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禽畜粪便处理系统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发酵罐及禽畜粪便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成规模的养殖场必须要做好粪便的处理,尽量减少污染。粪便处理好就是一种非常好的肥料,是可以直接用来种植,甚至自己可以用来种植菌类蘑菇的。还可以直接卖给种植大户当肥料,也是一笔不少的收入。不过养殖场的粪便是需要进行处理才可以当成肥料使用的,目前来看主要有两种办法。一是化粪池发酵,二是堆沤发酵,但是发酵条件不好控制,效率不高,且不够清洁卫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发酵罐及禽畜粪便处理系统,用于对现有禽畜粪便进行集中发酵处理,便于再次利用,便于控制,且发酵效率高。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发酵罐,包括罐体和底座,所述罐体的顶部设有进料口,所述底座的中间固定有伸入所述罐体内的主轴,所述罐体的底部和所述底座之间的所述主轴上固定有转动驱动装置;所述主轴上连接有水平的搅拌叶片,所述罐体的顶部和所述底座上固定有热风鼓风机和送风管,所述热风鼓风机连接着所述送风管,所述搅拌叶片内设有加热传输孔,所述主轴内设有连通所述传输孔和所述送风管的通道,所述罐体的顶部开有出气口。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转动驱动装置包括齿轮、液压杆、咬合板和推板;所述齿轮固定在所述主轴上,所述推板可滑动地套装在所述主轴上,所述推板的端部铰接着所述液压杆,所述咬合板的中间通过转轴连接在所述推板上,所述咬合板的内端抵在所述齿轮的齿上,所述咬合板的外端通过弹簧连接在所述推板上。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罐体的底部设有出料口,所述出料口设有出料绞龙。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通道内固定有电热丝。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禽畜粪便处理系统,包括上述的发酵罐,还包括物料提升装置,包括框架、提升动力装置和第一料斗,所述框架包括对称的左侧框架和右侧框架、以及连接在所述左侧框架和所述右侧框架上方的顶部框架;所述提升动力装置包括驱动装置和钢丝绳,所述钢丝绳连接在所述第一料斗的两侧;所述左侧框架和所述右侧框架在面对所述第一料斗的面上设有运行轨道,所述第一料斗的两侧设有可沿所述运行轨道滑动的滑动装置。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滑动装置为滚轮,所述第一料斗每侧的滚轮各有两个,包括常转滚轮和不常转滚轮,所述运行轨道包括下段和上段,所述上段包括下限板和上限板,所述上限板位于所述下限板上方,所述常转滚轮沿着所述下段和所述下限板运行,所述不常转滚轮沿着所述上限板运行。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下段包括两个平行的挡板,所述常转滚轮的外径等于两个所述挡板的距离,两侧的所述常转滚轮卡在各自的所述挡板内;所述下限板与一个所述挡板连接,所述上限板与另一个所述挡板连接,当所述第一料斗向上运行到所述下限板以后,所述常转滚轮抵在所述下限板上运行,所述不常转滚轮抵在所述上限板下运行。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下段为一个导向板,所述常转滚轮的外侧开有能卡在所述导向板上的凹槽;所述下限板与所述导向板连接,所述不常转滚轮的外侧开有能卡在所述上限板上的凹槽;当所述第一料斗向上运行到所述下限板以后,所述常转滚轮沿着所述下限板运行,所述不常转滚轮沿着所述上限板运行。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下限板上和所述上限板下均连接有限位板;所述第一料斗的顶面倾斜,靠近所述常转滚轮的一侧的高度大于靠近所述不常转滚轮的一侧。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物料提升装置的底部设有一套与所述物料提升装置结构一样的底部提升装置,所述底部提升装置包括第二料斗,所述第二料斗内装有搅拌装置,所述搅拌装置包括搅拌轴和搅拌叶片,所述搅拌轴穿过所述第二料斗的两侧,所述第二料斗上固定有电动机,所述电动机和所述搅拌轴的一端通过链条和齿轮传动。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发酵罐内部便于加热和搅拌,能对物料进行较好的发酵控制。
(2)物料提升装置能将物料提升到发酵罐顶部,便于送料,节省人力。
(3)第二料斗和搅拌装置便于进一步的转送物料。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外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转动驱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物料提升装置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右侧框架的一种结构示意;
图6为右侧框架的另一种结构示意;
图7为常转滚轮或不常转滚轮的结构示意图;
图8为第二料斗和搅拌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左侧框架;2、右侧框架;3、顶部框架;4、驱动装置;5、钢丝绳;6、第一料斗;7、下段;8、上段;9、常转滚轮;10、不常转滚轮;11、上限板;12、下限板;13、挡板;14、导向板;15、凹槽;16、限位板;17、搅拌轴;18、搅拌叶;19、电动机;20、链条;21、齿轮;22、罐体;23、底座;24、进料口;25、主轴;26、搅拌叶片;27、热风鼓风机;28、送风管;29、加热传输孔;30、通道;31、传动齿轮;32、液压杆;33、咬合板;34、推板;35、转轴;36、弹簧;37、出料绞龙;38、废气管道;39、电热丝;40、吸风机;41、限位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发酵罐,参见图1和图2,包括罐体22和底座23,罐体22的顶部设有进料口24,底座23的中间固定有伸入罐体22内的主轴25,罐体22的底部和底座23之间的主轴25上固定有转动驱动装置,转动驱动装置连接着主轴25;主轴25上连接有水平的搅拌叶片26,罐体22的顶部和底座23上固定有热风鼓风机27和送风管28,热风鼓风机27连接着送风管28,搅拌叶片26内设有加热传输孔29,主轴25内设有连通传输孔和送风管28的通道30,通过吹入热风对内部的物料进行加热,便于加速发酵。罐体22的顶部开有出气口,出气口连接着废气管道38,废气管道38连接着吸风机40,便于将内部废气及时排除。进一步的,罐体22的底部设有出料口,出料口设有出料绞龙37,便于快速出料。通道30内固定有电热丝39便于进一步加热。
参见图3,转动驱动装置包括传动齿轮31、液压杆32、咬合板33和推板34;传动齿轮31固定在主轴25上,推板34可滑动地套装在主轴25上,推板34的端部铰接着液压杆32,咬合板33的中间通过转轴35连接在推板34上,咬合板33的内端抵在传动齿轮31的齿上,咬合板33的外端通过弹簧36连接在推板34上。罐体22底部装有限位器41。液压杆32推动推板34,推板34带动咬合板33,咬合板33带动传动齿轮31转动,进而主轴25转动,推板34触碰到限位器41停止,液压杆32缩回,弹簧36拉力使咬合板33复位。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禽畜粪便处理系统,参见图4,包括上述的发酵罐,还包括物料提升装置,包括框架、提升动力装置和第一料斗6,框架包括对称的左侧框架1和右侧框架2、以及连接在左侧框架1和右侧框架2上方的顶部框架3;提升动力装置包括驱动装置和钢丝绳5,钢丝绳5连接在第一料斗6的两侧;左侧框架1和右侧框架2在面对第一料斗6的面上设有运行轨道,第一料斗6的两侧设有可沿运行轨道滑动的滑动装置。驱动装置固定在顶部框架3上,提升动力装置为现有的设备,如钢丝绳电机、电葫芦等。
其中,钢丝绳5有两根,分别固定在第一料斗6的两侧。或者,钢丝绳5有一根,穿过第一料斗6的底部并从第一料斗6的两侧穿出。优选后者的一根钢丝绳5,这样不需要太严格的控制两侧的钢丝绳5同时上下的速度以保证第一料斗6平稳的升降,利用第一料斗6自身的重量向下压,自然能调整第一料斗6在钢丝绳5上略微移动以保持受力平衡。
参见图4,滑动装置为滚轮,第一料斗6每侧的滚轮各有两个,包括常转滚轮9和不常转滚轮10,运行轨道包括下段7和上段8,上段8包括下限板12和上限板11,上限板11位于下限板12上方,常转滚轮9沿着下段7和下限板12运行,不常转滚轮10沿着上限板11运行。下限板12和上限板11之间的距离设定与常转滚轮9和不常转滚轮10的运行一直匹配。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参见图5,下段7包括两个平行的挡板13,常转滚轮9的外径等于两个挡板13的距离,两侧的常转滚轮9卡在各自的挡板13内。下限板12与一个挡板13连接,上限板11与另一个挡板13连接,当第一料斗6向上运行到下限板12以后,常转滚轮9抵在下限板12上运行,不常转滚轮10抵在上限板11下运行。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又一个实施例,参见图6和图7,下段7为一个导向板14,常转滚轮9的外侧开有能卡在导向板14上的凹槽15。下限板12与导向板14板连接,不常转滚轮10的外侧开有能卡在上限板11上的凹槽15。当第一料斗6向上运行到下限板12以后,常转滚轮9沿着下限板12运行,不常转滚轮10沿着上限板11运行。
进一步的,为了限制常转滚轮9和不常转滚轮10运行的终点,在下限板12上和上限板11下均连接有限位板16用于阻挡常转滚轮9和不常转滚轮10。
第一料斗6的顶面倾斜,靠近常转滚轮9的一侧的高度大于靠近不常转滚轮10的一侧,便于在钢丝绳5拉动第一料斗6到上部后,第一料斗6倾覆,从靠近常转滚轮9的一侧倾倒下物料,物料应用范围很广,如生活垃圾、养殖场粪便、工厂原料等。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物料提升装置的底部设有一套与物料提升装置结构一样的底部提升装置,底部提升装置包括第二料斗,参见图8,第二料斗内装有搅拌装置,搅拌装置包括搅拌轴17和搅拌叶18,搅拌轴17穿过第二料斗的两侧,第二料斗上固定有电动机19,电动机19和搅拌轴17的一端通过链条20和齿轮21传动。便于对第二料斗内的物料进行搅拌混合。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