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纳米涂层流钢砖的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5904772发布日期:2021-07-16 21:06阅读:208来源:国知局

1.本发明属于流钢砖加工制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纳米涂层流钢砖的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2.现有的流钢砖在实际使用时发现,模铸冲砂的合格率仅在60%左右,合格率低下,影响了正常的生产制造,提升了加工成本,此问题急需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现有的问题,提供了一种纳米涂层流钢砖的制备方法。
4.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5.一种纳米涂层流钢砖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6.1)涂层涂料制备:
7.a.按对应重量百分比称取:水50%、胶水30%、氧化铝粉20%;
8.b.将操作a称取的水、胶水、氧化铝粉共同混合搅拌,然后静置处理,最后取出得涂层涂料备用;
9.2)涂敷处理:
10.将步骤1)制得的涂层涂料涂敷于流钢砖内表面,完成后得半成品备用;
11.3)烘烤处理:
12.将步骤2)所得的半成品流钢砖置于烤箱内进行烘烤处理,完成后取出即可。
13.进一步的,步骤1)操作a中所述的胶水为液体硅溶胶。
14.进一步的,步骤1)操作b中所述的混合搅拌处理的时长为30min。
15.进一步的,步骤1)操作b中所述的静置处理的时长不少于15min。
16.进一步的,步骤2)中所述的涂敷厚度不超过0.5mm。
17.进一步的,步骤3)中所述的烘烤处理时控制烤箱内的温度为200℃,烘烤的时长控制为24h。
18.本发明相比现有技术具有以下优点:
19.本申请提供了一种纳米涂层流钢砖的制备方法,此方法简单,能够有效的减少矿石资源的使用,并且更能提高产品的抗冲砂能力,制得的流钢砖在实际模铸冲砂生产中的合格率提升到95%以上,显著改善了产品的质量,降低了生产的成本,且方法易于推广,极具市场竞争力和应用价值。
具体实施方式
20.实施例1
21.一种纳米涂层流钢砖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22.1)涂层涂料制备:
23.a.按对应重量百分比称取:水50%、胶水30%、氧化铝粉20%;
24.b.将操作a称取的水、胶水、氧化铝粉共同混合搅拌,然后静置处理,最后取出得涂层涂料备用;
25.2)涂敷处理:
26.将步骤1)制得的涂层涂料涂敷于流钢砖内表面,完成后得半成品备用;
27.3)烘烤处理:
28.将步骤2)所得的半成品流钢砖置于烤箱内进行烘烤处理,完成后取出即可。
29.步骤1)操作a中的胶水为液体硅溶胶。
30.步骤1)操作b中的混合搅拌处理的时长为30min。
31.步骤1)操作b中的静置处理的时长为15min。
32.步骤2)中的涂敷厚度控制为0.45

0.5mm。
33.步骤3)中的烘烤处理时控制烤箱内的温度为200℃,烘烤的时长控制为24h。
34.实施例2
35.一种纳米涂层流钢砖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36.1)涂层涂料制备:
37.a.按对应重量百分比称取:水50%、胶水30%、氧化铝粉20%;
38.b.将操作a称取的水、胶水、氧化铝粉共同混合搅拌,然后静置处理,最后取出得涂层涂料备用;
39.2)涂敷处理:
40.将步骤1)制得的涂层涂料涂敷于流钢砖内表面,完成后得半成品备用;
41.3)烘烤处理:
42.将步骤2)所得的半成品流钢砖置于烤箱内进行烘烤处理,完成后取出即可。
43.步骤1)操作a中的胶水为液体硅溶胶。
44.步骤1)操作b中的混合搅拌处理的时长为30min。
45.步骤1)操作b中的静置处理的时长为20min。
46.步骤2)中的涂敷厚度控制为0.35

0.45mm。
47.步骤3)中的烘烤处理时控制烤箱内的温度为200℃,烘烤的时长控制为24h。
48.实施例3
49.一种纳米涂层流钢砖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50.1)涂层涂料制备:
51.a.按对应重量百分比称取:水50%、胶水30%、氧化铝粉20%;
52.b.将操作a称取的水、胶水、氧化铝粉共同混合搅拌,然后静置处理,最后取出得涂层涂料备用;
53.2)涂敷处理:
54.将步骤1)制得的涂层涂料涂敷于流钢砖内表面,完成后得半成品备用;
55.3)烘烤处理:
56.将步骤2)所得的半成品流钢砖置于烤箱内进行烘烤处理,完成后取出即可。
57.步骤1)操作a中的胶水为液体硅溶胶。
58.步骤1)操作b中的混合搅拌处理的时长为30min。
59.步骤1)操作b中的静置处理的时长控制为60min。
60.步骤2)中的涂敷厚度控制为0.2

0.3mm。
61.步骤3)中的烘烤处理时控制烤箱内的温度为200℃,烘烤的时长控制为24h。
62.本发明方法制得的流钢砖在实际的生产应用中,能够将产品的合格率提升至95%以上,经济效益提高显著,极具市场竞争力和推广应用价值。
63.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但本发明不以所示限定实施范围,凡是依照本发明的构想所作的改变,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仍未超出说明书所涵盖的精神时,均应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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