雾浓度(mg/m3)实施例13053.65实施例23055.37现有吸油剂3053.3称取上述三种催化吸油剂的初始质量(m1,g)将三种吸油剂浸泡在润滑油6小时后,使充分吸油后取出,静挂5min,等袋上的油品滴淌净后,将吸油产品称重(m2,g),计算产品吸油率计算公式为:q=(m2-m1)/m1;项目实施例1实施例2现有吸油剂吸油率40%35%25%通过2个实施例的测试数据结果可以看出,本发明的去油效果明显,在短时间内能降低87.84%的油污,并且在由于其陶瓷结构,具有很高的硬度,不易发生形变,并且催化吸油剂的大小和整体大小可以任意改变,使用范围广,脱油效率高。以上仅是本发明的特征实施范例,对本发明保护范围不构成任何限制。凡采用同等交换或者等效替换而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发明权利保护范围之内。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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