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活性炭加工活化炉,包括炉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1)的一侧设置有回转炉(2),所述回转炉(2)外部的两侧皆设置有第一齿环(3),所述回转炉(2)一端的两侧皆安装有第一电机(4),所述第一电机(4)的输出端皆设置有转轴(5),所述转轴(5)的外侧皆设置有第一齿轮(6),所述回转炉(2)的一侧设置有支撑架(7),所述支撑架(7)的顶部设置有料斗(8),所述料斗(8)靠近回转炉(2)一侧的底端设置有通料管(9),所述通料管(9)一侧的底端设置有对接管(10),所述回转炉(2)内部的一侧设置有贯穿至其另一侧的导料管(13),所述导料管(13)靠近对接管(10)的一侧设置有与对接管(10)相匹配的对接槽(14),所述对接槽(14)的外侧设置有第二齿环(15),所述对接槽(14)的外部远离第二齿环(15)的一侧设置有滑槽(16),所述通料管(9)的外侧设置有套环(11),所述支撑架(7)的一侧安装有第二电机(17),所述第二电机(17)的输出端设置有转动轴(18),所述转动轴(18)的外侧设置有第二齿轮(1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活性炭加工活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料管(13)向下倾斜,且导料管(13)向下的倾斜角度为1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活性炭加工活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齿轮(19)与第二齿环(15)相互啮合,且第二齿轮(19)的外直径是第二齿环(15)外直径的两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活性炭加工活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环(11)内侧的顶端和底端皆设置有与滑槽(16)相匹配的滑块(12),所述套环(11)通过滑槽(16)和滑块(12)的相互配合与对接槽(14)滑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活性炭加工活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接管(10)位于对接槽(14)的内部,所述通料管(9)通过对接管(10)和对接槽(14)的相互配合与导料管(13)可拆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活性炭加工活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齿环(3)的外侧均匀设置有多组卡齿,所述第一齿轮(6)皆与卡齿相互啮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