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强度低蠕变PVC节能附框的加工工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43535阅读:353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建筑施工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强度低蠕变PVC节能附框的加工工艺。



背景技术:

传统的门窗安装方法属于湿法安装,在建筑的门窗洞口建成后,门窗施工人员直接将主框安装上,最后在装修后期进行门窗玻璃安装和打胶封闭的处理。而在门窗主框安装完成后到装修后期中间有很长的一段时间,门窗主框长时间暴露在施工现场,其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其他施工的影响,从而造成框体破损、变形,表面腐蚀及污染等一系列问题。 而采用使用附框的干法安装,在土建施工阶段,门窗安装作业根据洞口尺寸进行附框安装,然后交由土建进行内外收口工作,对外立面的装修和室内的装修施工基本没有影响。待土建施工进入收尾阶段时,再进行门窗主框的安装,不受结构洞口偏差的影响。干法安装大大减少主框在施工现场的暴露时间,有效的提高了门窗产品安装质量。另外,由于附框尺寸的固定,便于工厂对门窗的定型加工,有利于提高产品制作的质量。一般塑料附框容易因热胀冷缩而产生伸缩,以及长时间下抵抗变形的能力弱,很难满足一些附框的性能指标。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高强度低蠕变PVC节能附框的加工工艺,通过该工艺加工而成的节能附框具有静曲强度高、加热后尺寸变化率低、节能环保等优点,解决了一般塑料附框热胀冷缩现象明显及容易变形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的目的,本发明采用了以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高强度低蠕变PVC节能附框的加工工艺,包括如下步骤:

a.附框材料的制作,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组成:ASA/PVC材料100份,PVC15-50份,加工助剂2份到4份,稳定剂2份到4份,钛白粉1份到4份,碳酸钙10份到40份,内润滑剂0.1份到1份,外润滑剂0.1份到1份,有硅烷基浸润剂处理过的玻璃纤维丝0.5份-20份;并将之混合;

b.将步骤a中得到的混合物加入到挤塑机中塑化挤出;

c.将步骤b中的挤出物装入模具内定型;

d.干燥,将步骤c中得到的产物进行干燥;

e.切割,将步骤d中得到的产物切割成所需要的形状。

作为优选,所述步骤a中,玻璃纤维丝的指标为:直径2μm-20μm,长度1mm-10mm,拉伸强度≥2000MPa,拉伸弹性模量≥85GPa,断裂伸长率≥2.5%。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解决了一般塑料附框热胀冷缩现象明显及容易变形的问题,使门窗尺寸和位置能确定下来,门窗的安装质量更容易得到控制。

附图说明

图1是工艺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做一个详细的说明。

如图1所示的一种高强度低蠕变PVC节能附框的加工工艺,包括如下步骤:

a.附框材料的制作,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组成:ASA/PVC材料100份,PVC15-50份,加工助剂2份到4份,稳定剂2份到4份,钛白粉1份到4份,碳酸钙10份到40份,内润滑剂0.1份到1份,外润滑剂0.1份到1份,有硅烷基浸润剂处理过的玻璃纤维丝0.5份-20份;并将之混合;

b.将步骤a中得到的混合物加入到挤塑机中塑化挤出;

c.将步骤b中的挤出物装入模具内定型;

d.干燥,将步骤c中得到的产物进行干燥;

e.切割,将步骤d中得到的产物切割成所需要的形状。

f.将步骤c中得到的成品经过检验后放入仓库。

在步骤a中,玻璃纤维丝的指标为:直径2μm-20μm,长度1mm-10mm,拉伸强度≥2000MPa,拉伸弹性模量≥85GPa,断裂伸长率≥2.5%。

实施例1:

附框材料的制作,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组成:ASA/PVC材料100份,PVC15份,加工助剂2份,稳定剂2份,钛白粉1份,碳酸钙10份,内润滑剂0.1份,外润滑剂0.1份,有硅烷基浸润剂处理过的玻璃纤维丝0.5份。

通过该配方最终制作出的节能附框,其热胀冷缩系数为15×10-6米/℃。

实施例2:

附框材料的制作,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组成:ASA/PVC材料100份,PVC30份,加工助剂3份,稳定剂3份,钛白粉2.5份,碳酸钙25份,内润滑剂0.5份,外润滑剂0.5份,有硅烷基浸润剂处理过的玻璃纤维丝10份;并将之混合。

通过该配方最终制作出的节能附框,其热胀冷缩系数为17.5×10-6米/℃。

实施例3:

附框材料的制作,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组成:ASA/PVC材料100份,PVC50份,加工助剂4份,稳定剂4份,钛白粉4份,碳酸钙40份,内润滑剂1份,外润滑剂1份,有硅烷基浸润剂处理过的玻璃纤维丝20份。

通过该配方最终制作出的节能附框,其热胀冷缩系数为21.3×10-6米/℃。

由此可见,实施例1中的配方组分可以得到最佳的效果。

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本发明说明书的内容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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