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裘皮面料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裘皮面料绒毛定长加工工艺。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裘皮是由狐、貂、羊等动物皮经削皮、鞣制而成的,动物毛皮的种类虽然各不相同,但一般毛皮的自然组织结构大体一致是一致的,通常来讲,毛绒共两层,即底绒和枪毛,底绒为紧贴皮板的动物体毛,毛层细腻而较短,厚密而柔软,主要起保持体温的作用,枪毛是处于最外层的动物体毛,其下半段很像底绒,上半段则呈长针状。相对底绒显得较粗、较刚硬,其密度也较稀疏,但它艳丽而富有光泽,它即有保护绒毛不被浸湿、僵硬和磨损的作用,同时又具有美化和装饰毛皮外观的功能。
一般的皮毛都需要进行剪毛处理,主要驱除一些杂色毛,长度较长的毛发,这提高外观效果和舒适感,另外一些服装设计需要定长短毛裘皮,这时就要求整张裘皮毛层的长度为一个定值,一般1cm左右,因此需要将现有的裘皮进行剪毛定长处理,目前主要采用人工进行定长,这样不仅工作效率低,而且修剪的长度也不一致,进而影响整体的外观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皮毛质量的裘皮面料绒毛定长加工工艺。
本发明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裘皮面料绒毛定长加工工艺,其特征在于: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挑选裘皮,并修剪:沿着裘皮的外边缘0.5~1cm进行裁剪,并去掉头部和尾巴;
2)、第一次钉皮:将修剪后的裘皮平整铺设在钉皮平板上,用冒钉固定裘皮的相邻的两个边,然后向另外两个边拉伸,拉伸后保持裘皮平整,再用冒钉固定另外的两个边;
3)、第一次保养:保养周期为24小时,在24小时内对裘皮进行喷水2~3次;
4)、裘皮上色:根据实际需要对裘皮进行染色;
5)、第二次钉皮:将上色后的裘皮再一次铺设在钉皮平板,用冒钉固定裘皮的相邻的两个边,然后向另外两个边拉伸,拉伸后保持裘皮平整,再用冒钉固定另外的两个边;
6)、第二次保养:二次钉皮保养周期为24小时,并保持30~45°,在24小时内对裘皮进行喷水2~3次;
7)、熨烫:经过二次保养后利用蒸汽进行熨烫,在熨烫时沿一个方向熨烫,使得裘皮的毛发往一个方向倾斜;
8)、第一次爬毛:利用毛刷进行第一爬毛,爬毛时沿着毛发倾斜飞方向爬毛;
9)、定型:在裘皮的背面四周粘接胶条,使裘皮四周的长毛发粘在胶条上;
10)、第一次修剪:将四周粘贴有胶条的裘皮送入毛发精剪机内,通过精剪机自动送料,完成第一次修剪,修剪的毛发长度根据实际要求事先在精剪机上设定;
11)、第二次爬毛,经过第一次修剪后的裘皮再一次利用爬毛刷进行爬毛;
12)、第二次精剪:去掉胶条,第二次将裘皮送入毛发精剪机内,由毛发精剪机精剪送出后,精剪定长完成。
本发明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本发明采用上述工艺过程,大大提高了制作过程,提高了裘皮的舒适度,外表的光洁度和整体视觉效果,另外该工艺过程简单,无需专业培训,即可快速掌握工艺步骤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粘接胶条结构示意图;
图2是裘皮的背面四周粘接胶条布局结构示意图。
图中:1、裘皮;2、胶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发明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请参阅图1和图2,一种裘皮面料绒毛定长加工工艺,其特征在于: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挑选裘皮,并修剪:沿着裘皮的外边缘0.5~1cm进行裁剪,并去掉头部和尾巴;
2)、第一次钉皮:将修剪后的裘皮平整铺设在钉皮平板上,用冒钉固定裘皮的相邻的两个边,然后向另外两个边拉伸,拉伸后保持裘皮平整,再用冒钉固定另外的两个边;
3)、第一次保养:保养周期为24小时,在24小时内对裘皮进行喷水2~3次;
4)、裘皮上色:根据实际需要对裘皮进行染色;
5)、第二次钉皮:将上色后的裘皮再一次铺设在钉皮平板,用冒钉固定裘皮的相邻的两个边,然后向另外两个边拉伸,拉伸后保持裘皮平整,再用冒钉固定另外的两个边;
6)、第二次保养:二次钉皮保养周期为24小时,并保持30~45°,在24小时内对裘皮进行喷水2~3次;
7)、熨烫:经过二次保养后利用蒸汽进行熨烫,在熨烫时沿一个方向熨烫,使得裘皮的毛发往一个方向倾斜;
8)、第一次爬毛:利用毛刷进行第一爬毛,爬毛时沿着毛发倾斜飞方向爬毛;
9)、定型:在裘皮的背面四周粘接胶条,使裘皮四周的长毛发粘在胶条上;
10)、第一次修剪:将四周粘贴有胶条的裘皮送入毛发精剪机内,通过精剪机自动送料,完成第一次修剪,修剪的毛发长度根据实际要求事先在精剪机上设定;
11)、第二次爬毛,经过第一次修剪后的裘皮再一次利用爬毛刷进行爬毛;
12)、第二次精剪:去掉胶条,第二次将裘皮送入毛发精剪机内,由毛发精剪机精剪送出后,精剪定长完成。
本发明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本发明采用上述工艺过程,大大提高了制作过程,提高了裘皮的舒适度,外表的光洁度和整体视觉效果,另外该工艺过程简单,无需专业培训,即可快速掌握工艺步骤的优点。
以上所述仅是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