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和夹层玻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607389发布日期:2020-01-03 13:42阅读:150来源:国知局
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和夹层玻璃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含有光稳定剂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此外,本发明涉及使用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



背景技术:

夹层玻璃即使受到外部冲击而破损,玻璃的碎片的飞散量也较少,安全性优异。因此,所述夹层玻璃被广泛用于汽车、铁路车辆、飞机、船舶及建筑物等。所述夹层玻璃通过在一对玻璃板之间夹入夹层玻璃用中间膜而制造。

作为所述夹层玻璃的一个例子,下述专利文献1公开了一种中间膜,其具有低黄变倾向,对uv-a射线和可见光具有高透射率以及对uv-b射线具有低透射率。该中间膜含有聚乙烯醇缩醛、增塑剂和作为uv吸收剂的草酰苯胺类化合物。此外,在专利文献1中,中间膜可以含有酚类抗氧化剂,也可以含有has/hals/nor-hals型的非芳香族光稳定剂,还可以含有染料。

此外,下述专利文献2记载了得到可以抑制发泡和发泡生长的夹层玻璃。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us2012/0052310a1

专利文献2:wo2012/043816a1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

中间膜中,有时形成被称为阴影区域的着色部位。现有中间膜中,有时容易在着色部位产生变色。

近年,为减轻汽车的重量,用于汽车的夹层玻璃中,其上端可能不设置覆盖材料。其结果,由于中间膜处于暴露的状态或者中间膜周围积聚雨水等原因,配置于上端的着色部位变得容易发生变色。

此外,现有夹层玻璃中,可能在该夹层玻璃的端部处于中间膜产生空隙。该空隙在赋予夹层玻璃光以及热等时特别容易产生。该空隙是夹层玻璃的端部上中间膜脱落的凹部。该空隙与专利文献2所记载的发泡而产生发泡生成物不同。

在夹层玻璃的端部处中间膜上产生空隙,夹层玻璃的外观劣化,中间膜与夹层玻璃的粘接力降低。

现有中间膜中,难以同时抑制着色部位的变色和夹层玻璃的端部处中间膜中的空隙的产生。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可以抑制着色部位的变色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此外,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使用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

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

根据本发明的广泛方面,提供一种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下文中,有时称为中间膜),其具有俯视时发生着色的着色部位以及俯视时不发生着色的非着色部位,其中,在所述着色部位不含有或者含有光稳定剂,在所述非着色部位含有光稳定剂,所述非着色部位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高于所述着色部位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

根据本发明中间膜的特定方面,其中,所述着色部位的可见光透射率低于所述非着色部位的可见光透射率。

根据本发明中间膜的特定方面,其中,在所述着色部位具有多层。

根据本发明中间膜的特定方面,其中,所述着色部位的层数与所述非着色部位的层数不同。

根据本发明中间膜的特定方面,所述中间膜具备玻璃化转变温度为10℃以下的层。

根据本发明中间膜的特定方面,所述中间膜具备第一层和设置于所述第一层的第一表面侧的第二层。

根据本发明中间膜的特定方面,其中,所述第一层的玻璃化转变温度为10℃以下。

根据本发明中间膜的特定方面,其中,所述第一层中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多于所述第二层中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

根据本发明中间膜的特定方面,所述中间膜在所述着色部位具备含有着色剂的着色层,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一层内,或者埋入所述第二层内,或者设置于所述第一层与所述第二层之间,又或者设置于所述第二层的与所述第一层侧相反的一侧。

根据本发明中间膜的特定方面,其中,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一层内时,所述着色层中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低于所述第一层中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二层内时,所述着色层中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低于所述第二层中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所述着色层设置于所述第一层和所述第二层之间时,所述着色层中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低于所述第一层中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并且所述着色层中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低于所述第二层中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所述着色层设置于所述第二层的与所述第一层侧相反的一侧时,所述着色层中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低于所述第二层中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

根据本发明中间膜的特定方面,其中,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二层内。

根据本发明中间膜的特定方面,所述中间膜具备设置于所述第一层的与所述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侧的第三层。

根据本发明中间膜的特定方面,其中,所述第一层中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多于所述第三层中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

根据本发明中间膜的特定方面,所述中间膜为设置于第一夹层玻璃部件与第二夹层玻璃部件之间而使用的中间膜。

根据本发明中间膜的特定方面,所述中间膜为在车辆中安装于外部空间和内部空间之间的开口部的中间膜,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为安装于所述开口部的中间膜,并使所述第二层与所述第三层中的所述第二层侧位于外部空间侧。

根据本发明中间膜的特定方面,所述中间膜在端部具备所述着色部位,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是在车辆中安装于外部空间和内部空间之间的开口部的中间膜,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是安装于所述开口部的中间膜,并使所述着色部位位于所述开口部的上侧。

根据本发明中间膜的特定方面,所述中间膜含有热塑性树脂。

根据本发明中间膜的特定方面,其中,所述热塑性树脂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

根据本发明中间膜的特定方面,所述中间膜含有增塑剂。

根据本发明的广泛方面,提供一种夹层玻璃,其具备:第一夹层玻璃部件、第二夹层玻璃部件、以及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设置于所述第一夹层玻璃部件与所述第二夹层玻璃部件之间。

根据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的特定方面,所述夹层玻璃是在汽车中用作挡风玻璃的夹层玻璃,其中,不在所述中间膜和汽车外侧的夹层玻璃部件的粘接面实施黑色涂布。

发明效果

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具有俯视时发生着色的着色部位以及俯视时不发生着色的非着色部位,其中,在所述着色部位不含有或者含有光稳定剂,在所述非着色部位含有光稳定剂,所述非着色部位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高于所述着色部位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由于具备所述技术方案,因此可以抑制着色部位的变色。

附图说明

图1是示意性地表示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所涉及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截面图。

图2是示意性地表示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式所涉及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截面图。

图3是示意性地表示使用了图1所示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的一例的截面图。

图4是示意性地表示使用了图2所示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的一例的截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

本发明所涉及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下文中,有时简称为“中间膜”)具有俯视时发生着色的着色部位以及俯视时不发生着色的非着色部位。本发明的中间膜在所述着色部位不含有或者含有光稳定剂。本发明的中间膜在所述着色部位,可以不含有光稳定剂,也可以含有光稳定剂。本发明的中间膜在所述非着色部位含有光稳定剂。本发明的中间膜中,所述非着色部位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高于所述着色部位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所述非着色部位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为所述非着色部位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平均含量。所述着色部位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为所述着色部位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平均含量。此外,所述着色部位中,在中间膜的厚度方向,也可以存在发生着色的部分和未发生着色的部分。在该情况下,俯视时发生着色的部位为包括发生着色的部分和未发生着色的部分的着色部位(例如,如图1、2的虚线的右侧部分)。

本发明的中间膜,其具备以下第一构成或第二构成,优选具备第二构成。

第一构成:所述中间膜在所述着色部位不含有光稳定剂,并且在所述非着色部位含有光稳定剂。

第二构成:所述中间膜在所述着色部位与所述非着色部位两者都含有光稳定剂,并且,所述非着色部位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多于所述着色部位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含量。

本发明由于具备所述构成,可以抑制着色部位的变色。

例如,使用本发明的中间膜的夹层玻璃,即使被设置成所述着色部位位于上侧,也可以在着色部位抑制变色。此外,即使在夹层玻璃的上端不设置覆盖材料,也可以在着色部位抑制变色。

所述中间膜优选设置于第一夹层玻璃部件与第二夹层玻璃部件之间。通过将所述中间膜设置于第一夹层玻璃部件与第二夹层玻璃部件之间,可以得到夹层玻璃。

本发明人等发现,通过提高中间膜中光稳定剂的含量,可以在夹层玻璃的端部抑制中间膜中的空隙的产生。进而,本发明人等发现,在具有着色部位的中间膜中,如果提高光稳定剂的含量,则会使着色部位容易发生变色。本发明人等发现,具备所述构成的中间膜,可以抑制着色部位的变色。

进而,所述中间膜在所述着色部位含有光稳定剂的情况下,可以在夹层玻璃的端部抑制中间膜中的空隙的产生,可以保持夹层玻璃的外观良好。

在所述夹层玻璃的端部,可以存在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即使中间膜的侧面露出,本发明中也可以抑制着色部位的变色,进而可以抑制夹层玻璃的端部的空隙的产生,保持夹层玻璃的外观良好。需要说明的是,所述夹层玻璃的端部,可以存在所述中间膜的侧面未露出的部分。

所述中间膜,优选为在车辆中安装于外部空间与内部空间之间的开口部的中间膜。所述中间膜更优选为在汽车中安装于外部空间与内部空间之间的开口部的中间膜。

就进一步在夹层玻璃的端部抑制中间膜中的空隙的产生的观点而言,所述中间膜优选在所述着色部位含有光稳定剂。

就进一步在夹层玻璃的端部抑制中间膜中的空隙的产生的观点而言,所述着色部位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优选0.00001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0001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001重量%以上,特别优选为0.01重量%以上,最优选为0.03重量%以上。就进一步抑制着色部位的变色的观点而言,所述着色部位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优选0.2重量%以下,更优选为0.1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0.08重量%以下。就在夹层玻璃的端部进一步抑制中间膜中的空隙的产生的观点而言,所述着色部位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可以为0重量%(未含有)以上。需要说明的是,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通过使用气相色谱法或液相色谱法分析所述中间膜的组成来定量。

就在夹层玻璃的端部进一步抑制中间膜中的空隙的产生的观点而言,所述着色部位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与所述非着色部位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之比,以重量计,优选为0.001以上,更优选为0.005以上,更进一步优选为0.01以上。就更进一步抑制着色部位的变色的观点而言,所述着色部位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与所述非着色部位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之比,以重量计,优选为不足1,更优选为0.5以下,进一步优选为0.1以下,特别优选0.05以下。

所述着色部位发生着色,通常,所述着色部位的可见光透射率低于所述非着色部位的可见光透射率。所述着色部位的可见光透射率可以是例如小于70%。所述非着色部位的可见光透射率可以是例如70%以上。所述非着色部位的可见光透射率优选为70%以上,更优选为80%以上,还更优选为85%以上。

所述可见光透射率,使用分光光度计(hitachihigh-technologies公司制造的“u-4100”),根据jisr3211:1998在波长380~780nm下测定。所述中间膜的可见光透射率可以通过将中间膜设置于两片透明玻璃之间来测定。

所述中间膜优选在所述着色部位具有多层。在该情况下,所述中间膜可以在所述着色部位具备具有着色剂的着色层以及着色层以外的层。

就进一步抑制着色部位的变色的观点而言,所述着色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优选小于所述着色层以外的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所述着色层埋入其它层时以及所述着色层与其他层接触时,就进一步抑制着色部位的变色的观点而言,优选所述着色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低于与所述着色层接触的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

所述中间膜中,优选所述着色部位的层数与所述非着色部位的层数不同。

就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而言,优选所述中间膜具备玻璃化转变温度为10℃以下的层。

所述玻璃化转变温度通过以下方式测定。

将中间膜在23℃的温度和30%的湿度下储存1个月以上后,在中间膜是多层的情况下,通过剥离多层使其分离,并对于使用压制成型机压制成型而得的测定对象物体(层),使用tainstruments公司制造的“ares-g2”进行测定。需要说明的是,当中间膜是单层的情况下,将其切割成8mm直径并进行测定。作为夹具,使用直径8mm的平行板,以3℃/min的降温速率将温度从100℃降低至-10℃的条件下、以及1hz频率和1%应变的条件下,进行测定。在得到的测定结果中,将损耗角正切的峰值温度作为玻璃化转变温度tg(℃)。

中间膜的性质可以通过多层进行控制,因此优选所述中间膜具备第一层和设置在所述第一层的第一表面侧的第二层。

就有效提高隔音性能的观点而言,所述第一层的玻璃化转变温度优选为10℃以下。

就在夹层玻璃的端部进一步抑制中间膜中的空隙的产生的观点而言,优选所述第一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多于所述第二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

由于控制中间膜的色调是容易的,因此优选所述中间膜在所述着色部位具备含有着色剂的着色层(第一着色层)。优选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一层内,或埋入所述第二层内,或者设置于所述第一层与所述第二层之间,又或者设置于所述第二层的与所述第一层侧相反的一侧。

就在夹层玻璃的端部进一步抑制中间膜中的空隙的产生的观点而言,优选如下构成(1)~(4)。(1)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一层内时,优选所述着色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低于所述第一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2)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二层内时,优选所述着色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低于所述第二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3)所述着色层设置于所述第一层和所述第二层之间时,优选所述着色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低于所述第一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并且所述着色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低于所述第二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4)所述着色层设置于所述第二层的与所述第一层侧相反的一侧时,优选所述着色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低于所述第二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

所述着色层可以埋入所述第一层内,也可以埋入所述第二层内,也可以设置于所述第一层和所述第二层之间,也可以设置于所述第二层的与所述第一层侧相反的一侧。就在夹层玻璃的端部进一步抑制中间膜中的空隙的产生的观点而言,所述着色层优选埋入于所述第二层内。

中间膜的性质可以通过多层进行控制,因此优选所述中间膜包括所述第一层和设置于所述第一层的与所述第一表面的相反的第二表面侧的第三层。

就在夹层玻璃的端部进一步抑制中间膜中的空隙的产生的观点而言,优选所述第一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多于所述第三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所述着色层(第二着色层)可以埋入所述第三层内,也可以设置于所述第三层的与所述第一层侧相反的一侧。就在夹层玻璃的端部进一步抑制中间膜中的空隙的产生的观点而言,优选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三层内。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三层内时,优选所述着色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低于所述第三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所述着色剂被设置于所述第三层的与所述第一层侧相反的一侧时,优选所述着色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低于所述第三层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

就在夹层玻璃的端部进一步抑制中间膜中的空隙的产生的观点而言,优选所述空间膜为安装于所述开口部的中间膜,使所述第一层与所述第二层中的所述第二层侧位于外部空间侧。就在夹层玻璃的端部进一步抑制中间膜中的空隙的产生的观点而言,优选所述中间膜为安装于所述开口部的中间膜,使所述第二层与所述第三层中的所述第二层侧位于外部空间侧。

就有效地抑制着色部位的光的透射的观点而言,所述中间膜优选在端部具有所述着色部位,所述中间膜优选为安装于所述开口部的中间膜,使所述着色部位位于所述开口部的上侧。

以下,说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

图1是示意性地表示本发明的第1实施方式所涉及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截面图。

图1所示的中间膜1用于得到夹层玻璃。中间膜1是夹层玻璃用中间膜。

中间膜1具备第一层11、第二层12以及第三层13。第二层12设置于第一层11的第一表面(一侧表面)侧。第二层12叠层于第一层11的第一表面。第一层11与第二层12相接触。第三层13设置于第一层11的与第一表面相对的第二表面侧。第三层13叠层于第一层11的第二表面。第一层11与第三层13相接触。第一层11设置并夹入于第二层12与第三层13之间。

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层11与第二层12之间以及第一层11与第三层13之间可以分别设置有其它层。优选第一层11与第二层12之间以及第一层11与第三层13之间分别直接叠层。

中间膜1具备含有着色剂的着色层14。着色层14埋入于第二层内。在中间膜1的一端侧,着色层14埋入第二层12内。中间膜1具有长度方向和宽度方向。在中间膜1的宽度方向的一端侧,着色层14埋入第二层12内。

中间膜可以仅具备一个着色层,也可以具备多个着色层。着色层可以埋入第一层内,也可以设置于第一层和第二层之间,也可以设置于第二层的与第一层侧相反的一侧,也可以埋入第三层内,也可以设置于第三层的与第一层侧相反的一侧。

中间膜1在具备着色层14的部位,具有俯视时发生着色的着色部位。中间膜1在不具备着色层14的部位,具备俯视时不发生着色的非着色部位。图1的虚线的右侧部分的整体称为着色部位x。图1的虚线的左侧部分的整体称为非着色部位y。

中间膜1中,着色部位x不含有或者含有光稳定剂。

中间膜1中,非着色部位y含有光稳定剂。

中间膜1中,非着色部位y整体的光稳定剂含量多于着色部位x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含量。

中间膜1在着色部位x具有以第二层12、着色层14、第二层12、第一层11以及第三层13的顺序设置的多层结构。中间膜1在着色部位x具有5层结构。

中间膜1在非着色部位y具有以第二层12、第一层11以及第三层13的顺序设置的多层结构。中间膜1在非着色部位y具有3层结构。

优选第二层12的与第一层11侧相反的一侧的外侧表面为叠层有夹层玻璃部件的表面。优选第三层13的与第一层11侧相反的一侧的外侧表面为叠层有夹层玻璃部件的表面。

图2是示意性地表示本发明的第2实施方式所涉及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截面图。

图2所示的中间膜1a具备第一层11a。

中间膜1a具备含有着色膜的着色层14a。着色层14a埋入于第一层11a内。

中间膜1a在具备着色层14a的部位,具有俯视时发生着色的着色部位x。中间膜1a在不具备着色层14a的部位,具备俯视时不发生着色的非着色部位y。

中间膜1a在着色部位x含有光稳定剂或者不含有光稳定剂。

中间膜1a在非着色部位y含有光稳定剂。

中间膜1a中,非着色部位y整体的光稳定剂的含量多于着色部位y整体的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

中间膜1a在着色部位x具有以第一层11a、着色层14a、第一层11a形成的多层结构。中间膜1a在着色部位x具有3层结构。

中间膜1a在非着色部位y具有仅第一层11a的单层结构。中间膜1a在非着色部位y具有一层的结构。

所述中间膜具有一层结构或两层以上的结构。所述中间膜可以具有一层结构,也可以具有两层以上的结构。所述中间膜可以具有两层结构,也可以具有三层以上的结构,也可以具有四层以上的结构,也可以具有五层以上的结构,也可以具有六层以上的结构。所述中间膜可以是具有仅第一层的一层结构的中间膜(单层的中间膜),也可以是具备第一层和其他层的两层以上的结构的中间膜(多层的中间膜)。中间膜可以在中间膜的一部位具有这些结构,也可以在中间膜的整体具有这些结构。中间膜的结构可以部分地不同。

以下,对构成所述中间膜的所述第一层(包括单层的中间膜)、所述第二层、所述第三层以及所述着色层的详细内容以及所述第一层、所述第二层、所述第三层以及所述着色层中包含的各成分的详细内容进行说明。

(热塑性树脂)

中间膜优选含有热塑性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热塑性树脂(0))。中间膜优选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作为热塑性树脂(0)。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热塑性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热塑性树脂(1))。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作为热塑性树脂(1)。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热塑性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热塑性树脂(2))。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作为热塑性树脂(2)。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热塑性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热塑性树脂(3))。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作为热塑性树脂(3)。所述着色层优选含有热塑性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热塑性树脂(4))。所述着色层优选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作为热塑性树脂(4)。所述热塑性树脂(1)、所述热塑性树脂(2)、所述热塑性树脂(3)以及所述热塑性树脂(4)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就进一步提高隔音性而言,优选所述热塑性树脂(1)优选与所述热塑性树脂(2)以及所述热塑性树脂(3)不同。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可相同也可不同。就进一步提高隔音性而言,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优选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不同。所述热塑性树脂(0)、所述热塑性树脂(1)、所述热塑性树脂(2)、所述热塑性树脂(3)以及所述热塑性树脂(4)分别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分别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作为所述热塑性树脂,可举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树脂、乙烯-丙烯酸共聚物树脂、聚氨酯树脂、离聚物树脂以及聚乙烯醇树脂等。也可使用除这些以外的热塑性树脂。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例如通过利用醛将聚乙烯醇(pva)缩醛化而进行制造。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优选为聚乙烯醇的缩醛化物。所述聚乙烯醇例如通过将聚乙酸乙烯酯皂化而得到。所述聚乙烯醇的皂化度一般在70~99.9摩尔%的范围内。

就有效地抑制夹层玻璃的端部处的空隙的产生并保持夹层玻璃的外观良好的观点而言,所述中间膜优选含有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或离聚物树脂。就有效地抑制夹层玻璃的端部处的空隙的产生并保持夹层玻璃的外观良好的观点而言,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优选为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就有效地抑制夹层玻璃的端部处的空隙的产生并保持夹层玻璃的外观良好的观点而言,所述离聚物树脂优选为聚乙烯醇缩醛离聚物树脂。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离聚物树脂是离子化的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述聚乙烯醇缩醛离聚物树脂优选含有导入了酸基的聚乙烯醇缩醛。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离聚物树脂在主链中具有例如-ch2-ch-基团。所述聚乙烯醇缩醛离聚物树脂具有聚乙烯醇缩醛骨架。所述聚乙烯醇缩醛骨架在主链中具有-ch2-ch-基团。-ch2-ch-基团中的“-ch-”部位的碳原子与另一个基团键合。所述聚乙烯醇缩醛离聚物树脂中,优选在主链中-ch2-ch-基团是连续的。

得到所述聚乙烯醇缩醛离聚物树脂时,使用金属进行中和。就有效提高低温下的耐冲击性和自修复性的观点而言,所述金属优选为na、li、k、mg、zn、cu、co、al、fe、ni、cr或mn。所述金属特别优选含有na。

作为制备所述聚乙烯醇缩醛离聚物树脂的方法,例如,可举出以下方法(1)~(3)。(1)将聚乙酸乙烯酯和具有能够成为离子性官能团的基团的单体进行共聚、皂化、通过醛而缩醛化,然后离子化的方法。(2)将聚乙烯醇(pva)通过具有能够成为离子性官能团的基团的醛而缩醛化后、离子化的方法。(3)将聚乙烯醇缩醛通过具有能够成为离子性官能团的基团的醛而缩醛化,然后离子化的方法。

作为离子化方法,可举出向溶液中添加含金属化合物的方法、以及在混炼期间添加含金属化合物的方法等。所述含金属化合物可以以溶液的形式添加。

所述离子性官能团优选为羧基、羧基的碱基、磺酸基、磺酸基的碱基、亚磺酸基、亚磺酸基的碱基、次磺酸基、次磺酸基的碱基、磷酸基、磷酸基的碱基、膦酸基、膦酸基的碱基、氨基或氨基的碱基。在这种情况下,有效地发挥了离子化的效果,并且有效地发挥了本发明的效果。

就有效提高低温下的耐冲击性和自修复性的观点而言,所述聚乙烯醇缩醛离聚物树脂的离子性官能团的含有率优选为20摩尔%以下,更优选为10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5摩尔%以下。

所述离子性官能团的含有率是指,树脂中的能够成为离子性官能团的基团以及构成离子性官能团的金属盐的离子性官能团的比例之和。所述离子性官能团的含有率可以使用nmr等来测定。例如,可以根据碳nmr中的离子性官能团的峰(羧基出现在45ppm附近)和出现在30ppm附近的源自主链的峰的积分值来计算。

所述聚乙烯醇(pva)的平均聚合度优选为200以上,更优选为500以上,进一步优选为1500以上,更进一步优选为1600以上,特别优选为2600以上,最优选为2700以上,并且优选为5000以下,更优选为4000以下,进一步优选为3500以下。若所述平均聚合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则夹层玻璃的耐穿透性进一步提高。若所述平均聚合度为所述上限以下,则中间膜的成形变得容易。

所述聚乙烯醇的平均聚合度通过依据jisk6726“聚乙烯醇试验方法”的方法而求出。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所含的缩醛基的碳原子数并无特别限定。制造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时所使用的醛并无特别限定。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的缩醛基的碳原子数优选为3~5,更优选为3或4。若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的缩醛基的碳原子数为3以上,则中间膜的玻璃化转变温度充分降低。

所述醛并无特别限定。一般而言,适宜使用碳原子数为1~10的醛。作为所述碳原子数为1~10的醛,可举出:甲醛、乙醛、丙醛、正丁醛、异丁醛、正戊醛、2-乙基丁醛、正己醛、正辛醛、正壬醛、正癸醛、甲醛、乙醛及苯甲醛等。所述醛优选为丙醛、正丁醛、异丁醛、正己醛或正戊醛,更优选为丙醛、正丁醛或异丁醛,进一步优选为正丁醛。所述醛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的羟基含有率(羟基量)优选为15摩尔%以上,更优选为18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40摩尔%以下,更优选为35摩尔%以下。所述羟基含有率为所述下限以上时,中间膜的粘接力进一步变高。此外,当所述羟基含有率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的柔软性变高,中间膜的处理变得容易。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羟基量)优选为17摩尔%以上,更优选为20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22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28摩尔%以下,更优选为27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25摩尔%以下,特别优选为24摩尔%以下。当所述羟基含有率为所述下限以上时,中间膜的机械强度进一步变高。特别是,当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为20摩尔%以上时,反应效率较高且生产性优异,此外,若为28摩尔%以下,则夹层玻璃的隔音性进一步变高。此外,当所述羟基含有率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的柔软性变高,中间膜的处理变得容易。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一层内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的优选范围相同。所述着色层未埋入所述第二层以及所述第三层并且所述着色层并非表面层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的优选范围相同。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羟基量)优选为25摩尔%以上,更优选为28摩尔%以上,更优选为30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31.5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32摩尔%以上,特别优选为33摩尔%以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羟基量)优选为38摩尔%以下,更优选为37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36.5摩尔%以下,特别优选为36摩尔%以下。当所述羟基含有率为所述下限以上时,中间膜的粘接力进一步提高。此外,当所述羟基含有率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的柔软性变高,中间膜的处理变得容易。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二层或所述第三层内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的优选范围相同。所述着色层为表面层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的优选范围相同。

就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而言,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优选低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的羟基含有率。就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而言,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优选低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将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的羟基含有率之差的绝对值设为绝对值a,将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之差的绝对值设为绝对值b。就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而言,绝对值a与绝对值b分别优选为1摩尔%以上,更优选为5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9摩尔%以上,特别优选为10摩尔%以上,最优选为12摩尔%以上。绝对值a与绝对值b分别优选为20摩尔%以下。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一层内时,以及所述着色层不埋入所述第二层或所述第三层内并且所述着色层不是表面层时,就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而言,优选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低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的羟基含有率。就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而言,优选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低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将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的羟基含有率之差的绝对值设为绝对值c,将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之差的绝对值设为绝对值d。就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而言,绝对值c与绝对值d分别优选为1摩尔%以上,更优选为5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9摩尔%以上,特别优选为10摩尔%以上,最优选为12摩尔%以上。绝对值c与绝对值d分别优选为20摩尔%以下。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二层或所述第三层内时以及所述着色层为表面层时,就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而言,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优选低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就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而言,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之差的绝对值优选为1摩尔%以上,更优选为5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9摩尔%以上,特别优选为10摩尔%以上,最优选为12摩尔%以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之差的绝对值优选为20摩尔%以下。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羟基含有率为,将键合有羟基的亚乙基量除以主链的总亚乙基量所求出的摩尔分率以百分率表示的值。所述键合有羟基的亚乙基量例如可依据jis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方法”进行测定。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的乙酰化度(乙酰基量)优选为0.1摩尔%以上,更优选为0.3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5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30摩尔%以下,更优选为25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20摩尔%以下。当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时,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的相容性变高。当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及夹层玻璃的耐湿性变高。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乙酰化度(乙酰基量)优选为0.01摩尔%以上,更优选为0.1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7摩尔%以上,更进一步优选为9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30摩尔%以下,更优选为25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24摩尔%以下,特别优选为20摩尔%以下。当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时,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的相容性变高。当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及夹层玻璃的耐湿性变高。特别是,若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乙酰化度为0.1摩尔%以上且25摩尔%以下,则耐穿透性优异。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一层内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乙酰化度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乙酰化度的优选范围相同。所述着色层未埋入所述第二层以及所述第三层并且所述着色层并非表面层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乙酰化度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乙酰化度的优选范围相同。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各乙酰化度(乙酰基量)优选为0.01摩尔%以上,更优选为0.5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10摩尔%以下,更优选为2摩尔%以下。当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时,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的相容性变高。当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耐湿性变高。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二层或所述第三层内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乙酰化度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乙酰化度的优选范围相同。所述着色层为表面层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乙酰化度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乙酰化度的优选范围相同。

所述乙酰化度为,将键合有乙酰基的亚乙基量除以主链的总亚乙基量所求出的摩尔分率以百分率表示的值。所述键合有乙酰基的亚乙基量例如可依据jis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方法”进行测定。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的缩醛化度(在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的情况下为缩丁醛化度)优选为60摩尔%以上,更优选为63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85摩尔%以下,更优选为75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70摩尔%以下。若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则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的相容性变高。若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则为了制造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需要的反应时间变短。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缩醛化度(在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的情况下为缩丁醛化度)优选为47摩尔%以上,更优选为60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85摩尔%以下,更优选为80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75摩尔%以下。若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则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的相容性变高。若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则为了制造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需要的反应时间变短。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一层内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缩醛化度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缩醛化度的优选范围相同。所述着色层未埋入所述第二层以及所述第三层并且所述着色层并非表面层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缩醛化度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缩醛化度的优选范围相同。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各缩醛化度(在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的情况下为缩丁醛化度)优选为55摩尔%以上,更优选为60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75摩尔%以下,更优选为71摩尔%以下。当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时,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的相容性变高。当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为了制造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需要的反应时间变短。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二层或所述第三层内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缩醛化度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缩醛化度的优选范围相同。所述着色层为表面层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缩醛化度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缩醛化度的优选范围相同。

所述缩醛化度通过如下方式求出。首先,求出将由主链的总亚乙基量减去键合有羟基的亚乙基量及键合有乙酰基的亚乙基量得到的值。将得到的值除以主链的总亚乙基量而求出摩尔分率。缩醛化度是该摩尔分率以百分率表示的值。

需要说明的是,所述羟基含有率(羟基量)、缩醛化度(缩丁醛化度)及乙酰化度优选根据下述结果来算出:通过依据jis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方法”的方法所测得的结果。然而,也可使用依据astmd1396-92的测定。在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为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的情况下,所述羟基含有率(羟基量)、所述缩醛化度(缩丁醛化度)及所述乙酰化度可根据下述结果来算出:通过依据jis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方法”的方法所测得的结果。

(增塑剂)

就进一步提高中间膜的粘接力的观点而言,本发明的中间膜优选含有增塑剂(以下有时记载为增塑剂(0))。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增塑剂(以下有时记载为增塑剂(1))。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增塑剂(以下有时记载为增塑剂(2))。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增塑剂(以下有时记载为增塑剂(3))。所述着色层优选含有增塑剂(以下有时记载为增塑剂(4))。在中间膜中所含的热塑性树脂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情况下,中间膜(各层)特别优选含有增塑剂。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层优选含有增塑剂。

所述增塑剂并无特别限定。作为所述增塑剂,可使用现有公知的增塑剂。所述增塑剂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作为所述增塑剂,可举出:一元有机酸酯及多元有机酸酯等有机酯增塑剂、以及有机磷酸增塑剂及有机亚磷酸增塑剂等有机磷酸增塑剂等。优选为有机酯增塑剂。所述增塑剂优选为液态增塑剂。

作为所述一元有机酸酯,可举出通过二醇与一元有机酸的反应所得到的二醇酯等。作为所述二醇,可举出三乙二醇、四乙二醇及三丙二醇等。作为所述一元有机酸,可举出丁酸、异丁酸、己酸、2-乙基丁酸、庚酸、正辛酸、2-乙基己酸、正壬酸及癸酸等。

作为所述多元有机酸酯,可举出多元有机酸与具有碳原子数4~8的直链或支化结构的二醇形成的酯化合物等。作为所述多元有机酸,可举出己二酸、癸二酸及壬二酸等。

作为所述有机酯增塑剂,可举出:三乙二醇二-2-乙基丙酸酯、三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三乙二醇二辛酸酯、三乙二醇二正辛酸酯、三乙二醇二正庚酸酯、四乙二醇二正庚酸酯、癸二酸二丁酯、壬二酸二辛酯、二丁基卡必醇己二酸酯、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1,3-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1,4-丁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二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二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二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三乙二醇二-2-乙基戊酸酯、四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二乙二醇二辛酸酯、己二酸二己酯、己二酸二辛酯、己二酸己基环己酯、己二酸庚酯与己二酸壬酯的混合物、己二酸二异壬酯、己二酸二异癸酯、己二酸庚基壬酯、癸二酸二丁酯、油改性癸二酸醇酸、及磷酸酯与己二酸酯的混合物等。也可使用除这些以外的有机酯增塑剂。也可使用除所述己二酸酯之外的其他的己二酸酯。

作为所述有机磷酸增塑剂,可举出磷酸三丁氧基乙酯、磷酸异癸基苯酯及磷酸三异丙酯等。

所述增塑剂优选为由下式(1)表示的二酯增塑剂。

[化学式1]

所述式(1)中,r1及r2分别表示碳原子数5~10的有机基团,r3表示亚乙基、亚异丙基或亚正丙基,p表示3~10的整数。所述式(1)中的r1及r2分别优选为碳原子数6~10的有机基团。

所述增塑剂优选包含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或三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3gh),更优选包含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

在所述中间膜中,将所述增塑剂(0)相对于所述热塑性树脂(0)100重量份的含量设为含量(0)。所述含量(0)优选为5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25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30重量份以上,并且优选为100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60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50重量份以下。当所述含量(0)为所述下限以上时,夹层玻璃的耐穿透性进一步变高。当所述含量(0)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的透明性进一步变高。

在所述第一层,将所述增塑剂(1)相对于所述热塑性树脂(1)100重量份的含量设为含量(1)。所述含量(1)优选为50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55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60重量份以上。所述含量(1)优选为100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90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85重量份以下,特别优选为80重量份以下。当所述含量(1)为所述下限以上时,中间膜的柔软性变高,中间膜的处理变得容易。当所述含量(1)为所述上限以下时,夹层玻璃的耐穿透性进一步提高。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一层内时,相对于所述增塑剂(4)100重量份的所述热塑性树脂(4)的含量(以下,有时记载为含量(4))的优选范围与含量(1)的优选范围相同。所述着色层并非表面层时,所述着色层中,相对于所述增塑剂(4)100重量份的所述热塑性树脂(4)的含量(以下,有时记载为含量(4))的优选范围与含量(1)的优选范围相同。

在所述第二层中,将所述增塑剂(2)相对于所述热塑性树脂(2)100重量份的含量设为含量(2)。在所述第三层中,将所述增塑剂(3)相对于所述热塑性树脂(3)100重量份的含量设为含量(3)。所述含量(2)以及所述含量(3)分别优选为5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10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15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20重量份以上,特别优选为24重量份以上,最优选25重量份以上。所述含量(2)以及所述含量(3)分别优选为45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40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35重量份以下,特别优选为32重量份以下,最优选30重量份以下。当所述含量(2)以及所述含量(3)为所述下限以上时,中间膜的柔软性变高,中间膜的处理变得容易。当所述含量(2)及所述含量(3)为所述上限以下时,夹层玻璃的耐穿透性进一步提高。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二层或所述第三层内时,所述增塑剂(4)相对于所述热塑性树脂(4)100重量份的含量(以下,有时记载为含量(4))的优选范围与含量(2)以及所述含量(3)的优选范围相同。所述着色层为表面层时,相对于所述热塑性树脂(4)100重量份的所述增塑剂(4)的含量(以下,有时记载为含量(4))的优选范围与含量(2)以及所述含量(3)的优选范围相同。

为了提高夹层玻璃的隔音性,所述含量(1)优选多于所述含量(2),所述含量(1)优选多于所述含量(3)。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一层内时以及所述着色层并非表面层时,为了提高夹层玻璃的隔音性,优选所述含量(4)多于所述含量(2),更优选所述含量(4)多于所述含量(3)。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二层或所述第三层内时,以及所述着色层为表面层时,为了提高夹层玻璃的隔音性,优选所述含量(1)多于所述含量(4)。

就进一步提高夹层玻璃的隔音性的观点而言,所述含量(2)与所述含量(1)之差的绝对值、以及所述含量(3)与所述含量(1)之差的绝对值分别优选为10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15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20重量份以上。所述含量(2)与所述含量(1)之差的绝对值、以及所述含量(3)与所述含量(1)之差的绝对值分别优选为80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75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70重量份以下。

存在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一层内的情况、以及所述着色层未埋入所述第二层以及所述第三层内并且所述着色层并非表面层的情况。在该情况下,就进一步提高夹层玻璃的隔音性的观点而言,所述含量(2)与所述含量(4)之差的绝对值、以及所述含量(3)与所述含量(4)之差的绝对值分别优选为10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15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20重量份以上。所述含量(2)与所述含量(4)之差的绝对值、以及所述含量(3)与所述含量(4)之差的绝对值分别优选为80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75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70重量份以下。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二层或所述第三层内时,以及所述着色层为表面层时,就进一步提高夹层玻璃的隔音性的观点而言,所述含量(4)与所述含量(1)之差的绝对值优选为10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15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20重量份以上。所述含量(4)与所述含量(1)之差的绝对值优选为80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75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70重量份以下。

(隔热性物质)

所述中间膜优选含有隔热性物质(隔热性化合物)。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隔热性物质。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隔热性物质。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隔热性物质。所述着色层优选含有隔热性物质。所述隔热性物质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所述隔热性物质优选含有酞菁化合物、萘酞菁化合物以及蒽酞菁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成分x,或含有隔热粒子。在该情况下,优选含有所述成分x与所述隔热粒子两者。

成分x:

所述中间膜优选含有酞菁化合物、萘酞菁化合物或蒽酞菁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成分x。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所述成分x。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所述成分x。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所述成分x。所述着色层优选含有所述成分x。所述成分x为隔热性化合物。所述成分x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所述成分x并无特别限定。作为成分x,可使用现有公知的酞菁化合物、萘酞菁化合物及蒽酞菁化合物。

作为所述成分x,可举出:酞菁、酞菁的衍生物、萘酞菁、萘酞菁的衍生物、蒽酞菁及蒽酞菁的衍生物等。所述酞菁化合物及所述酞菁的衍生物分别优选具有酞菁骨架。所述萘酞菁化合物及所述萘酞菁的衍生物分别优选具有萘酞菁骨架。所述蒽酞菁化合物及所述蒽酞菁的衍生物分别优选具有蒽酞菁骨架。

就进一步提高中间膜及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而言,所述成分x优选为选自酞菁、酞菁的衍生物、萘酞菁或萘酞菁的衍生物中的一种,更优选为选自酞菁和酞菁的衍生物中的一种。

就有效地提高隔热性,并且在长时间内持续以更高水平维持可见光线透射率的观点而言,所述成分x优选含有钒原子或铜原子。所述成分x优选含有钒原子,也优选含有铜原子。所述成分x更优选为选自含有钒原子或铜原子的酞菁和含有钒原子或铜原子的酞菁的衍生物中的一种。就更进一步提高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而言,所述成分x优选具有在钒原子上键合有氧原子的结构单元。

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含有所述成分x的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或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成分x的含量优选为0.001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005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01重量%以上,特别优选为0.02重量%以上。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含有所述成分x的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或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成分x的含量优选为0.2重量%以下,更优选为0.1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0.05重量%以下,特别优选为0.04重量%以下。当所述成分x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且所述上限以下时,隔热性充分变高,并且可见光线透射率充分变高。例如可使可见光线透射率为70%以上。

隔热粒子:

所述中间膜优选含有隔热粒子。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所述隔热粒子。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所述隔热粒子。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所述隔热粒子。所述着色层优选含有所述隔热粒子。所述隔热粒子为隔热性化合物。通过使用隔热粒子,可有效地阻断红外线(热线)。所述隔热粒子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就进一步提高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而言,所述隔热粒子更优选为金属氧化物粒子。所述隔热粒子优选为由金属氧化物所形成的粒子(金属氧化物粒子)。

波长比可见光长的、波长780nm以上的红外线的能量比紫外线小。然而,红外线热作用较大,当红外线被物质吸收时,以热的形式释放。因此,红外线一般被称为热线。通过使用所述隔热粒子,可有效地阻断红外线(热线)。需要说明的是,所谓隔热粒子指能够吸收红外线的粒子。

作为所述隔热粒子的具体例,可举出:掺杂铝氧化锡粒子、掺杂铟氧化锡粒子、掺杂锑氧化锡粒子(ato粒子)、掺杂镓氧化锌粒子(gzo粒子)、掺杂铟氧化锌粒子(izo粒子)、掺杂铝氧化锌粒子(azo粒子)、掺杂铌氧化钛粒子、掺杂钠氧化钨粒子、掺杂铯氧化钨粒子、掺杂铊氧化钨粒子、掺杂铷氧化钨粒子、掺杂锡氧化铟粒子(ito粒子)、掺杂锡氧化锌粒子、掺杂硅氧化锌粒子等金属氧化物粒子、或六硼化镧(lab6)粒子等。也可使用除这些以外的隔热粒子。就热线的屏蔽功能较高而言,优选为金属氧化物粒子,更优选为ato粒子、gzo粒子、izo粒子、ito粒子或氧化钨粒子,特别优选为ito粒子或氧化钨粒子。特别是,就热线的屏蔽功能较高,并且容易获取而言,优选为掺锡氧化铟粒子(ito粒子),也优选为氧化钨粒子。

就进一步提高中间膜及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而言,氧化钨粒子优选为掺金属氧化钨粒子。所述“氧化钨粒子”中,包含掺杂金属氧化钨粒子。作为所述掺杂金属氧化钨粒子,具体而言,可举出:掺杂钠氧化钨粒子、掺杂铯氧化钨粒子、掺杂铊氧化钨粒子以及掺杂铷氧化钨粒子等。

就进一步提高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而言,特别优选为掺杂铯氧化钨粒子。就更进一步提高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而言,该掺杂铯氧化钨粒子优选为式:cs0.33wo3所表示的氧化钨粒子。

所述隔热粒子的平均粒径优选为0.01μm以上,更优选为0.02μm以上,并且优选为0.1μm以下,更优选为0.05μm以下。所述平均粒径为所述下限以上时,热线的屏蔽性充分变高。所述平均粒径为所述上限以下时,隔热粒子的分散性变高。

所述“平均粒径”表示体积平均粒径。平均粒径可使用粒度分布测定装置(日机装公司制造的“upa-ex150”)等进行测定。

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含有所述隔热粒子的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或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隔热粒子的含量(特别是氧化钨粒子的含量)优选为0.01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1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1重量%以上,特别优选为1.5重量%以上。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含有所述隔热粒子的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或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隔热粒子的含量(特别是氧化钨粒子的含量)优选为6重量%以下,更优选为5.5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4重量%以下,特别优选为3.5重量%以下,最优选为3重量%以下。当所述隔热粒子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且所述上限以下时,隔热性充分变高,并且可见光线透射率充分变高。

(金属盐)

所述中间膜优选含有碱金属盐、碱土金属盐、或镁盐中的至少一种金属盐(以下有时些记载为金属盐m)。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所述金属盐m。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所述金属盐m。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所述金属盐m。所述着色层优选含有所述金属盐m。通过使用所述金属盐m,控制中间膜与玻璃板等夹层玻璃部件之间的粘接性或中间膜中的各层间的粘接性变得容易。所述金属盐m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所述金属盐m优选含有选自li、na、k、rb、cs、mg、ca、sr或ba中的至少一种金属。中间膜中所含的金属盐优选含有选自k或mg中的一种金属。

此外,所述金属盐m更优选为碳原子数2~16的有机酸的碱金属盐、碳原子数2~16的有机酸的碱土金属盐或碳原子数2~16的有机酸的镁盐,进一步优选为碳原子数2~16的羧酸镁盐或碳原子数2~16的羧酸钾盐。

作为所述碳原子数2~16的羧酸镁盐及所述碳原子数2~16的羧酸钾盐,可举出:乙酸镁、乙酸钾、丙酸镁、丙酸钾、2-乙基丁酸镁、2-乙基丁酸钾、2-乙基己酸镁及2-乙基己酸钾等。

含有所述金属盐m的中间膜、或含有所述金属盐m的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或着色层)中的mg及k的含量的合计优选为5ppm以上,更优选为10ppm以上,进一步优选为20ppm以上,并且优选为300ppm以下,更优选为250ppm以下,进一步优选为200ppm以下。当mg及k的总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且所述上限以下时,可进一步良好地控制中间膜与玻璃板之间的粘接性或中间膜中的各层间的粘接性。

(紫外线屏蔽剂)

所述中间膜优选含有紫外线屏蔽剂。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紫外线屏蔽剂。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紫外线屏蔽剂。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紫外线屏蔽剂。所述着色层优选含有紫外线屏蔽剂。通过使用紫外线屏蔽剂,即使长时间使用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可见光线透射率也不易变得更低。所述紫外线屏蔽剂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所述紫外线屏蔽剂中包含紫外线吸收剂。所述紫外线屏蔽剂优选为紫外线吸收剂。

作为所述紫外线屏蔽剂,可举出:含有金属原子的紫外线屏蔽剂、含有金属氧化物的紫外线屏蔽剂、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苯并三唑化合物)、具有二苯甲酮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二苯甲酮化合物)、具有三嗪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三嗪化合物)、具有丙二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丙二酸酯化合物)、具有草酰苯胺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草酰苯胺化合物)及具有苯甲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苯甲酸酯化合物)等。

作为所述含有金属原子的紫外线屏蔽剂,可举出:铂粒子、以二氧化硅包覆铂粒子表面而成的粒子、钯粒子以及以二氧化硅包覆钯粒子表面而成的粒子等。紫外线屏蔽剂优选不是隔热粒子。

所述紫外线屏蔽剂优选为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具有二苯甲酮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具有三嗪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或具有苯甲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所述紫外线屏蔽剂更优选为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或具有二苯甲酮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进一步优选为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

作为所述含有金属氧化物的紫外线屏蔽剂,可举出:氧化锌、氧化钛及氧化铈等。此外,关于所述含有金属氧化物的紫外线屏蔽剂,其表面也可经包覆。作为所述含有金属氧化物的紫外线屏蔽剂的表面的包覆材料,可举出绝缘性金属氧化物、水解性有机硅化合物及聚硅氧烷化合物等。

作为所述绝缘性金属氧化物,可举出:二氧化硅、氧化铝及氧化锆等。所述绝缘性金属氧化物例如具有5.0ev以上的带隙能。

作为所述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可举出:2-(2’-羟基-5’-甲基苯基)苯并三唑(basf公司制造的“tinuvinp”)、2-(2’-羟基-3’,5’-二叔丁基苯基)苯并三唑(basf公司制造的“tinuvin320”)、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basf公司制造的“tinuvin326”)、及2-(2’-羟基-3’,5’-二-戊基苯基)苯并三唑(basf公司制造的“tinuvin328”)等。就屏蔽紫外线的性能优异而言,所述紫外线屏蔽剂优选为具有含卤素原子的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更优选为具有含氯原子的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

作为所述具有二苯甲酮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可举出辛苯酮(basf公司制造的“chimassorb81”)等。

作为所述具有三嗪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可举出:adeka公司制造的“la-f70”及2-(4,6-二苯基-1,3,5-三嗪-2-基)-5-[(己基)氧基]-苯酚(basf公司制造的“tinuvinl577ff”)等。

作为所述具有丙二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可举出:2-(对甲氧基亚苄基)丙二酸二甲酯、2,2-(1,4-亚苯基二亚甲基)双丙二酸四乙酯、2-(对甲氧基亚苄基)-双(1,2,2,6,6-五甲基-4-哌啶基)丙二酸酯等。

作为所述具有丙二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的市售品,可举出:hostavinb-cap、hostavinpr-25、hostavinpr-31(均为clariant公司制造)。

作为所述具有草酰苯胺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可举出:n-(2-乙基苯基)-n’-(2-乙氧基-5-叔丁基苯基)草酸二酰胺、n-(2-乙基苯基)-n’-(2-乙氧基苯基)草酸二酰胺、2-乙基-2’-乙氧基-氧酰苯胺(clariant公司制造的“sanduvorvsu”)等具有取代在氮原子上的芳基等的草酸二酰胺类。

作为所述具有苯甲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可举出:2,4-二叔丁基苯基-3,5-二叔丁基-4-羟基苯甲酸酯(basf公司制造的“tinuvinl20”)等。

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含有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或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含量及苯并三唑化合物的含量优选为0.1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2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3重量%以上,特别优选为0.5重量%以上。在该情况下,可以进一步抑制随时间推移的可见光线透射率的降低。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含有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或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含量及苯并三唑化合物的含量优选为2.5重量%以下,更优选为2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1重量%以下,特别优选为0.8重量%以下。特别是,在含有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层100重量%中,通过使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含量为0.2重量%以上,可显著地抑制中间膜及夹层玻璃的随时间推移的可见光线透射率的降低。

(抗氧化剂)

所述中间膜优选含有抗氧化剂。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抗氧化剂。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抗氧化剂。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抗氧化剂。所述着色层优选含有抗氧化剂。所述抗氧化剂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作为所述抗氧化剂,可举出酚类抗氧化剂、硫类抗氧化剂及磷类抗氧化剂等。所述酚类抗氧化剂为具有酚骨架的抗氧化剂。所述硫类抗氧化剂为含有硫原子的抗氧化剂。所述磷类抗氧化剂为含有磷原子的抗氧化剂。

所述抗氧化剂优选为酚类抗氧化剂或磷类抗氧化剂。

作为所述酚类抗氧化剂,可举出:2,6-二叔丁基对甲酚(bht)、丁基羟基苯甲醚(bha)、2,6-二叔丁基-4-乙基苯酚、β-(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硬脂酯、2,2’-亚甲基双-(4-甲基-6-丁基苯酚)、2,2’-亚甲基双-(4-乙基-6-叔丁基苯酚)、4,4’-亚丁基-双-(3-甲基-6-叔丁基苯酚)、1,1,3-三-(2-甲基-羟基-5-叔丁基苯基)丁烷、四[亚甲基-3-(3’,5’-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酯]甲烷、1,3,3-三-(2-甲基-4-羟基-5-叔丁基苯酚)丁烷、1,3,5-三甲基-2,4,6-三(3,5-二叔丁基-4-羟基苄基)苯、双(3,3’-叔丁基苯酚)丁酸乙二醇酯以及双(3-叔丁基-4-羟基-5-甲基苯丙酸)亚乙基双(氧亚乙基)酯等。适宜使用这些抗氧化剂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作为所述磷类抗氧化剂,可举出:亚磷酸十三烷基酯、亚磷酸三(十三烷基)酯、亚磷酸三苯基酯、亚磷酸三壬基苯基酯、双(十三烷基)季戊四醇二亚磷酸酯、双(癸基)季戊四醇二亚磷酸酯、亚磷酸三(2,4-二叔丁基苯基)酯、亚磷酸双(2,4-二叔丁基-6-甲基苯基)乙基酯、及2,2’-亚甲基双(4,6-二叔丁基-1-苯基氧基)(2-乙基己基氧基)磷等。适宜使用这些抗氧化剂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作为所述抗氧化剂的市售品,可举出:basf公司制造的“irganox245”、basf公司制造的“irgafos168”、basf公司制造的“irgafos38”、住友化学工业公司制造的“sumilizerbht”、堺化学工业公司制造的“h-bht”、basf公司制造的“irganox1010”、以及adeka公司制造的“adekastabao-40”等。

为了在长时间内持续维持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较高的可见光线透射率,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含有抗氧化剂的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或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抗氧化剂的含量优选为0.03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1重量%以上。此外,由于抗氧化剂的添加效果会饱和,因此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含有所述抗氧化剂的层100重量%中,所述抗氧化剂的含量优选为2重量%以下。

(光稳定剂)

所述中间膜含有光稳定剂。所述第一层优选含有光稳定剂。所述第二层优选含有光稳定剂。所述第三层优选含有光稳定剂。所述着色层优选含有光稳定剂。通过使用光稳定剂,即使长期使用中间膜,或者暴露于太阳光下,也可以进一步抑制变色,进一步使可见光透射率不易降低。所述光稳定剂可仅为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就进一步抑制变色的观点而言,所述光稳定剂,优选受阻胺光稳定剂。

作为所述受阻胺光稳定剂,可举出:烷基、烷氧基或氢原子与哌啶结构的氮原子键合而成的受阻胺光稳定剂等。就进一步抑制变色的观点而言,优选烷基或烷氧基与哌啶结构的氮原子键合而成的受阻胺光稳定剂。作为所述受阻胺光稳定剂,优选烷基与哌啶结构的氮原子键合而成的受阻胺光稳定剂,也优选烷氧基与哌啶结构的氮原子键合而成的受阻胺光稳定剂。

作为烷基与哌啶结构的氮原子键合而成的所述受阻胺光稳定剂,可举出:basf公司制造的“tinuvin765”、“tinuvin622sf”以及adeka公司制造的“adekastabla-52”等。

作为烷氧基与哌啶结构的氮原子键合而成的所述受阻胺光稳定剂,可举出:basf公司制造的“tinuvinxt-850ff”、“tinuvinxt-855ff”以及adeka公司制造的“adekastabla-81”等。

作为氢原子与哌啶结构的氮原子键合而成的所述受阻胺光稳定剂,可举出:basf公司制造的“tinuvin770df”、clariant公司制造的“hostavinn24”等。

就进一步抑制变色的观点而言,所述光稳定剂的分子量优选为2000以下,更优选为1000以下,进一步优选为700以下。

所述中间膜的100重量%中或含光稳定剂的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以及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优选为0.0025重量%以上,更加优选为0.025重量%以上,并且优选为0.5重量%以下,更加优选为0.3重量%以下。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及所述上限以下时,可以进一步抑制变色的效果。

(着色剂)

所述中间膜在所述着色部位含有着色剂。所述着色层含有着色剂。所述着色剂可以仅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作为所述着色剂,可举出颜料和染料。

就良好地着色和有效抑制变色的观点而言,所述着色剂优选为颜料。作为所述颜料,可举出:混合黑色颜料炭黑、红色颜料(c.i.颜料红)、蓝色颜料(c.i.颜料蓝)和黄色颜料(c.i.颜料黄)而成的深红棕色的混合颜料等。

作为所述染料,可举出:芘类染料、氨基酮类染料、蒽醌类染料和偶氮类染料等。

作为所述芘类染料,可举出:solventgreen5(cas79869-59-3)和solventgreen7(cas6358-69-6)等。

作为所述氨基酮类染料,可举出:溶剂黄98(cas12671-74-8)、溶剂黄85(cas12271-01-1)以及溶剂红179(cas8910-94-5)、溶剂红135(cas71902-17-5)等。

作为所述蒽醌类染料,可举出:溶剂黄163(cas13676091-0)、溶剂红207(cas15958-69-6)、分散红92(cas12236-11-2)、溶剂紫13(cas81-48-1)、分散紫31(cas6408-72-6)、溶剂蓝97(cas61969-44-6)、溶剂蓝45(cas37229-23-5)、溶剂蓝104(cas116-75-6)以及分散蓝214(cas104491-84-1)等。

作为所述偶氮类染料,可举出:溶剂黄30(cas3321-10-4)、溶剂红164(cas70956-30-8)和分散蓝146(cas88650-91-3)等。

在所述着色部位的100重量%中或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着色剂的含量优选为0.00001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0001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001重量%以上,特别优选为0.01重量%以上,最优选为0.03重量%以上。在所述着色部位的100重量%中或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着色剂的含量优选为0.2重量%以下,更优选为0.1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0.08重量%以下。

(其他成分)

所述第一层、所述第二层、所述第三层以及所述着色层也可分别视需要而含有偶合剂、分散剂、表面活性剂、阻燃剂、抗静电剂、除金属盐以外的粘接力调整剂、耐湿剂、萤光增白剂及红外线吸收剂等添加剂。这些添加剂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中间膜的其他详细情况)

所述中间膜的一端和另一端之间的距离优选为0.5m以上,更优选为0.8m以上,特别优选1m以上,并且优选3m以下,更优选2m以下,特别优选为1.5m以下。当中间膜具有长度方向和宽度方向时,一端与另一端之间的距离是中间膜的长度方向上的距离。当中间膜具有正方形的平面形状时,一端与另一端之间的距离是彼此相对的一端与另一端之间的距离。

在多层中间膜的情况下,就进一步提高夹层玻璃的隔音性能的观点而言,所述第一层的玻璃化转变温度优选为30℃以下,更优选为20℃以下,进一步优选为10℃以下。所述第一层的玻璃化转变温度优选为-15℃以上。

所述中间膜的厚度并无特别限定。从实用方面的观点以及充分提高隔热性的观点考虑,中间膜的厚度优选为0.1mm以上,更优选为0.25mm以上,并且优选为3mm以下,更优选为1.5mm以下。若中间膜的厚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则夹层玻璃的耐穿透性提高。若中间膜的厚度为所述上限以下,则中间膜的透明性变得更加良好。

将中间膜的厚度设为t。在多层中间膜的情况下,为使夹层玻璃的端部更不易产生空隙,并且更进一步抑制夹层玻璃的透明性的降低的观点而言,所述第一层的厚度(优选非着色部位的厚度)优选为0.0625t以上,更优选为0.1t以上,并且优选为0.375t以下,更优选为0.25t以下。

就使夹层玻璃的端部更不易产生空隙,并且更进一步抑制夹层玻璃的透明性的降低的观点而言,所述第二层以及所述第三层的厚度(优选非着色部位的厚度)优选为0.625t以上,更优选为0.75t以上,并且优选为0.9375t以下,更优选为0.9t以下。并且,若所述第二层以及所述第三层的厚度分别为所述下限以上及所述上限以下,可以抑制增塑剂的渗出。

就使夹层玻璃的端部更不易产生空隙的观点而言,中间膜具备所述第二层及所述第三层时,所述第二层及所述第三层的合计厚度(优选非着色部位的厚度)优选为0.625t以上,更优选为0.75t以上,并且优选为0.9375t以下,更优选为0.9t以下。并且,若所述第二层及所述第三层的合计厚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及所述上限以下,可以抑制增塑剂的渗出。

所述中间膜可以是厚度均匀的中间膜,也可以是厚度变化的中间膜。所述中间膜的截面形状可以是矩形,也可以是楔形。

作为所述中间膜的制造方法,并无特别限定。作为所述中间膜的制造方法,当为单层的中间膜时,可举出利用挤出机挤出树脂组合物的方法。作为所述中间膜的制造方法,当为多层的中间膜时,可举出利用用于形成各层的各树脂组合物分别形成各层之后,将得到的各层进行叠层的方法。此外,作为所述中间膜的制造方法,可举出用挤出机共挤出用于形成各层的各树脂组合物而叠层各层的方法等。由于适于连续生产,因此优选挤出成型的制造方法。

从中间膜的制造效率优异的角度考虑,优选在所述第二层与所述第三层中包含相同的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从中间膜的制造效率优异的角度考虑,更优选所述第二层与所述第三层中包含相同的聚乙烯醇缩醛树脂及相同的增塑剂。从中间膜的制造效率优异的角度考虑,进一步优选所述第二层与所述第三层由相同树脂组合物形成。

所述中间膜优选在两侧表面中的至少一个表面具有凹凸形状。所述中间膜更优选在两侧表面具有凹凸形状。作为形成所述凹凸形状的方法,并无特别限定,可举出唇压花法、压花辊法、压延辊法及异型材挤出法等。从能够定量形成恒定的凹凸图形即多个凹凸形状的压花的角度考虑,优选压花辊法。

(夹层玻璃的其他详细情况)

本发明所涉及的夹层玻璃具备第一夹层玻璃部件、第二夹层玻璃部件以及配置在所述第一夹层玻璃部件与所述第二夹层玻璃部件之间的中间膜。该中间膜为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所述中间膜中的第一表面(一个表面)侧,配置有所述第一夹层玻璃部件。所述中间膜的与所述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另一个表面)侧,配置有所述第二夹层玻璃部件。

图3是示意性地表示使用了图1所示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的一例的截面图。

图3所示的夹层玻璃21包括第一夹层玻璃部件31、第二夹层玻璃部件32和中间膜1。中间膜1设置并夹入于第一夹层玻璃部件31和第二夹层玻璃部件32之间。第一夹层玻璃部件31叠层于中间膜1的第一表面(一个表面)上。第二夹层玻璃部件32叠层于中间膜1的与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另一个表面)上。第一夹层玻璃部件31叠层于中间膜1中的第二层12的外侧表面。第二夹层玻璃部件32叠层于中间膜1中的第三层13的外侧表面。

图4是示意性地表示使用了图2所示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的一例的截面图。

图4所示的夹层玻璃21a包括第一夹层玻璃部件31a、第二夹层玻璃部件32a和中间膜1a。中间膜1a设置并夹入于第一夹层玻璃部件31a和第二夹层玻璃部件32a之间。第一夹层玻璃部件31叠层于中间膜1a的第一表面(一个表面)上。第二夹层玻璃部件32a叠层于中间膜1a的与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另一个表面)上。

作为所述夹层玻璃部件,可举出玻璃板及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膜等。夹层玻璃中不仅包含在2片玻璃板之间夹入有中间膜的夹层玻璃,也包含在玻璃板与pet膜等之间夹入有中间膜的夹层玻璃。所述夹层玻璃为具备玻璃板的叠层体,优选使用至少一片玻璃板。所述第一夹层玻璃部件以及所述第二夹层玻璃部件分别为玻璃板或pet膜,优选所述第一夹层玻璃部件及第二夹层玻璃部件中的至少一者为玻璃板。

作为所述玻璃板,可举出无机玻璃及有机玻璃。作为所述无机玻璃,可举出浮法板玻璃、热线吸收板玻璃、热线反射板玻璃、抛光板玻璃、压花板玻璃以及夹丝板玻璃等。所述有机玻璃为替代无机玻璃而使用的合成树脂玻璃。作为所述有机玻璃,可举出聚碳酸酯板及聚(甲基)丙烯酸类树脂板等。作为所述聚(甲基)丙烯酸类树脂板,可举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等。

所述夹层玻璃部件的各厚度优选为1mm以上,并且优选为5mm以下,更优选为3mm以下。此外,在所述夹层玻璃部件为玻璃板的情况下,该玻璃板的厚度优选为1mm以上,并且优选为5mm以下,更优选为3mm以下。所述夹层玻璃部件为pet膜的情况下,该pet膜的厚度优选为0.03mm以上,并且优选为0.5mm以下。

所述夹层玻璃的制造方法并无特别限定。首先,在所述第一夹层玻璃部件与所述第二夹层玻璃部件之间夹入中间膜,得到叠层体。然后,例如,将得到的叠层体通过按压辊或者放入至橡胶袋中进行减压抽吸,由此可将残留于所述第一夹层玻璃部件和所述第二夹层玻璃部件和中间膜之间的空气排出。其后,在约70~110℃下进行预压合而得到叠层体。然后,将经过预压合的叠层体放入至高压釜中或者进行压制,在约120~150°、1~1.5mpa的压力下进行压合。由此,可得到夹层玻璃。

所述中间膜以及所述夹层玻璃可用于汽车、铁路车辆、飞机、船舶及建筑物等。所述中间膜以及所述夹层玻璃可用于其他用途。所述中间膜以及所述夹层玻璃优选为建筑用或车辆用的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更优选为车辆用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所述中间膜以及所述夹层玻璃可用于汽车的挡风玻璃、侧玻璃、后玻璃或天窗玻璃、背光用玻璃等。所述中间膜以及所述夹层玻璃适用于汽车。所述中间膜用于得到汽车的夹层玻璃。

本发明中,在夹层玻璃的端部抑制空隙的产生,可以保持夹层玻璃的外观良好,所述夹层玻璃在汽车中适用于汽车的侧玻璃、天窗玻璃或背光用玻璃。侧玻璃易于通过肉眼观察。天窗玻璃由于太阳光等容易变质。背光用玻璃,由于背光而容易看到外观缺点。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作侧玻璃、天窗玻璃或背光用玻璃,可以实现良好的外观,可以抑制变质。优选所述夹层玻璃是在汽车中用作防风用玻璃的夹层玻璃,所述中间膜和车外侧的夹层玻璃部件的粘接面不实施黑色涂布。

以下举出实施例以及比较例对本发明进行更详细的说明。并不限定于本发明中使用的实施例。

在所用的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将碳原子数为4的正丁醛用于缩醛化。对于聚乙烯醇缩醛树脂,通过根据jis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方法”的方法而测定缩醛化度(缩丁醛化度)、乙酰化度和羟基含有率。需要说明的是,通过astmd1396-92测定时,显示出与基于jis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测试方法”的方法类似的数值。

使用以下着色剂。

着色剂1:蒽醌蓝(c.i.:s.b.36)

着色剂2:单偶氮黄(c.i.:s.y.16)

着色剂3:蒽醌紫(c.i.:d.v.28)

使用以下光稳定剂。

basf公司制造“tinuvin770”

basf公司制造“tinuvin765”

basf公司制造“tinuvin123”

adeka公司制造“la-63p”

(实施例1~12以及比较例1)

用于形成第一层的组合物的制备:

将下列混合成分混合并用混合辊充分混炼,得到用于形成第一层的组合物。

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羟基含量30.5摩尔%、乙酰化度1摩尔%、缩醛化度68.5摩尔%)100重量份

作为增塑剂的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40重量份

在所得的中间膜中成为0.2重量%的量的紫外线屏蔽剂(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

在所得的中间膜中成为0.2重量%的量的抗氧化剂(2,6-二叔丁基对甲酚)

如下表1所示的光稳定剂

使所得的中间膜中金属元素浓度(mg浓度)成为70ppm的量的mg混合物(50:50(重量比)的2-乙基丁酸镁和乙酸镁的混合物)

用于形成着色层的组合物的制备:

将下列混合成分混合并用混合辊充分混炼,得到用于形成着色层的组合物。调整着色剂的含量,并使得可见光透射率为下表1所示的值。

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羟基含量30.5摩尔%、乙酰化度1摩尔%、缩醛化度68.5摩尔%)100重量份

作为增塑剂的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40重量份

在所得的中间膜中成为0.2重量%的量的紫外线屏蔽剂(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

在所得的中间膜中成为0.2重量%的量的抗氧化剂(2,6-二叔丁基对甲酚)

下表1所示的光稳定剂

下表1所示的着色剂

中间膜的制备:

使用共挤出机共挤出用于形成第一层的组合物以及用于形成着色层的组合物。制备具备第一层(非着色部位的厚度:760μm)和部分埋入第一层的着色层的中间膜(厚度:760μm)(参见图2)。

在实施例1~12中,使着色层中的光稳定剂的含量少于第一层中的光稳定剂的含量。在比较例1中,使着色层中的光稳定剂的含量多于第一层中的光稳定剂的含量。

夹层玻璃的制备:

将得到的中间膜切成长8cm×宽8cm。然后,将中间膜夹在两片透明玻璃(长8cm×宽7cm×厚2.5mm)之间,用真空层压机在90℃下保持30分钟,真空压制以得到叠层体。在叠层体中,切下出透明玻璃突出的中间膜部分,得到夹层玻璃。

(实施例13~23以及比较例2)

用于形成第一层的组合物的制备:

将下列混合成分混合并用混合辊充分混炼,得到用于形成第一层的组合物。

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羟基含量22摩尔%、乙酰化度13摩尔%、缩醛化度65摩尔%)100重量份

作为增塑剂的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60重量份

在所得的中间膜中成为0.2重量%的量的紫外线屏蔽剂(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

在所得的中间膜中成为0.2重量%的量的抗氧化剂(2,6-二叔丁基对甲酚)

如下表2所示的光稳定剂

用于形成第二层和第三层的组合物的制备:

将下列混合成分混合并用混合辊充分混炼,得到用于形成第二层和第三层的组合物。

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羟基含量30.5摩尔%、乙酰化度1摩尔%、缩醛化度68.5摩尔%)100重量份

作为增塑剂的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38重量份

在所得的中间膜中成为0.2重量%的量的紫外线屏蔽剂(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

在所得的中间膜中成为0.2重量%的量的抗氧化剂(2,6-二叔丁基对甲酚)

如下表2所示的光稳定剂

使所得的中间膜中金属元素浓度(mg浓度)成为70ppm的量的mg混合物(50:50(重量比)的2-乙基丁酸镁和乙酸镁的混合物)

用于形成着色层的组合物的制备:

将下列混合成分混合并用混合辊充分混炼,得到用于形成着色层的组合物。调整着色剂的含量,并使得可见光透射率为下表2所示的值。

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羟基含量30.5摩尔%、乙酰化度1摩尔%、缩醛化度68.5摩尔%)100重量份

作为增塑剂的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38重量份

在所得的中间膜中成为0.2重量%的量的紫外线屏蔽剂(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

在所得的中间膜中成为0.2重量%的量的抗氧化剂(2,6-二叔丁基对甲酚)

下表2所示的光稳定剂

下表2所示的着色剂

中间膜的制备:

使用共挤出机共挤出用于形成第一层的组合物、用于形成第二层和第三层的组合物以及用于形成着色层的组合物。制备在宽度方向的一端侧具备第二层(非着色部位的厚度:330μm)和部分埋入第二层内的着色层、第一层(非着色部位的厚度:100μm)和第三层(非着色部位的厚度:330μm)的中间膜(厚度:760μm)(参照图1)。

在实施例13~23中,使第一层中的光稳定剂的含量多于第二层和第三层中的光稳定剂的含量。

在实施例13~23中,使着色层中的光稳定剂的含量少于第二层和第三层中的光稳定剂的含量。在比较例2中,使着色层中的光稳定剂的含量多于第二层和第三层中的光稳定剂的含量。

夹层玻璃的制备:

将得到的中间膜切成长8cm×宽8cm。然后,将中间膜夹在两片透明玻璃(长8cm×宽7cm×厚2.5mm)之间,用真空层压机在90℃下保持30分钟,真空压制以得到叠层体。在叠层体中,切下出透明玻璃突出的中间膜部分,得到夹层玻璃。

(评价)

(1)玻璃化转移温度

将得到的中间膜在23℃的温度和30%的湿度下储存1个月以上,然后通过剥离多层来分离以得到第一层。使用tainstrities公司制造的“ares-g2”测定由压制成型机压制成型的测定对象物(第一层)。使用直径为8mm的平行板作为夹具,以3℃/min的降温速率将温度从100℃降低至-10℃的条件、频率1hz和应变1%的条件下进行测定。在得到的测定结果中,将损耗角正切的峰值温度设为玻璃化转变温度tg(℃)。

(2)可见光透射率

在得到的夹层玻璃中,使用分光光度计(hitachihigh-technologies公司制造的“u-4100”),根据jisr3211:1998,在380~780nm的波长下测定可见光透射率。关于着色部位的可见光透射率,测定着色部位中心处的可见光透射率。

(3)光照射试验后的夹层玻璃的端部处的中间膜中的空隙的状态

将得到的夹层玻璃放入加热炉中,在100℃下加热1天。然后,将加热后的夹层玻璃(光照射试验前的夹层玻璃)固定在样品夹具上,并且使夹层玻璃的一个端部露出。在83℃的黑色面板温度和50%rh的湿度下,从固定的夹层玻璃的一个表面,照射具有180w/m2的辐射照度(辐射照度测定波长为300~400nm)的氙光240小时。以该工序为一个循环,将该工序进行四个循环。得到光照射试验后的夹层玻璃。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多层的中间膜,从第二层和第三层中的第二层侧照射光。

观察所述光照射试验后的夹层玻璃的端部(中间膜的宽度方向的一端侧),评价夹层玻璃的端部处的中间膜中的空隙的状态。根据以下标准,判定空隙的状态。

[空隙的状态的判定标准]

○○:四个循环后没有空隙

○:四个循环后产生空隙并且三个循环后没有空隙

×:直到2个循环后产生空隙

(4)着色部位中的变色

使用紫外线照射装置(sugatestinstruments公司制造的“hlg-2s”),以jisr3205为依据,对夹层玻璃照射紫外线(石英玻璃汞灯(750w))500小时。使用分光光度计,测定暴露于紫外线前后的夹层玻璃的三刺激值,计算出亮度指数和色度指数,根据jisz8731所述的亨特色差方程确定色差δe。在着色部位的中央进行测定。根据色差(δe),基于以下标准判定着色部位的变色。

色差(δe)=[(l1-l2)2+(a1-a2)2+(b1-b2)2]1/2

l1、a1、b1:暴露于紫外线前的夹层玻璃的l、a、b值

l2、a2、b2:暴露于紫外线后的夹层玻璃的l、a、b值

l=10y1/2

a=17.5(1.02x-y)/y1/2

b=7.0(y-0.847z)/y1/2

l:亨特色差颜色的亮度指数

a、b:亨特色差颜色中的色度指数

x、y、z:x、y、z表色系统中的三刺激值

[着色部位中的变色的判定标准]

○○:δe小于3

○:δe为3以上且小于7

×:δe为7以上

需要说明的是,通过气相色谱法或液相色谱法,对实施例1~23和比较例1、2中得到的中间膜的光稳定剂、紫外线屏蔽剂和抗氧化剂的含量进行定量,其结果,与实施例1~23和比较例1、2中记载的含量相同。

详细内容以及结果示于下表1、2中。

符号说明

1,1a......中间膜

11,11a......第一层

12......第二层

13......第三层

14,14a...着色层

21,21a......夹层玻璃

31,31a......第一夹层玻璃部件

32,32a......第二夹层玻璃部件

x......着色部位

y......非着色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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