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顶层搅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顶层搅拌机构包括顶层发酵室以及顶层搅拌装置,所述顶层搅拌装置设置在顶层发酵室的中央,所述顶层搅拌装置包括顶层搅拌主轴、顶层搅拌叶片以及液压马达,所述顶层搅拌叶片设置在顶层搅拌主轴上,所述顶层搅拌主轴由上至下设有两个以上的顶层搅拌叶片,所述液压马达用于连接并驱动搅拌主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顶层搅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主轴在顶层发酵室内由上至下依次设置三个搅拌叶片,三个搅拌叶片相互呈120°设置在搅拌主轴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顶层搅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压马达的输出轴与搅拌主轴传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顶层搅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顶层搅拌机构还包括落料翻板,所述落料翻板设置在顶层发酵室的底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顶层搅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落料翻板包括第一转轴、第二转轴、第一翻板、第二翻板以及翻板液压马达,所述第一转轴与第二转轴平行设置,所述第一翻板固定在第一转轴上,所述第二翻板固定在第二转轴上,所述第一翻板与第二翻板之间相抵靠,所述第一翻板与第二翻板之间的抵靠面为非平面,所述翻板液压马达用于驱动第一翻板与第二翻板翻转。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顶层搅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翻板的两侧设有第一齿形落料部,所述第二翻板的两侧设有第二齿形落料部,所述第一齿形落料部与第二齿形落料部相啮合。
7.一种发酵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酵机包括发酵箱、进料斗、进料箱、物料提升机构以及如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所述的顶层搅拌机构,所述进料斗设置在发酵箱的一侧;
所述物料提升机构设置在发酵箱的一侧,所述顶层发酵室设置在发酵箱的顶部,所述进料箱设置在顶层发酵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