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及夹层玻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10383发布日期:2019-02-10 13:34阅读:138来源:国知局
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及夹层玻璃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得到夹层玻璃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此外,本发明涉及一种使用了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



背景技术:

通常,夹层玻璃即使受到外部冲击发生破损,玻璃碎片的飞散量也较少,安全性优异。因此,所述夹层玻璃被广泛用于汽车、轨道车辆、飞机、船舶以及建筑物等。所述夹层玻璃是通过在一对玻璃板之间夹入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来制造。

此外,作为汽车中所使用的所述夹层玻璃,已知的有平视显示器(hud,head-updisplay)。在hud中,能够在汽车的挡风玻璃上显示汽车的行驶数据如速度等测定信息等,驾驶员能够识别映出于挡风玻璃前方的显示。

就所述hud中而言,存在测定信息等出现重影图像的问题。

为了抑制重影图像,使用楔形的中间膜。在下述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一种夹层玻璃,其通过在一对玻璃板之间夹入具有指定楔角的楔形中间膜而成。就所述夹层玻璃而言,通过调整中间膜的楔角,可以使被一片玻璃板反射的测定信息的显示和被另一片玻璃板反射的测定信息的显示在驾驶员的视野中连成1点。因此,测定信息的显示不易观察到重影图像,不易妨碍驾驶员的视野。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表平4-502525号公报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近年,尝试了例如通过增加投影仪的焦距,使驾驶员所识别的显示位置离驾驶员更远。然而,与显示位置靠近驾驶员的情况相比,如上所述的显示中更容易出现测定信息等显示的重影图像。

就现有的中间膜而言,难以充分抑制上述情况的重影图像。根据本发明人的研究已经发现,仅仅通过控制楔角不能充分抑制上述情况的重影图像。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即使在显示位置离驾驶员较远的情况下,也能够显著抑制夹层玻璃中的重影图像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此外,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使用了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

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

根据本发明的广泛方面,提供一种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在本说明书中,有时将“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省略为“中间膜”),其用于作为平视显示器的夹层玻璃,其具有:一端、和位于所述一端相反侧的另一端,所述另一端的厚度大于所述一端的厚度,该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具有与平视显示器的显示区域对应的显示对应区域,以从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所述一端侧的端部向所述另一端2cm的位置为起点,以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所述另一端侧的端部向所述一端2cm的位置为终点,每间隔2mm选择位置,计算出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以各位置为中心的40mm的各第一部分区域处的第一部分楔角时,全部所述第一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大值与全部所述第一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小值之差的绝对值为0.4mrad以下,并且所述中间膜整体的楔角为0.1mrad以上。

在本发明的中间膜的特定方案中,以从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所述一端侧的端部向所述另一端2cm的位置为起点,以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所述另一端侧的端部向所述一端2cm的位置为终点,每间隔2mm选择位置,计算出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以各位置为中心的20mm的各第二部分区域处的第二部分楔角时,全部所述第二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大值与全部所述第二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小值之差的绝对值为0.4mrad以下。

在本发明的中间膜的特定方案中,以从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所述一端侧的端部向所述另一端2cm的位置为起点,以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所述另一端侧的端部向所述一端2cm的位置为终点,每间隔2mm选择位置,计算出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以各位置为中心的10mm的各第三部分区域处的第三部分楔角时,全部所述第三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大值与全部所述第三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小值之差的绝对值为0.4mrad以下。

根据本发明的广泛方案,提供一种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在本说明书中,有时将“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省略为“中间膜”),其具有:一端、和位于所述一端相反侧的另一端,所述另一端的厚度大于所述一端的厚度,从中间膜的所述一端向所述另一端10cm的位置起,每间隔2mm选择位置,共选择250个位置,计算出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以250个位置中各个位置为中心的40mm的250个第一部分区域处的第一部分楔角时,250个所述第一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大值与250个所述第一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小值之差的绝对值为0.4mrad以下,并且所述中间膜整体的楔角为0.1mrad以上。

在本发明的中间膜的特定方案中,从中间膜的所述一端向所述另一端10cm的位置起,每间隔2mm选择位置,共选择250个位置,计算出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以250个位置中各个位置为中心的20mm的250个第二部分区域处的第二部分楔角时,250个所述第二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大值与250个所述第二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小值之差的绝对值为0.4mrad以下。

在本发明的中间膜的特定方案中,从中间膜的所述一端向所述另一端10cm的位置起,每间隔2mm选择位置,共选择250个位置,计算出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以250个位置中各个位置为中心的10mm的250个第三部分区域处的第三部分楔角时,250个所述第三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大值与250个所述第三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小值之差的绝对值为0.4mrad以下。

所述第一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大值优选为2.0mrad以下。所述第二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大值优选为2.0mrad以下。所述第三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大值优选为2.0mrad以下。

所述第一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小值优选为0.1mrad以上。所述第二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小值优选为0.1mrad以上。所述第三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小值优选为0.1mrad以上。

所述中间膜优选含有热塑性树脂。所述中间膜优选含有增塑剂。

在本发明的中间膜的特定方案中,所述中间膜具有第一层、以及配置于所述第一层的第一表面侧的第二层。

在本发明的中间膜的特定方案中,所述第一层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述第二层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述第一层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羟基含有率低于所述第二层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羟基含有率。

在本发明的中间膜的特定方案中,所述第一层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述第二层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述第一层含有增塑剂,所述第二层含有增塑剂,所述第一层中的所述增塑剂相对于所述第一层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00重量份的含量大于所述第二层中的所述增塑剂相对于所述第二层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00重量份的含量。

在本发明的中间膜的特定方案中,在从所述一端向所述另一端8cm的位置起,直到从所述一端向所述另一端61.8cm的位置为止的区域内,具有厚度方向的剖面形状为楔形的部分。

根据本发明的广泛方案,提供了一种夹层玻璃,其具有:第一夹层玻璃部件、第二夹层玻璃部件、以及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并且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配置于所述第一夹层玻璃部件与所述第二夹层玻璃部件之间。

发明的效果

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用于作为平视显示器的夹层玻璃。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具有一端、和位于所述一端相反侧的另一端。所述另一端的厚度大于所述一端的厚度。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具有与平视显示器的显示区域对应的显示对应区域。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中,以从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所述一端侧的端部向所述另一端2cm的位置为起点,以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所述另一端侧的端部向所述一端2cm的位置为终点,每间隔2mm选择位置,计算出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以各位置为中心的40mm的各第一部分区域处的第一部分楔角时,全部所述第一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大值与全部所述第一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小值之差的绝对值为0.4mrad以下。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整体的楔角为0.1mrad以上。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中,由于具有上述技术特征,因此能够显著抑制使用了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中的重影图像。

此外,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具有一端、和位于所述一端相反侧的另一端。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中,所述另一端的厚度大于所述一端的厚度。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中,从中间膜的所述一端向所述另一端10cm的位置起,每间隔2mm选择位置,共选择250个位置,计算出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以250个位置中各个位置为中心的40mm的250个第一部分区域处的第一部分楔角时,250个所述第一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大值与250个所述第一部分楔角的值中的最小值之差的绝对值为0.4mrad以下。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整体的楔角为0.1mrad以上。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中,由于具有上述技术特征,因此能够显著抑制使用了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中的重影图像。

附图说明

图1(a)和图1(b)是示意性表示本发明的第1实施方式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截面图和正面图。

图2(a)和图2(b)是示意性表示本发明的第2实施方式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截面图和正面图。

图3是表示使用了图1所示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的一个例子的截面图。

图4是示意性表示图1所示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卷绕而成的卷体的立体图。

图5是用于说明实施例的重影图像的评价中的预压制方法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说明本发明的详细内容。

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在本说明书中,有时省略为“中间膜”)用于夹层玻璃。

本发明的中间膜具有1层的结构或2层以上的结构。本发明的中间膜可具有1层的结构,也可具有2层以上的结构。本发明的中间膜可具有2层的结构,也可具有2层以上的结构,可具有3层的结构,也可具有3层以上的结构。本发明的中间膜可为单层的中间膜,也可为多层的中间膜。

本发明的中间膜具有一端、以及位于所述一端的相反侧的另一端。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为中间膜中相互对置两侧的端部。本发明的中间膜中,所述另一端的厚度大于所述一端的厚度。

本发明的中间膜具有与例如平视显示器的显示区域相对应的显示对应区域。所述显示对应区域是可以良好地显示信息的区域。对于所述显示器对应区域的优选范围,将在后文中描述。

在本发明的中间膜中,以从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所述一端侧的端部朝向所述另一端2cm的位置为起点,以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所述另一端侧的端部朝向所述一端2cm的位置为终点,每间隔2mm选择位置。此时,从一端侧的端部开始选择位置,选择从一端侧朝向另一端侧能够每间隔2mm而进行选择的位置。将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以所选择的各位置为中心的40mm的各部分区域设为第一部分区域(x1)。中间膜的最靠近所述一端侧的第一部分区域(x1)是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从所述一端侧的端部朝向所述另一端的0cm~4cm的第一部分区域(x1),下一个第一部分区域(x1)是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从所述一端侧的端部起朝向所述另一端的0.2cm~4.2cm的第一部分区域(x1)。该第一部分区域(x1)选择所有能够选择的位置。相连的两个第一部分区域(x1)在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相互重叠38mm。

计算出各第一部分区域(x1)处的部分楔角(将各第一部分区域中算出的部分楔角设为第一部分区域楔角(θ1))。

在本发明的中间膜中,全部所述第一部分楔角(θ1)的值中的最大值与全部所述第一部分楔角(θ1)的值中的最小值之差的绝对值为0.4mrad以下。

此外,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整体的楔角为0.1mrad以上。

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中,由于具有上述技术特征,因此能够显著抑制使用了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中的重影图像。在本发明中,在将显示信息从显示单元反射到夹层玻璃上时,能够显著抑制重影图像的产生。

从有效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全部所述第一部分楔角(θ1)的值中的最大值与全部所述第一部分楔角(θ1)的值中的最小值之差的绝对值优选0.35mrad以下,更优选0.3mrad以下,进一步优选0.25mrad以下,特别优选0.2mrad以下。

从有效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所述第一部分区域(x1)中的全部所述第一部分楔角(θ1)的值中的最大值优选2.0mrad以下,更优选1.8mrad以下,进一步优选1.5mrad以下。

从有效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所述第一部分区域(x1)中的全部所述第一部分楔角(θ1)的值中的最小值优选0.1mrad以上,更优选0.15mrad以上,进一步优选0.2mrad以上。

在本发明的中间膜中,从中间膜的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10cm的位置起,每间隔2mm选择位置,共选择250个位置。具体而言,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10cm的位置起,直到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59.8cm的位置为止,每间隔2mm选择位置,共选择250个位置。将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以所选择的250个位置中各个位置为中心的40mm的250个各个区域设为250个各个第一部分区域(x1)。中间膜的最靠近所述一端侧的第一部分区域(x1)是从所述一端侧起的8cm~12cm的第一部分区域(x1),下一个第一部分区域(x1)是从所述一端侧起的8.2cm~12.2cm的第一部分区域(x1)。中间膜的最远离所述一端侧的第一部分区域(x1)是从所述一端侧起的57.8cm~61.8cm的第一部分区域(x1)。相邻的两个第一部分区域(x1)在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相互重叠38mm。250个各个第一部分区域(x1)为从所述一端起(8+0.2×a)cm~(12+0.2×a)cm的各个第一部分区域(x1)(a为0~249的整数)。

计算出250个各第一部分区域(x1)处的部分楔角(将各第一部分区域(x1)中算出的部分楔角设为第一部分区域楔角(θ1))。

在本发明的中间膜中,250个所述第一部分楔角(θ1)的值中的最大值与250个所述第一部分楔角(θ1)的值中的最小值之差的绝对值为0.4mrad以下。

此外,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整体的楔角为0.1mrad以上。

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中,由于具有上述技术特征,因此能够显著抑制使用了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中的重影图像。在本发明中,在将显示信息从显示单元反射到夹层玻璃上时,能够显著抑制重影图像的产生。

从有效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250个所述第一部分楔角(θ1)的值中的最大值与250个所述第一部分楔角(θ1)的值中的最小值之差的绝对值优选0.35mrad以下,更优选0.3mrad以下,进一步优选0.25mrad以下,特别优选0.2mrad以下。

从有效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所述第一部分区域(x1)中的250个所述第一部分楔角(θ1)的值中的最大值优选2.0mrad以下,更优选1.8mrad以下,进一步优选1.5mrad以下。

从有效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所述第一部分区域(x1)中的250个所述第一部分楔角(θ1)的值中的最小值优选0.1mrad以上,更优选0.15mrad以上,进一步优选0.2mrad以上。

需要说明的是,一个所述第一部分楔角(θ1)是以下两条直线的交点处的内角。一条连接所述第一部分区域(x1)处一端侧的端部和另一端侧的端部之间的所述第一部分区域(x1)的一侧的表面部分(第一表面部分)的直线,以及一条连接所述第一部分区域(x1)处一端侧的端部和另一端侧的端部之间的中间膜的另一侧的表面部分(第二表面部分)的直线。

一个所述第一部分楔角(θ1)可以通过如下方式来近似地算出。分别对所述第一部分区域(x1)的一端侧的端部和另一端侧的端部处的中间膜的厚度进行测定。基于(所述第一部分区域(x1)的一端侧的端部处的厚度与所述第一部分区域(x1)的另一端侧的端部处的厚度之差的绝对值(μm)÷40(mm))的结果,来近似地算出一个所述第一部分楔角(θ1)。

在本发明的中间膜中,以从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所述一端侧的端部朝向所述另一端2cm的位置为起点,以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所述另一端侧的端部朝向所述一端2cm的位置为终点,每间隔2mm选择位置。此时,从一端侧的端部开始选择位置,选择从一端侧朝向另一端侧能够每间隔2mm进行位置选择的位置。将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以所选择的各位置为中心的20mm的各部分区域设为第二部分区域(x2)。中间膜的最靠近所述一端侧的第二部分区域(x2)是从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所述一端侧的端部朝向所述另一端的1cm~3cm的第二部分区域(x2),下一个第二部分区域(x2)是从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所述一端侧的端部起朝向所述另一端的1.2cm~3.2cm的第二部分区域(x2)。该第二部分区域(x2)选择所有能够选择的位置。相邻的两个第二部分区域(x2)在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相互重叠18mm。

计算出各第二部分区域(x2)处的部分楔角(将各第二部分区域中算出的部分楔角设为第二部分区域楔角(θ2))。

从有效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全部所述第二部分楔角(θ2)的值中的最大值与全部所述第二部分楔角(θ2)的值中的最小值之差的绝对值优选0.4mrad以下,更优选0.35mrad以下,进一步优选0.3mrad以下,特别优选0.25mrad以下。

从有效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所述第二部分区域(x2)中的全部所述第二部分楔角(θ2)的值中的最大值优选2.0mrad以下,更优选1.8mrad以下,进一步优选1.5mrad以下。

从有效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所述第二部分区域(x2)中的全部所述第二部分楔角(θ2)的值中的最小值优选0.1mrad以上,更优选0.15mrad以上,进一步优选0.2mrad以上。

在本发明的中间膜中,从中间膜的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10cm的位置起,每间隔2mm选择位置,共选择250个位置。具体而言,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10cm的位置起,直到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59.8cm的位置为止,每间隔2mm选择位置,共选择250个位置。将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以所选择的250个位置中各个位置为中心的20mm的250个各个区域设为250个各个第二部分区域(x2)。中间膜的最靠近所述一端侧的第二部分区域(x2)是从所述一端侧起的9cm~11cm的第二部分区域(x2),下一个第二部分区域(x2)是从所述一端侧起的9.2cm~11.2cm的第二部分区域(x2)。中间膜的最远离所述一端侧的第二部分区域(x2)是从所述一端侧起的58.8cm~60.8cm的第二部分区域(x2)。相邻的两个第二部分区域(x2)在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相互重叠18mm。250个各个第二部分区域(x2)为从所述一端起(9+0.2×a)cm~(11+0.2×a)cm的各个第二部分区域(x2)(a为0~249的整数)。

计算出250个各第二部分区域(x2)处的部分楔角(将各第二部分区域(x2)中算出的部分楔角设为第二部分区域楔角(θ2))。

从有效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250个所述第二部分楔角(θ2)的值中的最大值与250个所述第二部分楔角(θ2)的值中的最小值之差的绝对值优选0.4mrad以下,更优选0.35mrad以下,进一步优选0.3mrad以下,特别优选0.25mrad以下。

从有效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所述第二部分区域(x2)中的250个所述第二部分楔角(θ2)的值中的最大值优选2.0mrad以下,更优选1.8mrad以下,进一步优选1.5mrad以下,特别优选1.3mrad以下。

从有效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所述第二部分区域(x2)中的250个所述第二部分楔角(θ2)的值中的最小值优选0.1mrad以上,更优选0.15mrad以上,进一步优选0.2mrad以上。

需要说明的是,一个所述第二部分楔角(θ2)是以下两条直线的交点处的内角。一条连接所述第二部分区域(x2)处一端侧的端部和另一端侧的端部之间的所述第二部分区域(x2)的一侧的表面部分(第二表面部分)的直线,以及一条连接所述第二部分区域(x2)处一端侧的端部和另一端侧的端部之间的中间膜的另一侧的表面部分(第二表面部分)的直线。

一个所述第二部分楔角(θ2)可以通过如下方式来近似地算出。分别对所述第二部分区域(x2)的一端侧的端部和另一端侧的端部处的中间膜的厚度进行测定。基于(所述第二部分区域(x2)的一端侧的端部处的厚度与所述第二部分区域(x2)的另一端侧的端部处的厚度之差的绝对值(μm)÷20(mm))的结果,来近似地算出一个所述第二部分楔角(θ2)。

在本发明的中间膜中,以从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所述一端侧的端部朝向所述另一端2cm的位置为起点,以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所述另一端侧的端部朝向所述一端2cm的位置为终点,每间隔2mm选择位置。此时,从一端侧的端部开始进行位置的选择,选择从一端侧朝向另一端侧能够每间隔2mm进行位置选择的位置。将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以所选择的各位置为中心的10mm的各部分区域设为第三部分区域(x3)。中间膜的最靠近所述一端侧的第三部分区域(x3)是从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所述一端侧的端部朝向所述另一端的1.5cm~2.5cm的第三部分区域(x3),下一个第三部分区域(x3)是从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所述一端侧的端部起朝向所述另一端的1.7cm~2.7cm的第三部分区域(x3)。该第三部分区域(x3)选择所有能够选择的位置。相邻的两个第三部分区域(x3)在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相互重叠8mm。

计算出各第三部分区域(x3)处的部分楔角(将各第三部分区域中算出的部分楔角设为第三部分区域楔角(θ3))。

从有效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全部所述第三部分楔角(θ3)的值中的最大值与全部所述第三部分楔角(θ3)的值中的最小值之差的绝对值优选0.4mrad以下,更优选0.38mrad以下,进一步优选0.35mrad以下,特别优选0.3mrad以下。

从有效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所述第三部分区域(x3)中的全部所述第三部分楔角(θ3)的值中的最大值优选2.0mrad以下,更优选1.8mrad以下,进一步优选1.5mrad以下。

从有效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所述第三部分区域(x3)中的全部所述第三部分楔角(θ3)的值中的最小值优选0.1mrad以上,更优选0.15mrad以上,进一步优选0.2mrad以上。

需要说明的是,一个所述第三部分楔角(θ3)是以下两条直线的交点处的内角。一条连接所述第三部分区域(x3)处一端侧的端部和另一端侧的端部之间的所述第三部分区域(x3)的一侧的表面部分(第一表面部分)的直线以及、一条连接所述第三部分区域(x3)处一端侧的端部和另一端侧的端部之间的中间膜的另一侧的表面部分(第二表面部分)的直线。

一个所述第三部分楔角(θ3)可以通过如下方式来近似地算出。分别对所述第三部分区域(x3)的一端侧的端部和另一端侧的端部处的中间膜的厚度进行测定。基于(所述第三部分区域(x3)的一端侧的端部处的厚度与所述第三部分区域(x3)的另一端侧的端部处的厚度之差的绝对值(μm)÷10(mm))的结果,来近似地算出一个所述第三部分楔角(θ3)。

在本发明的中间膜中,从中间膜的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10cm的位置起,每间隔2mm选择位置,共选择250个位置。具体而言,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10cm的位置起,直到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59.8cm的位置为止,每间隔2mm选择位置,共选择250个位置。将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以所选择的250个位置中各个位置为中心的10mm的250个各个区域设为250个各个第三部分区域(x3)。中间膜的最靠近所述一端侧的第三部分区域(x3)是从所述一端侧起的9.5cm~10.5cm的第三部分区域(x3),下一个第三部分区域(x3)是从所述一端侧起的9.7cm~10.7cm的第三部分区域(x3)。中间膜的最远离所述一端侧的第三部分区域(x3)是从所述一端侧起的59.3cm~60.3cm的第三部分区域(x3)。相邻的两个第三部分区域(x3)在连接所述一端与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相互重叠8mm。250个各第三部分区域(x3)为从所述一端起(9.5+0.2×a)cm~(10.5+0.2×a)cm的各第三部分区域(x3)(a为0~249的整数)。

计算出250个各第三部分区域(x3)处的部分楔角(将各第三部分区域(x3)中算出的部分楔角设为第三部分区域楔角(θ3))。

从有效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250个所述第三部分楔角(θ3)的值中的最大值与250个所述第三部分楔角(θ3)的值中的最小值之差的绝对值优选0.4mrad以下,更优选0.38mrad以下,进一步优选0.35mrad以下,特别优选0.3mrad以下。

从有效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所述第三部分区域(x3)中的250个所述第三部分楔角(θ3)的值中的最大值优选2.0mrad以下,更优选1.8mrad以下,进一步优选1.5mrad以下,特别优选1.3mrad以下。

从有效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所述第三部分区域(x3)中的250个所述第三部分楔角(θ3)的值中的最小值优选0.1mrad以上,更优选0.15mrad以上,进一步优选0.2mrad以上。

从更进一步有效地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8cm的位置到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61.8cm的位置之间区域的80%以上(更优选85%以上,进一步优选90%以上,特别优选95%以上)的区域中,厚度优选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增加。从更进一步有效地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9cm的位置到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60.8cm的位置之间区域的80%以上(更优选85%以上,进一步优选90%以上,特别优选95%以上)的区域中,厚度优选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增加。从更进一步有效地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9.5cm的位置到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60.3cm的位置之间区域的80%以上(更优选85%以上,进一步优选90%以上,特别优选95%以上)的区域中,厚度优选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增加。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10cm的位置到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59.8cm的位置之间区域的80%以上(更优选85%以上,进一步优选90%以上,特别优选95%以上)的区域中,厚度优选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增加。

本发明的中间膜适合用于作为平视显示器(hud)的夹层玻璃。本发明的中间膜优选为hud用中间膜。

通过使用所述平视显示器,可以获得平视显示系统。平视显示系统具有所述夹层玻璃、和用于向夹层玻璃照射用于图像显示的光的光源装置。例如,所述光源装置可以安装到车辆的仪表板中。通过将来自所述光源装置的光照射到夹层玻璃的显示区域,可以进行图像显示。

本发明的中间膜优选具有与hud的显示区域相对应的显示对应区域。从更进一步有效地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在本发明的中间膜中,优选在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8cm的位置到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61.8cm的位置之间的区域中,具有所述显示对应区域。从更进一步有效地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在本发明的中间膜中,优选在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9cm的位置到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60.8cm的位置之间的区域中,具有所述显示对应区域。从更进一步有效地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在本发明的中间膜中,优选在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9.5cm的位置到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60.3cm的位置之间的区域中,具有所述显示对应区域。在本发明的中间膜中,优选在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10cm的位置到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59.8cm的位置之间的区域中,具有所述显示对应区域。所述显示对应区域可以存在于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的所述位置(例如63.8mm)之间的区域内的一部分中,也可以存在于其整体中。所述显示对应区域可以在连接一端和另一端的方向上以30cm左右的尺寸存在。

从有效地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在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8cm的位置到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61.8cm的位置之间的区域中,中间膜优选具有厚度方向上的截面形状为楔形的部分。从有效地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在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9cm的位置到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60.8cm的位置之间的区域中,中间膜优选具有厚度方向上的截面形状为楔形的部分。从有效地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在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9.5cm的位置到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60.3cm的位置之间的区域中,中间膜优选具有厚度方向上的截面形状为楔形的部分。在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10cm的位置到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59.8cm的位置之间的区域中,中间膜优选具有厚度方向上的截面形状为楔形的部分。厚度方向上的截面形状为楔形的部分可以存在于从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的所述位置(例如63.8mm)之间的区域内的一部分中,也可以存在于其整体中。所述厚度方向上的截面形状为楔形的部分可以在连接一端和另一端的方向上以30cm左右的尺寸存在。

本发明的中间膜可以具有遮光区域。遮光区域可以与所述显示对应区域分离。设置遮光区域的目的在于防止驾驶中的驾驶员由于例如阳光、户外照明等而感到眩目。有时设置遮光区域用于赋予隔热性。所述遮光区域优选位于中间膜的边缘部分。所述遮光区域优选带状。

在遮光区域中,可以使用着色剂或填充剂来改变颜色和可见光透射率。着色剂或填料可以仅包含在中间膜的厚度方向上的一部分区域中,也可以包含在中间膜的厚度方向上的整个区域中。

从更进一步改善显示和更进一步扩大视野的观点出发,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可见光透射率优选80%以上,更优选88%以上,进一步优选90%以上。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可见光透射率优选高于所述遮光区域的可见光透射率。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可见光透射率可以低于所述遮光区域的可见光透射率。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可见光透射率优选比所述遮光区域的可见光透射率高50%以上,更优选高60%以上。

需要说明的是,例如当显示对应区域和遮光区域的中间膜中的可见光透射率发生改变时,在显示对应区域的中心位置和遮光区域的中心位置处测定可见光透射率。

可以使用分光光度计(日立high-tech株式会社制造的“u-4100”)并以jisr3211(1998)为基准来对得到的夹层玻璃在波长380~780nm下的可见光透射率进行测定。需要说明的是,优选使用厚度为2mm的透明玻璃作为玻璃板。

所述显示对应区域优选具有长度方向和宽度方向。由于中间膜的通用性优异,因此所述显示对应区域的宽度方向优选是连接所述一端和所述另一端的方向。所述显示对应区域优选带状。

所述中间膜优选具有md方向和td方向。中间膜通过例如熔融挤出成形而得到。md方向是制造中间膜时的中间膜的流动方向。td方向是与制造中间膜时的中间膜的流动方向垂直的方向,并且是与中间膜的厚度方向垂直的方向。所述一端和所述另一端优选位于td方向的两侧。

从进一步改善显示的观点出发,中间膜优选具有厚度方向上的截面形状为楔形的部分。显示对应区域的厚度方向上的截面形状优选楔形。

以下,一边参照图示,一边说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

图1(a)和图1(b)是示意性表示本发明的第1实施方式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截面图和正面图。图1(a)为沿图1(b)中的i-i线的截面图。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图示,图1以及下述图中的中间膜的大小和尺寸由实际的大小和尺寸出发而进行了适当变更。

在图1(a)中,表示中间膜11的厚度方向的截面。需要说明的是,在图1(a)以及下述图中,为便于图示,中间膜以及构成中间膜的各层的厚度和楔角θ以与实际厚度和楔角不同的方式来表示。

中间膜11具备:第一层1(中间层)、第二层2(表面层)、以及第三层3(表面层)。在第一层1的第1表面侧配置并叠层有第二层2。在第一层1的与第1表面相反的第2表面侧配置并叠层有第三层3。第一层1配置并夹入于第二层2与第三层3之间。中间膜11用于得到夹层玻璃。中间膜11为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中间膜11为多层中间膜。

中间膜11具有一端11a、以及位于一端11a的相反侧的另一端11b。一端11a与另一端11b为对置的两侧的端部。第二层2以及第三层3的厚度方向的截面形状为楔形。第一层1的厚度方向的截面形状为矩形。就第二层2以及第三层3的厚度而言,另一端11b侧的厚度大于一端11a侧。因此,中间膜11的另一端11b的厚度大于一端11a的厚度。因此,中间膜11具有厚度较薄的区域、以及厚度较厚的区域。

中间膜11具有从一端11a侧朝向另一端11b侧厚度增加的部分。在中间膜11的厚度增加的区域中,从一端11a侧朝向另一端11b侧厚度的增加量均匀。

中间膜11具有与平视显示器的显示区域对应的显示对应区域r1。中间膜11在显示对应区域r1的周围具有周边区域r2。在本实施方式中,显示对应区域r1是从一端11a朝向另一端11b的8cm的位置到从一端11a朝向另一端11b的61.8cm的位置的区域。

中间膜11具有与显示对应区域r1分离的遮光区域r3。遮光区域r3位于中间膜11的边缘部分。

中间膜为图1(a)所示的形状,可以为单层,可以为2层,可以为4层以上。

图4是示意性表示图1所示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卷绕而成的卷体的立体图。

卷绕中间膜11,可制成中间膜11的卷体51。

图4所示的卷体51具备卷芯61、以及中间膜11。中间膜11卷绕在卷芯61的外周。

图2(a)和图2(b)是示意性表示本发明的第2实施方式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截面图和正面图。图2(a)为沿图2(b)的i-i线的截面图。在图2(a)中,表示中间膜11a的厚度方向上的截面。

图2所示的中间膜11a具备第一层1a。中间膜11a具有仅第一层1a的1层的结构,为单层的中间膜。中间膜11a为第一层1a。中间膜11a用于得到夹层玻璃。中间膜11a为夹层玻璃用中间膜。

中间膜11a具有一端11a、以及位于一端11a的相反侧的另一端11b。一端11a与另一端11b为对置的两侧的端部。中间膜11a的另一端11b的厚度大于一端11a的厚度。因此,中间膜11a以及第一层1a具有厚度较薄的区域、以及厚度较厚的区域。

中间膜11a具有从一端11a侧朝向另一端11b侧厚度增加的区域。在中间膜11a的厚度增加的区域中,从一端11a侧朝向另一端11b侧厚度的增加量是均匀的。

中间膜11a和第一层1a具有厚度方向上的横截面是矩形的部分11aa、1aa,以及厚度方向上的截面形状是楔形的部分11ab、1ab。

中间膜11a具有与平视显示器的显示区域对应的显示对应区域r1。中间膜11a具有位于显示对应区域r1周围的周边区域r2。

中间膜11a具有与显示对应区域r1分离的遮光区域r3。遮光区域r3位于中间膜11a的边缘部分。

中间膜为图2(a)所示的形状,可以具有2层以上。

所述中间膜优选具有厚度方向上的截面形状为楔形的部分。所述中间膜优选从一端朝向另一端具有厚度逐渐增加的部分。中间膜的厚度方向上的截面形状优选楔形。作为中间膜的厚度方向上的截面形状,可列举:梯形、三角形以及五边形等。

在所述中间膜中,从所述中间膜的所述一端朝向所述另一端,厚度可以不均匀地增加。所述中间膜可以在表面上具有凸部,也可以在表面上具有凹部。

为了抑制重影图像,可根据夹层玻璃的安装角度,适当设定中间膜的楔角(θ)。楔角(θ)为中间膜整体的楔角。从更进一步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中间膜的楔角(θ)为0.1mrad(0.00575度)以上,优选0.2mrad(0.0115度)以上。此外,当所述楔角(θ)为所述下限以上时,可以获得适用于卡车或公共汽车等挡风玻璃的安装角度较大的汽车的夹层玻璃。

从更进一步抑制重影图像的观点出发,中间膜的楔角(θ)优选2mrad(0.1146度)以下,更优选0.7mrad(0.0401度)以下。此外,当所述楔角(θ)为所述上限以下时,可以获得适用于跑车等挡风玻璃的安装角度较小的汽车的夹层玻璃。

所述中间膜的楔角(θ)为以下两条直线的交点处的内角:连接中间膜的最大厚度部分与最小厚度部分的中间膜一侧上的表面部分(第一表面部分)的直线,及连接中间膜的最大厚度部分与最小厚度部分的中间膜另一侧上的表面部分(第二表面部分)的直线。所述中间膜的楔角(θ)可以通过如下方式来近似地算出。分别对最大厚度部分和最小厚度部分的中间膜的厚度进行测定。基于(中间膜最大厚度部分的厚度与中间膜最小厚度部分的厚度之差的绝对值(μm)÷最大厚度部分与最小厚度部分之间的距离(mm))的结果,来近似地算出所述中间膜的楔角(θ)。

需要说明的是,在最大厚度部分为多个,最小厚度部分为多个,最大厚度部分位于一定区域内,或者最小厚度部分位于一定区域内的情况下,对用于求得楔角(θ)的最大厚度部分和最小厚度部分进行选择,使所求得的楔角(θ)为最大。

所述中间膜的厚度没有特别限定。所述中间膜的厚度表示构成中间膜的各层的总厚度。由此,在多层的中间膜11的情况下,该中间膜的厚度表示第一层1、第二层2以及第三层3的总厚度。

中间膜的最大厚度优选0.1mm以上,更优选0.25mm以上,进一步优选0.5mm以上,特别优选0.8mm以上,且优选3mm以下,更优选2mm,进一步优选1.5mm以下。

将一端与另一端之间的距离设为x。中间膜优选在从一端朝向内侧为0x~0.2x距离的区域具有最小厚度,在从另一端朝向内侧为0x~0.2x距离的区域具有最大厚度。中间膜更优选在从一端朝向内侧为0x~0.1x距离的区域具有最小厚度,在从另一端朝向内侧为0x~0.1x距离的区域具有最大厚度。中间膜优选在一端具有最小厚度,并且中间膜优选在另一端具有最大厚度。

中间膜11、中间膜11a在另一端11b具有最大厚度,并且在一端11a具有最小厚度。

所述中间膜可以具有厚度均匀部分。所述厚度均匀部分是指在连接中间膜的所述一端和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的每10cm的距离范围中,厚度变化不超过10μm。因此,所述厚度均匀部分是指在连接中间膜的所述一端和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的每10cm的距离范围中,厚度变化不超过10μm的部分。具体而言,所述厚度均匀部分是指在连接中间膜的所述一端和所述另一端的方向上的厚度完全不变的部分,或者在连接中间膜的所述一端和厚度另一端的方向上的厚度变化为10μm以下的部分。

从实用面的观点、以及充分提高粘合力及耐穿透性的观点出发,表面层的最大厚度优选0.001mm以上,更优选0.2mm以上,进一步优选0.3mm以上,且优选1mm以下,更优选0.8mm以下。

从实用面的观点、以及充分提高耐穿透性的观点出发,配置在两个表面层之间的层(中间层)的最大厚度优选0.001mm以上,更优选0.1mm以上,进一步优选0.2mm以上,且优选0.8mm以下,更优选0.6mm以下,进一步优选0.3mm以下。

所述中间膜的一端与另一端的距离x优选3m以下,更优选2m以下,特别优选1.5m以下,且优选0.5m以上,更优选0.8m以上,特别优选1m以上。

作为用于测定所述中间膜的部分楔角、所述中间膜的楔角(θ)、所述中间膜的厚度的测定仪器,可举出接触式厚度测定仪“tof-4r”(山文电气株式会社制造)。

使用所述测定仪器以2.15~2.25mm/min的膜输送速度并且以从一端到另一端为最短距离的方式进行所述厚度测定。

作为用于测定将所述中间膜形成夹层玻璃之后的所述中间膜的部分楔角、所述中间膜的楔角(θ)、所述中间膜的厚度的测定仪器,可举出非接触式多层膜厚度测定仪“optigauge”(lumetrics公司制造)等。能够以夹层玻璃的原样来测定中间膜的厚度。

以下,对构成多层的中间膜的各层、以及单层的中间膜的材料的详情进行说明。

(树脂)

中间膜优选含有树脂。所述树脂可以单独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作为所述树脂,可举出热固性树脂和热塑性树脂。

中间膜优选含有树脂(以下,有时记为树脂(0))。中间膜优选含有热塑性树脂(以下,有时记为热塑性树脂(0))。作为热塑性树脂(0),中间膜优选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下,有时记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树脂(以下,有时记为树脂(1))。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热塑性树脂(以下,有时记为热塑性树脂(1))。作为热塑性树脂(1),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下,有时记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树脂(以下,有时记为树脂(2))。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热塑性树脂(以下,有时记为热塑性树脂(2))。作为热塑性树脂(2),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下,有时记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树脂(以下,有时记为树脂(3))。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热塑性树脂(以下,有时记为热塑性树脂(3))。作为热塑性树脂(3),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下,有时记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所述树脂(1)、所述树脂(2)以及所述树脂(3)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从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方面出发,所述树脂(1)优选与所述热塑性树脂(2)以及所述热塑性树脂(3)不同。所述热塑性树脂(1)、所述热塑性树脂(2)以及所述热塑性树脂(3)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从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方面出发,所述热塑性树脂(1)优选与所述热塑性树脂(2)以及所述热塑性树脂(3)不同。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从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方面出发,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优选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不同。所述热塑性树脂(0)、所述热塑性树脂(1)、所述热塑性树脂(2)以及所述热塑性树脂(3)可分别单独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可分别单独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作为所述热塑性树脂,可列举:聚乙烯醇缩醛树脂、聚酯树脂、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树脂、乙烯-丙烯酸共聚物树脂、聚氨酯树脂以及聚乙烯醇树脂等。可使用这些以外的热塑性树脂。需要说明的是,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含有聚甲醛(或聚缩醛)树脂。

所述树脂优选热塑性树脂。所述热塑性树脂更优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或聚酯树脂,进一步优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通过组合使用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可以更进一步提高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及增塑剂的层对于夹层玻璃部件或其他层的粘合力。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优选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例如可通过利用醛对聚乙烯醇(pva)进行缩醛化来制造。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优选聚乙烯醇的缩醛化物。所述聚乙烯醇,例如可通过对聚乙酸乙烯进行皂化而得到。所述聚乙烯醇的皂化度一般而言在70~99.9摩尔%的范围内。

所述聚乙烯醇(pva)的平均聚合度优选200以上,更优选500以上,更进一步优选1500以上,进一步优选1600以上,特别优选2600以上,最为优选2700以上,且优选5000以下,更优选4000以下,进一步优选3500以下。若所述平均聚合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则更进一步提高夹层玻璃的耐穿透性。若所述平均聚合度为所述上限以下,则中间膜的成形变得容易。

所述聚乙烯醇的平均聚合度可通过以jisk6726“聚乙烯醇试验法”为基准的方法而求出。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含的缩醛基的碳原子数并无特别限定。对制造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时所使用的醛并无特别限定。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的缩醛基的碳原子数优选3~5,更优选3或4。若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的缩醛基的碳原子数为3以上,则中间膜的玻璃化转变温度会充分降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的缩醛基的碳原子数优选为4~5。

醛没有特别限定。一般而言,可优选使用碳原子数为1~10的醛。作为所述碳原子数为1~10的醛,可列举:甲醛、乙醛、丙醛、正丁醛、异丁醛、正戊醛、2-乙基丁醛、正己醛、正辛醛、正壬醛、正癸醛以及苯甲醛等。优选丙醛、正丁醛、异丁醛、正己醛或正戊醛,更优选丙醛、正丁醛或异丁醛,进一步优选正丁基醛。所述醛可以单独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的羟基含有率(羟基量)优选15摩尔%以上,更优选18摩尔%以上,且优选40摩尔%以下,更优选35摩尔%以下。若所述羟基含有率为所述下限以上,则中间膜的粘合力更进一步提高。此外,若所述羟基含有率为所述上限以下,则中间膜的柔软性提高,中间膜的操作变容易。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羟基量)优选17摩尔%以上,更优选20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22摩尔%以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羟基量)优选30摩尔%以下,更优选28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27摩尔%以下,更进一步优选25摩尔%以下,特别优选小于25摩尔%,特别优选24摩尔%以下。若所述羟基含有率为所述下限以上,则中间膜的机械强度更进一步提高。特别,若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为20摩尔%以上,则反应效率较高、且生产性优异,此外,若为28摩尔%以下,则夹层玻璃的隔音性更进一步提高,若为28摩尔%以下则隔音性更进一步提高。此外,若所述羟基含有率为所述上限以下,则中间膜的柔软性提高,中间膜的操作变容易。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的各自含有率优选25摩尔%以上,更优选28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30摩尔%以上,更进一步优选大于31摩尔%,再更进一步优选31.5摩尔%以上,再更进一步优选32摩尔%以上,特别优选33摩尔%以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的各自含有率优选38摩尔%以下,更优选37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36.5摩尔%以下,特别优选36摩尔%以下。若所述羟基含有率为所述下限以上,则中间膜的粘合力更进一步提高。此外,若所述羟基含有率为所述上限以下,则中间膜的柔软性提高,中间膜的操作变容易。

从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出发,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优选低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的羟基含有率。从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出发,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优选低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从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出发,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的羟基含有率之差的绝对值优选1摩尔%以上,更优选5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9摩尔%以上,特别优选10摩尔%以上,最为优选12摩尔%以上。从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出发,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之差的绝对值优选1摩尔%以上,更优选5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9摩尔%以上,特别优选10摩尔%以上,最为优选12摩尔%以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的羟基含有率之差的绝对值优选20摩尔%以下。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之差的绝对值优选20摩尔%以下。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羟基含有率是以百分率表示摩尔分率的值,所述摩尔分率通过键合有羟基的亚乙基量除以主链的总亚乙基量而求出。所述键合有羟基的亚乙基量,例如可依据jis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法”进行测定。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的乙酰化度(乙酰基量)优选0.1摩尔%以上,更优选0.3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0.5摩尔%以上,且优选30摩尔%以下,更优选25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20摩尔%以下。若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则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的相容性提高。若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则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耐湿性提高。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乙酰化度(乙酰基量)优选0.01摩尔%以上,更优选0.1摩尔%以上,更进一步优选7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9摩尔%以上,且优选30摩尔%以下,更优选25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24摩尔%以下,特别优选20摩尔%以下。若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则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的相容性提高。若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则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耐湿性提高。特别,若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乙酰化度为0.1摩尔%以上且25摩尔%以下,则耐穿透性优异。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各乙酰化度优选0.01摩尔%以上,更优选0.5摩尔%以上,且优选10摩尔%以下,更优选2摩尔%以下。若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则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的相容性提高。若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则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耐湿性提高。

所述乙酰化度是以百分率表示摩尔分率的值,所述摩尔分率通过键合有乙酰基的亚乙基量除以主链的总亚乙基量而求出。所述键合有乙酰基的亚乙基量,例如可以以jis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法”为基准而测定。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的缩醛化度(在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的情况下,为缩丁醛化程度)优选60摩尔%以上,更优选63摩尔%以上,且优选85摩尔%以下,更优选75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70摩尔%以下。若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则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的相容性提高。若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则用于制造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需的反应时间变短。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缩醛化度(在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的情况下,为缩丁醛化度)优选47摩尔%以上,更优选60摩尔%以上,且优选85摩尔%以下,更优选80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75摩尔%以下。若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则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的相容性提高。若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则用于制造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需的反应时间变短。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各缩醛化度(在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的情况下,为缩丁醛化度)优选55摩尔%以上,更优选60摩尔%以上,且优选75摩尔%以下,更优选71摩尔%以下。若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则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的相容性提高。若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则用于制造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需的反应时间变短。

所述缩醛化度以下述方式求得。首先,求得从主链的总亚乙基量减去键合有羟基的亚乙基量以及键合有乙酰基的亚乙基量得到的值。将得到的值除以主链的总亚乙基量而求出摩尔分率。将该摩尔分率以百分率表示的值为缩醛化度。

需要说明是,所述羟基含有率(羟基量)、缩醛化度(缩丁醛化程度)以及乙酰化度优选通过以jis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法”为基准的方法测得的结果而算出。但是,可以使用基于astmd1396-92进行的测定。在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为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的情况下,所述羟基含有率(羟基量)、所述缩醛化度(缩丁醛化程度)以及所述乙酰化度可以由通过以jis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法”为基准的方法测得的结果而算出。

(增塑剂)

从更进一步提高中间膜的粘合力的观点出发,本发明的中间膜优选含有增塑剂(以下,有时记为增塑剂(0))。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增塑剂(以下,有时记为增塑剂(1))。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增塑剂(以下,有时记为增塑剂(2))。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增塑剂(以下,有时记为增塑剂(3))。在中间膜所含的热塑性树脂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情况下,中间膜(各层)特别优选含有增塑剂。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层优选含有增塑剂。

所述增塑剂并无特别限定。作为所述增塑剂,可使用目前众所周知的增塑剂。所述增塑剂可以单独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作为所述增塑剂,可列举:一元有机酸酯以及多元有机酸酯等有机酯增塑剂、以及有机磷酸增塑剂以及有机亚磷酸增塑剂等有机磷酸增塑剂等。优选有机酯增塑剂。所述增塑剂优选液态增塑剂。

作为所述一元有机酸酯,可列举为通过二醇与一元有机酸的反应而得到的二醇酯等。作为上述二醇,可举出:二缩三乙二醇、三缩四乙二醇及二缩三丙二醇等。作为所述一元有机酸,可列举:丁酸、异丁酸、己酸、2-乙基丁酸、庚酸、正辛酸、2-乙基己酸、正壬酸、癸酸以及苯甲酸等。

作为所述多元有机酸酯,可列举为多元有机酸与具有碳原子数4~8的直链或支链结构的醇形成的酯化物等。作为所述多元有机酸,可列举:己二酸、癸二酸以及壬二酸等。

作为所述有机酯增塑剂,可列举:二缩三乙二醇二-2-乙基丙酸酯、二缩三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二缩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二缩三乙二醇二辛酸酯、二缩三乙二醇二正辛酸酯、二缩三乙二醇二正庚酸酯、三缩四乙二醇二正庚酸酯、癸二酸二丁酯、壬酸二辛酯、二丁基卡必醇己二酸酯、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1,3-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1,4-丁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一缩二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一缩二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一缩二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二缩三乙二醇二-2-乙基戊酸酯、三缩四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一缩二乙二醇二辛酸酯、一缩二乙二醇二苯甲酸酯、一缩二丙二醇二苯甲酸酯、己二酸二己酯、己二酸二辛酯、己二酸己基环己基酯、己二酸庚酯与己二酸壬酯的混合物、己二酸二异壬酯、己二酸二异癸酯、己二酸庚基壬基酯、癸二酸二丁酯、油改性癸二酸醇酸树脂、以及磷酸酯与己二酸酯的混合物等。可使用这些以外的有机酯增塑剂。可以使用所述己二酸酯以外的其他己二酸酯。

作为所述有机磷酸增塑剂,可列举:三丁氧基乙基磷酸酯、异癸基苯基磷酸酯及三异丙基磷酸酯等。

所述增塑剂优选下述式(1)所表示的二酯增塑剂。

[化学式1]

所述式(1)中,r1以及r2分别表示碳原子数5~10的有机基团,r3表示亚乙基、亚异丙基或亚正丙基,p表示3~10的整数。上述式(1)中的r1及r2分别优选碳原子数6~10的有机基团。

所述增塑剂优选含有二缩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二缩三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3gh)或二缩三乙二醇二-2-乙基丙酸酯。所述增塑剂更优选含有二缩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或二缩三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3gh),进一步优选含有二缩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

在所述中间膜中,将所述增塑剂相对于所述树脂(0)100重量份(当所述树脂(0)是热塑性树脂(0)时,为所述热塑性树脂(0)100重量份;当所述树脂(0)是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时,为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100重量份)的含量设为含量(0)。所述含量(0)优选为25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30重量份以上,且优选为100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60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50重量份以下。当所述含量(0)为所述下限以上时,夹层玻璃的耐穿透性进一步提高。当所述含量(0)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在所述第一层中,将所述增塑剂相对于所述树脂(1)100重量份(当所述树脂(1)是热塑性树脂(1)时,为所述热塑性树脂(1)100重量份;当所述树脂(1)是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时,为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100重量份)的含量设为含量(1)。所述含量(1)优选为50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55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60重量份以上,且优选为100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90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85重量份以下,特别优选为80重量份以下。当所述含量(1)为所述下限以上时,金属膜的柔软性提高,中间膜的操作性提高。当所述含量(1)为所述上限以下时,夹层玻璃的耐穿透性进一步提高。

在所述第二层中,将所述增塑剂相对于所述树脂(2)100重量份(当所述树脂(2)是热塑性树脂(2)时,为所述热塑性树脂(2)100重量份;当所述树脂(2)是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时,为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100重量份)的含量设为含量(2)。在所述第三层中,将所述增塑剂相对于所述树脂(3)100重量份(当所述树脂(3)是热塑性树脂(3)时,为所述热塑性树脂(3)100重量份;当所述树脂(3)是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时,为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100重量份)的含量设为含量(3)。所述含量(2)及所述含量(3)分别优选为10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15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20重量份以上,特别优选为24重量份以上,最优选为25重量份以上。所述含量(2)和所述含量(3)分别优选为45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40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35重量份以下,特别优选为32重量份以下,最优选为30重量份以下。当所述含量(2)和所述含量(3)为所述下限以上时,金属膜的柔软性提高,并且中间膜的处理变得容易。当所述含量(2)和所述含量(3)分别为所述上限以下时,夹层玻璃的耐穿透性进一步提高。

为了提高夹层玻璃的隔音性,所述含量(1)优选多于所述含量(2),且所述含量(1)优选多于所述含量(3)。

从进一步提高夹层玻璃的隔音性的观点出发,所述含量(2)和所述含量(1)之差的绝对值、与所述含量(3)和所述含量(1)之差的绝对值分别优选为10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15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20重量份以上。所述含量(2)和所述含量(1)之差的绝对值、与所述含量(3)和所述含量(1)之差的绝对值分别优选为80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75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70重量份以下。

(隔热性物质)

所述中间膜优选含有隔热性物质(隔热性化合物)。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隔热性物质。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隔热性物质。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隔热性物质。所述隔热性物质可以单独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所述隔热性物质优选含有酞菁化合物、萘酞菁化合物以及蒽酞菁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成分x,或含有隔热粒子。在该情况下,亦可含有所述成分x以及所述隔热粒子两者。

成分x:

所述中间膜优选含有酞菁化合物、萘酞菁化合物以及蒽酞菁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成分x。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所述成分x。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所述成分x。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所述成分x。所述成分x为隔热性物质。所述成分x可以单独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对所述成分x没有特别限定。作为成分x,可使用目前众所周知的酞菁化合物、萘酞菁化合物以及蒽酞菁化合物。

作为所述成分x,可列举:酞菁、酞菁的衍生物、萘酞菁、萘酞菁的衍生物、蒽酞菁以及蒽酞菁的衍生物等。所述酞菁化合物以及所述酞菁的衍生物分别优选具有酞菁骨架。所述萘酞菁化合物以及所述萘酞菁的衍生物分别优选具有萘酞菁骨架。所述蒽酞菁化合物以及所述蒽酞菁的衍生物分别优选具有蒽酞菁骨架。

就更进一步提高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出发,所述成分x优选选自酞菁、酞菁的衍生物、萘酞菁以及萘酞菁的衍生物中的至少一种,更优选酞菁以及酞菁的衍生物中的至少一种。

从有效提高隔热性,且长期以更进一步高的水平维持可见光线透射率的观点出发,所述成分x优选含有钒原子或铜原子。所述成分x优选含有钒原子,优选含有铜原子。所述成分x更优选含有钒原子或铜原子的酞菁以及含有钒原子或铜原子的酞菁的衍生物中的至少一种。从更进一步提高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出发,所述成分x优选具有钒原子上键合有氧原子的结构单元。

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含有所述成分x的层(第一层、第二层或第三层)100重量%中,所述成分x的含量优选0.001重量%以上,更优选0.005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0.01重量%以上,特别优选0.02重量%以上。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含有所述成分x的层(第一层、第二层或第三层)100重量%中,所述成分x的含量优选0.2重量%以下,更优选0.1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0.05重量%以下,特别优选0.04重量%以下。若所述成分x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以及所述上限以下,则隔热性充分提高,且可见光线透射率充分提高。例如,能够将可见光线透射率设为70%以上。

隔热粒子:

所述中间膜优选含有隔热粒子。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所述隔热粒子。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所述隔热粒子。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所述隔热粒子。所述隔热粒子为隔热性物质。通过使用隔热粒子,可有效阻断红外线(热线)。所述隔热粒子可以单独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从更进一步提高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出发,所述隔热粒子更优选金属氧化物粒子。所述隔热粒子优选由金属的氧化物形成的粒子(金属氧化物粒子)。

与紫外线相比,与可见光相比长波长780nm以上的红外线的能量较小。但是,红外线的热效应较大,红外线被物质吸收后就会转化为热能被放出。因此,红外线一般被称为热线。通过使用所述隔热粒子,可有效地隔断红外线(热线)。需要说明是,隔热粒子指能够吸收红外线的粒子。

作为上述隔热粒子的具体例,可列举:铝掺杂氧化锡粒子、铟掺杂氧化锡粒子、锑掺杂氧化锡粒子(ato粒子)、镓掺杂氧化锌粒子(gzo粒子)、铟掺杂氧化锌粒子(izo粒子)、铝掺杂氧化锌粒子(azo粒子)、铌掺杂氧化钛粒子、钠掺杂氧化钨粒子、铯掺杂氧化钨粒子、铊掺杂氧化钨粒子、铷掺杂氧化钨粒子、锡掺杂氧化铟粒子(ito粒子)、锡掺杂氧化锌粒子、硅掺杂氧化锌粒子等的金属氧化物粒子或六硼化镧(lab6)粒子等。可以使用这些以外的隔热粒子。由于对热线的屏蔽功能高,因此优选金属氧化物粒子,更优选ato粒子、gzo粒子、izo粒子、ito粒子或氧化钨粒子,特别优选ito粒子或氧化钨粒子。特别是由于对热线的屏蔽功能高,且容易得到,因此优选锡掺杂氧化铟粒子(ito粒子),优选氧化钨粒子。

从更进一步提高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出发,氧化钨粒子优选掺杂金属的氧化钨粒子。所述“氧化钨粒子”中含有掺杂金属的氧化钨粒子。作为所述掺杂金属的氧化钨粒子,具体而言,可列举:钠掺杂氧化钨粒子、铯掺杂氧化钨粒子、铊掺杂氧化钨粒子及铷掺杂氧化钨粒子等。

从更进一步提高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出发,特别优选铯掺氧化钨粒子。从更进一步提高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出发,该铯掺氧化钨粒子优选式:cs0.33wo3所表示的氧化钨粒子。

所述隔热粒子的平均粒径优选0.01μm以上,更优选0.02μm以上,且优选0.1μm以下,更优选0.05μm以下。若平均粒径为所述下限以上,则对热线的屏蔽性充分提高。若平均粒径为所述上限以下,则隔热粒子的分散性提高。

所述“平均粒径”表示体积平均粒径。平均粒径可使用粒度分布测定装置(日机装株式会社制造的“upa-ex150”)等进行测定。

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含有所述隔热粒子的层(第一层、第二层或第三层)100重量%中,所述隔热粒子的各含量(特别是氧化钨粒子的含量)优选0.01重量%以上,更优选0.1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1重量%以上,特别优选1.5重量%以上。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含有所述隔热粒子的层(第一层、第二层或第三层)100重量%中,所述隔热粒子的各含量(特别是氧化钨粒子的含量)优选6重量%以下,更优选5.5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4重量%以下,特别优选3.5重量%以下,最为优选3重量%以下。若所述隔热粒子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以及所述上限以下,则隔热性充分提高,且可见光线透射率充分提高。

(金属盐)

所述中间膜优选含有碱金属盐、碱土金属盐以及镁盐中的至少一种金属盐(以下,有时记为金属盐m)。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所述金属盐m。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所述金属盐m。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所述金属盐m。通过使用所述金属盐m,容易对中间膜与玻璃板等夹层玻璃部件间的粘合性或中间膜中的各层间的粘合性进行控制。所述金属盐m可以单独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所述金属盐m优选含有选自li、na、k、rb、cs、mg、ca、sr以及ba中的至少一种金属。中间膜中所含的金属盐优选含有k以及mg中的至少一种金属。

此外,所述金属盐m更优选碳原子数2~16的有机酸的碱金属盐、碳原子数2~16的有机酸的碱土金属盐或碳原子数2~16的有机酸的镁盐,进一步优选碳原子数2~16的羧酸镁盐或碳原子数2~16的羧酸钾盐。

作为所述碳原子数2~16的羧酸镁盐以及所述碳原子数2~16的羧酸钾盐,可列举:乙酸镁、乙酸钾、丙酸镁、丙酸钾、2-乙基丁酸镁、2-乙基丁酸钾、2-乙基己酸镁以及2-乙基己酸钾等。

含有所述金属盐m的中间膜、或含有所述金属盐m的层(第一层、第二层或第三层)中的mg以及k的总含量优选5ppm以上,更优选10ppm以上,进一步优选20ppm以上,且优选300ppm以下,更优选250ppm以下,进一步优选200ppm以下。若mg以及k的总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以及所述上限以下,则可更进一步良好地对中间膜与玻璃板间的粘合性或中间膜中的各层间的粘合性进行控制。

(紫外线屏蔽剂)

所述中间膜优选含有紫外线屏蔽剂。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紫外线屏蔽剂。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紫外线屏蔽剂。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紫外线屏蔽剂。通过使用紫外线屏蔽剂,即使长期使用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可见光线透射率也更进一步地不易降低。所述紫外线屏蔽剂可以单独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所述紫外线屏蔽剂含有紫外线吸收剂。所述紫外线屏蔽剂优选紫外线吸收剂。

作为所述紫外线屏蔽剂,可列举:含有金属原子的紫外线屏蔽剂、含有金属氧化物的紫外线屏蔽剂、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苯并三唑化合物)、具有二苯甲酮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二苯甲酮化合物)、具有三嗪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三嗪化合物)、具有丙二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丙二酸酯化合物)、具有草酰苯胺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草酰苯胺化合物)以及具有苯甲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苯甲酸酯化合物)等。

作为含有所述金属原子的紫外线屏蔽剂,可列举:铂粒子、铂粒子表面被二氧化硅包覆的粒子、钯粒子以及钯粒子表面被二氧化硅包覆的粒子等。紫外线屏蔽剂优选非隔热粒子。

所述紫外线屏蔽剂优选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具有二苯甲酮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具有三嗪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或具有苯甲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所述紫外线屏蔽剂更优选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或具有二苯甲酮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进一步优选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

作为含有所述金属氧化物的紫外线屏蔽剂,可列举,例如:氧化锌、氧化钛以及氧化铈等。进一步,关于含有所述金属氧化物的紫外线屏蔽剂,其表面可以被包覆。作为含有所述金属氧化物的紫外线屏蔽剂的表面的包覆材料,可列举:绝缘性金属氧化物、水解性有机硅化合物以及聚硅氧烷化合物等。

作为所述绝缘性金属氧化物,可列举:二氧化硅、氧化铝以及氧化锆等。所述绝缘性金属氧化物,例如具有5.0ev以上的带隙能。

作为具有所述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可列举,例如:2-(2'-羟基-5'-甲基苯基)苯并三唑(basf株式会社制造的“tinuvinp”)、2-(2'-羟基-3',5'-二叔丁基苯基)苯并三唑(basf株式会社制造的“tinuvin320”)、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basf株式会社制造的“tinuvin326”)、以及2-(2'-羟基-3',5'-二戊基苯基)苯并三唑(basf株式会社制造的“tinuvin328”)等。从屏蔽紫外线的性能优异性出发,所述紫外线屏蔽剂优选具有含有卤素原子的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更优选具有含有氯原子的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

作为所述具有二苯甲酮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可列举:辛苯酮(basf株式会社制造的“chimassorb81”)等。

作为所述具有三嗪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可列举,例如:adeka株式会社制造的“la-f70”以及2-(4,6-二苯基-1,3,5-三嗪-2-基)-5-(己氧基)苯酚(basf株式会社制造的“tinuvin1577ff”)等。

作为所述具有丙二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可列举:2-(对甲氧基苄叉基)丙二酸二甲酯、四乙基-2,2-(1,4-苯二亚甲基)二丙二酸酯、2-(对甲氧基苄叉基)-双(1,2,2,6,6-五甲基4-哌啶基)丙二酸酯等。

作为所述具有丙二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的市售品,可列举:hostavinb-cap、hostavinpr-25、hostavinpr-31(均为clariant株式会社制造)。

作为所述具有草酰苯胺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可列举:n-(2-乙基苯基)-n'-(2-乙氧基-5-叔丁基苯基)草酸二酰胺、n-(2-乙基苯基)-n'-(2-乙氧基苯基)草酸二酰胺、2-乙基-2'-乙氧基草酰苯胺(clariant株式会社司制造的“sanduvorvsu”)等在氮原子上具有取代芳基等的草酸二酰胺类。

作为具有所述苯甲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可列举,例如:2,4-二叔丁基苯基-3,5-二叔丁基-4-羟基苯甲酸酯(basf株式会社制造的“tinuvin120”)等。

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含有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层(第一层、第二层或第三层)100重量%中,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含量以及苯并三唑化合物的含量优选0.1重量%以上,更优选0.2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0.3重量%以上,特别优选0.5重量%以上。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含有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层(第一层、第二层或第三层)100重量%中,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含量以及苯并三唑化合物的含量优选2.5重量%以下,更优选2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1重量%以下,特别优选0.8重量%以下。当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含量在所述下限以上且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进一步抑制可见光线透射率经过一段时间的降低。特别是,在含有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层100重量%中,通过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含量为0.2重量%以上,可显著抑制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可见光线透射率经过一段时间的降低。

(抗氧化剂)

所述中间膜优选含有抗氧化剂。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抗氧化剂。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抗氧化剂。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抗氧化剂。所述抗氧化剂可以单独为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作为所述抗氧化剂,可列举:酚类抗氧化剂、硫类抗氧化剂以及磷类抗氧化剂等。所述酚类抗氧化剂为具有苯酚骨架的抗氧化剂。所述硫类抗氧化剂为含有硫原子的抗氧化剂。所述磷类抗氧化剂为含有磷原子的抗氧化剂。

所述抗氧化剂优选酚类抗氧化剂或磷类抗氧化剂。

作为所述酚类抗氧化剂,可列举:2,6-二叔丁基对甲酚(bht)、丁基羟基苯甲醚(bha)、2,6-二叔丁基-4-乙基苯酚、硬脂基-β-(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酯、2,2'-亚甲基双-(4-甲基-6-丁基苯酚)、2,2'-亚甲基双-(4-乙基-6-叔丁基苯酚)、4,4'-亚丁基双-(3-甲基-6-叔丁基苯酚)、1,1,3-三-(2-甲基羟基-5-叔丁基苯基)丁烷、四[亚甲基-3-(3',5'-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酯]甲烷、1,3,3-三-(2-甲基-4-羟基-5-叔丁基苯酚)丁烷、1,3,5-三甲基-2,4,6-三(3,5-二叔丁基-4-羟基苄基)苯、双(3,3'-叔丁基苯酚)丁酸乙二醇酯以及双(3-叔丁基-4-羟基-5-甲基苯丙酸)亚乙基二(氧基亚乙基)酯等。优选使用这些抗氧化剂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作为所述磷类抗氧化剂,可列举:三癸基亚磷酸酯、三(十三烷基)亚磷酸酯、三苯基亚磷酸酯、三(壬基苯基)亚磷酸酯、双(十三烷基)季戊四醇二亚磷酸酯、二(癸基)季戊四醇二亚磷酸酯、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亚磷酸酯、双(2,4-二叔丁基-6-甲基苯基)亚磷酸乙酯、以及2,2'-亚甲基双(4,6-二叔丁基-1-苯氧基)(2-乙基己氧基)磷等。优选使用这些抗氧化剂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作为所述抗氧化剂的市售品,可列举:basf株式会社制造的“irganox245”、basf株式会社制造的“irgafos168”、basf株式会社制造的“irgafos38”、住友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的“sumilizerbht”、堺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造的“h-bht”、以及basf株式会社制造的“irganox1010”等。

为了使中间膜及夹层玻璃能长时间维持较高的可见光线透射率,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含有抗氧化剂的层(第一层、第二层或第三层)100重量%中,所述抗氧化剂的含量优选0.1重量%以上。此外,由于添加抗氧化剂的效果出现饱和,因此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含有所述抗氧化剂的层100重量%中,所述抗氧化剂的含量优选2重量%以下。

(其他成分)

所述中间膜、所述第一层、所述第二层以及所述第三层分别根据需要而可以含有偶联剂、分散剂、表面活性剂、阻燃剂、防静电剂、颜料、染料、金属盐以外的粘合力调节剂、耐湿剂、萤光增白剂以及红外线吸收剂等添加剂。这些添加剂可以单独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夹层玻璃)

图3是表示使用了图1所示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的一个例子的截面图。

图3所示的夹层玻璃21具备中间膜11、第1夹层玻璃部件22以及第2夹层玻璃部件23。中间膜11配置并夹入于第1夹层玻璃部件22与第2夹层玻璃部件23之间。在中间膜11的第1表面配置有第1夹层玻璃部件22。在中间膜11的与第1表面相反的第2表面配置有第2夹层玻璃部件23。

作为所述夹层玻璃部件,可列举:玻璃板以及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膜等。所述夹层玻璃不仅含有在2片玻璃板之间夹有中间膜的夹层玻璃,也含有在玻璃板与pet膜等之间夹有中间膜的夹层玻璃。夹层玻璃为具备玻璃板的叠层体,优选至少使用1片玻璃板。所述第一夹层玻璃部件以及所述第二夹层玻璃部件分别为玻璃板或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膜,且所述中间膜优选含有至少1片玻璃板作为所述第一夹层玻璃部件以及所述第二夹层玻璃部件。特别优选所述第一夹层玻璃部件以及第二夹层玻璃部件这两者为玻璃板。

作为所述玻璃板,可列举为无机玻璃以及有机玻璃。作为所述无机玻璃,可列举:浮法玻璃板、热线吸收玻璃板、热线反射玻璃板、抛光玻璃板、压花玻璃板、夹丝玻璃及绿色玻璃等。所述有机玻璃为代替无机玻璃使用的合成树脂玻璃。作为所述有机玻璃,可列举:聚碳酸酯板以及聚(甲基)丙烯酸类树脂板等。作为所述聚(甲基)丙烯酸树脂板,可列举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等。

所述第一夹层玻璃部件以及所述第二夹层玻璃部件的各个厚度并无特别限定,优选1mm以上,且优选5mm以下。在所述夹层玻璃部件为玻璃板的情况下,该玻璃板的厚度优选1mm以上,且优选5mm以下。在所述夹层玻璃部件为pet膜的情况下,该pet膜的厚度优选0.03mm以上,且优选0.5mm以下。

对所述夹层玻璃的制造方法没有特别限定。首先,在所述第一夹层玻璃部件、第二夹层玻璃部件之间夹入所述中间膜以得到叠层体。然后,例如将得到的叠层体通过挤压辊或放入橡胶袋中进行减压吸引,由此对第1夹层玻璃部件与中间膜以及第2夹层玻璃部件与中间膜之间残留的空气进行脱气。其后,在约70~110℃下进行预压合而得到经过预压合的叠层体。在此,将经过预压合的叠层体放入至高压釜,或进行压制,在约120~150℃以及1~1.5mpa的压力下进行压合。如此可以得到夹层玻璃。

所述夹层玻璃可用于汽车、轨道车辆、飞机、船舶以及建筑物等。所述夹层玻璃优选建筑用或车辆用的夹层玻璃,更优选车辆用夹层玻璃。所述夹层玻璃也可使用于这些用途以外。所述夹层玻璃可用于汽车的挡风玻璃、侧玻璃、后玻璃或天窗玻璃等。由于隔热性较高且可见光线透射率较高,因此所述夹层玻璃优选用于汽车。

所述夹层玻璃作为平视显示器(hud)的夹层玻璃。所述夹层玻璃中,可将控制单元发送的行驶速度等测定信息等,通过仪器面板的显示单元映射在挡风玻璃上。因此,汽车驾驶员可以在不降低视野的前提下,同时看到前方的视野和测定信息。

在下文中,将通过实施例和比较例更详细地描述本发明。本发明并不仅限定在这些实施例中。

使用的聚乙烯醇缩醛树脂将碳原子数4的正丁基醛用于缩醛化。关于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缩醛化度(缩丁醛化度)、乙酰化度以及羟基含有率通过以jis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法”为基准的方法进行测定。需要说明是,在基于astmd1396-92进行测定的情况下,得到了与以jis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方法”为基准的方法相同的数值。

(实施例1)

用于形成第一层的组合物的制备:

混合下述混合成分,并用混合辊充分混炼,以得到用于形成第一层的组合物。将其他成分添加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

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羟基的含量22摩尔%、乙酰化度13摩尔%、缩醛化度65摩尔%)100重量份

二缩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60重量份

tinuvin326(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basf株式会社制造的“tinuvin326”0.2重量份

bht(2,6-二叔丁基对甲酚)0.2重量份

用于形成第二层和第三层的组合物的制备:

混合下述混合成分,并用混合辊进行充分混炼,得到用于形成第二层和第三层的组合物。将其他成分添加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

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羟基的含量30.5摩尔%、乙酰化度1摩尔%、缩醛化度68.5摩尔%)100重量份

二缩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38重量份

tinuvin326(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basf株式会社制造的“tinuvin326”0.2重量份

bht(2,6-二叔丁基对甲酚)0.2重量份

中间膜的制备:

使用共挤出机,对用于形成第一层的组合物、及用于形成第二层和第三层的组合物进行共挤出。此时,将唇模的温度调节为100℃~280℃的范围内,并且将宽度方向上的中间膜整体厚度较薄的端部作为低温侧,将中间膜整体厚度较厚的端部作为高温侧,进行调节而设置温度梯度。在将唇的间隔调节为1.0~4.0mm的范围内,将从唇模吐出的树脂膜在卷取前所通过的各辊的速度差调节为15%以下。将从唇模吐出的树脂膜最先通过的辊设置在模具下方,并且在流动方向上比模具靠前。将从挤出机的挤出量设为700kg/h。将最先通过的辊的速度调节为7m/分钟。在实施例1中,对中间膜进行挤出成形后,将中间膜加热至100℃~150℃并保持5分钟以内,然后降回至室温。制备具有第二层/第一层/第三层的叠层结构的楔形的中间膜。需要说明的是,在实施例1、下述的实施例2、实施例3及比较例1中获得的中间膜在一端具有最小厚度,在另一端具有最大厚度。

(实施例2、实施例3以及比较例1)

除了将中间膜的最小厚度、最大厚度、楔角以及部分楔角如下述表1所示进行设定之外,与实施例1同样地操作,得到中间膜。此外,在实施例2、实施例3以及比较例1中,将与实施例1中种类相同的紫外线屏蔽剂和抗氧化剂以与实施例1中相同的混合量(相对于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00重量份为0.2重量份)进行混合。

在实施例2、实施例3和比较例1中,对唇模的温度和温度梯度、挤出条件、从唇模吐出的树脂膜在卷取之前通过的各辊的速度差、最先通过的辊的速度进行变更。

(实施例4)

用于形成单层中间膜的组合物的制备:

混合下述成分,并用混合辊进行充分混炼,得到用于形成单层中间膜的组合物。将其他成分添加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

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羟基的含量30.5摩尔%、乙酰化度1摩尔%、缩醛化度68.5摩尔%)100重量份

二缩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40重量份

tinuvin326(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basf株式会社制造的“tinuvin326”0.2重量份

bht(2,6-二叔丁基对甲酚)0.2重量份

使用挤出机对用于形成单层中间膜的组合物进行挤出。此时,将唇模的温度调节为100℃~280℃的范围内,并且将宽度方向上的中间膜整体厚度较薄的端部作为低温侧,将中间膜整体厚度较厚的端部作为高温侧,进行调节而设置温度梯度。将唇的间隔调节为1.0~4.0mm的范围。将从唇模吐出的树脂膜在卷取前所通过的各辊的速度差调节为15%以下。将从唇模吐出的树脂膜最先通过的辊设置在模具下方,并且在流动方向上比模具靠前,将从挤出机的挤出量设为700kg/h,将最先通过的辊的速度调节为7m/分钟。在实施例7中,对中间膜进行挤出成形后,将中间膜加热至100℃~150℃并保持5分钟以内,制备单层中间膜。需要说明的是,在实施例4、下述的实施例5中获得的中间膜在一端具有最小厚度,在另一端具有最大厚度。

(实施例5和比较例2)

将中间膜的最小厚度、最大厚度、从一段到另一端的距离、11个部分楔角的标准偏差、以及11个部分楔角的平均值如下述表2所示进行设定,除此之外,与实施例4同样地操作,得到中间膜和卷体。此外,在实施例5和比较例2中,将与实施例4中种类相同的紫外线屏蔽剂和抗氧化剂以与实施例4中相同的混合量(相对于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00重量份为0.2重量份)进行混合。

(评价)

(1)部分楔角的测定

在所获得的中间膜中,计算出从中间膜的一端起(8+0.2×a)cm~(12+0.2×a)cm的各个第一部分区域(x1)(a是0~249的整数)处的第一部分楔角(θ1)。

在所获得的中间膜中,计算出从中间膜的一端起(9+0.2×a)cm~(11+0.2×a)cm的各个第二部分区域(x2)(a是0~249的整数)处的第二部分楔角(θ2)。

在所获得的中间膜中,计算出从中间膜的一端起(9.5+0.2×a)cm~(10.5+0.2×a)cm的各第三部分区域(x3)(a是0~249的整数)处的第三部分楔角(θ3)。

使用山文电气株式会社制造的“tof-4r”并通过上述方法测定部分楔角。

需要说明的是,实施例和比较例的显示对应区域是从中间膜的一端起8cm~61.8cm的区域。

(2)重影图像

准备一对玻璃板(透明玻璃,尺寸为510mm×910mm,厚度为2.0mm)。将尺寸与玻璃板尺寸相对应的中间膜夹入一对玻璃板之间以获得叠层体。如图5所示,将得到的叠层体嵌入epdm制成的橡胶管(框架部件)中。橡胶管的宽度为15mm。接下来,通过真空袋法将嵌入epdm制成的橡胶管中的叠层体进行预压合。使用高压釜在150℃和1.2mpa的压力下对经过预压合的叠层体进行压合,由此获得夹层玻璃。

将得到的夹层玻璃设置在挡风玻璃的位置。将显示信息从设置在夹层玻璃下方的显示单元(焦距:2m、3m以及4m)反射到夹层玻璃上,并通过肉眼确认在预定位置(显示对应区域的整体)处有无重影图像。根据以下标准来判定重影图像。

[重影图像的判定标准]

○○:未观察到重影图像

○:观察到非常微弱的重影图像,但为对于实际使用没有影响的程度

×:不符合○○和○的判断标准

详情和结果表示于下述表1、2

[表1]

[表2]

需要说明的是,通过声音传播损失来评价使用了实施例1~3中获得的中间膜的夹层玻璃的隔音性的结果,确认了其隔音性优异。

符号说明

1、1a...第一层

1aa…厚度方向上的截面形状为矩形的部分

1ab…厚度方向上的截面形状为楔形的部分

2...第二层

3...第三层

11、11a…中间膜

11a...一端

11b...另一端

11aa…厚度方向上的截面形状为矩形的部分

11ab…厚度方向上的截面形状为楔形的部分

21...夹层玻璃

22...第一夹层玻璃部件

23...第二夹层玻璃部件

r1...显示对应区域

r2...周边区域

r3...遮光区域

51...卷体

61...卷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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