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醋,具体是一种甜桃醋的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民以食为天,人们每天都需要烹饪三餐,烹饪的过程中就必须要使用各种调味料。调味料,也称佐料,是指被用来少量加入其他食物中用来改善味道的食品成分。一些调味料在其他情况下被用来作主食或主要成分来食用,例如洋葱也可以为法国洋葱汤等的主要蔬菜成分。从来源上,调味料多数直接或间接来自植物,少数为动物成分(例如日本料理中味噌汤所用的干柴鱼)或者合成成分(例如味精)。醋就是人们常用的一种调味料,醋在中国菜的烹饪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常用于溜菜、凉拌菜等,西餐中常用于配制沙拉的调味酱或浸制酸菜,日本料理中常用于制作寿司用的饭。中国著名的醋有广灵登场堡醋、岐山醋、山西老陈醋、保宁醋、镇江香醋、天津独流老醋、福建永春老醋、河南老鳖一特醋、红曲米醋和原香醋。但是现有的醋只具有食用功能,不具有药用功能,这就局限了人们对于醋的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甜桃醋的制作方法,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甜桃醋的制作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一,从桃树上摘下无病虫、无腐烂并且新鲜熟透的桃子,将桃子表面冲洗干净,将桃子的桃核去除并且将桃肉粉碎,收集果肉和汁液;
步骤二,将一个发酵缸清洗干净,将得到的果肉和汁液放入发酵缸中,将发酵缸中的混合物搅拌均匀并且进行密封,放在发酵缸中12-18天进行第一次发酵;
步骤三,打开发酵缸的密封,将发酵缸中的第一次发酵产物倒入另一个清洗干净的发酵缸中并且密封,再进行15-20天的第二次发酵;
步骤四,第二次发酵完毕后,不打开发酵缸的密封,继续放置100-130天进行糖化,糖化结束后将糖化后的产物倒入第三个清洗干净的发酵缸中并且密封,再进行10-20天的第三次发酵,第三次发酵结束后不打开密封,继续放置25-36天;
步骤五,打开密封,将第三次发酵产物进行过滤和澄清,彻底去除残渣即可得到新醋,将新醋进行杀菌,将杀菌后的新醋进行装瓶;
步骤六,装瓶后的新醋进行密封然后放置1年即可变成陈醋。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第一次发酵、第二次发酵和第三次发酵的温度均为30-38摄氏度。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桃子采用新鲜成熟的桃子,第三次发酵产物的过滤包括纱布过滤和离心过滤,杀菌采用辐照杀菌或者高温杀菌。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原料来源广泛,制备工艺简单,生产设备成本低,生产出的陈醋具有食用和药用两种用途,食用口感好,具有去除蚊虫叮咬和防止皮肤过敏的功效,市场前景广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实施例1
一种甜桃醋的制作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一,从桃树上摘下无病虫、无腐烂并且新鲜熟透的桃子,将桃子表面冲洗干净,将桃子的桃核去除并且将桃肉粉碎,收集果肉和汁液;
步骤二,将一个发酵缸清洗干净,将得到的果肉和汁液放入发酵缸中,将发酵缸中的混合物搅拌均匀并且进行密封,放在发酵缸中在30摄氏度下12天进行第一次发酵;
步骤三,打开发酵缸的密封,将发酵缸中的第一次发酵产物倒入另一个清洗干净的发酵缸中并且密封,在32摄氏度下再进行15天的第二次发酵;
步骤四,第二次发酵完毕后,不打开发酵缸的密封,继续放置100天进行糖化,糖化结束后将糖化后的产物倒入第三个清洗干净的发酵缸中并且密封,在35摄氏度下再进行18天的第三次发酵,第三次发酵结束后不打开密封,继续放置27天;
步骤五,打开密封,将第三次发酵产物进行过滤和澄清,彻底去除残渣即可得到新醋,将新醋进行杀菌,将杀菌后的新醋进行装瓶;
步骤六,装瓶后的新醋进行密封然后放置1年即可变成陈醋。
实施例2
一种甜桃醋的制作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一,从桃树上摘下无病虫、无腐烂并且新鲜熟透的桃子,将桃子表面冲洗干净,将桃子的桃核去除并且将桃肉粉碎,收集果肉和汁液;
步骤二,将一个发酵缸清洗干净,将得到的果肉和汁液放入发酵缸中,将发酵缸中的混合物搅拌均匀并且进行密封,放在发酵缸中在36摄氏度下16天进行第一次发酵;
步骤三,打开发酵缸的密封,将发酵缸中的第一次发酵产物倒入另一个清洗干净的发酵缸中并且密封,在32摄氏度下再进行18天的第二次发酵;
步骤四,第二次发酵完毕后,不打开发酵缸的密封,继续放置120天进行糖化,糖化结束后将糖化后的产物倒入第三个清洗干净的发酵缸中并且密封,再进行15天的第三次发酵,第三次发酵结束后不打开密封,继续放置33天;
步骤五,打开密封,将第三次发酵产物进行纱布过滤、离心过滤和澄清,彻底去除残渣即可得到新醋,将新醋进行辐照杀菌,将杀菌后的新醋进行装瓶;
步骤六,装瓶后的新醋进行密封然后放置1年即可变成陈醋。
实施例1和2的陈醋均呈暗黄色,食用口感好,涂在皮肤上可以防止皮肤过敏,涂在蚊虫叮咬处可以治愈,使用效果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