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皮革生产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输送带的皮革折叠机构。
背景技术:
皮革是经脱毛和鞣制等物理、化学加工所得到的已经变性不易腐烂的动物皮。皮革是由天然蛋白质纤维在三维空间紧密编织构成的,其表面有一种特殊的粒面层,具有自然的粒纹和光泽,手感舒适,因此被人们所广泛的应用。
皮革在经过一系列的工艺处理之后需要对整张大块的皮革进行折叠后储存,一般的对加工后的大张皮革采用的是人工折叠的方式,将皮革折叠成便于搬运的片条状,通过人工的方式来折叠皮革,大大增加了工人的劳动强度,且耗时耗力,生产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基于输送带的皮革折叠机构,能够解决现有的皮革折叠时存在的劳动力大,耗时,耗力以及生产效率低下的技术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基于输送带的皮革折叠机构,其创新点在于:包括
一水平设置的第一输送带,该第一输送带通过第一水平导向组件安装在第一导向架上,所述第一输送带在第一水平导向组件的导向下由第一水平驱动机构驱动整体沿水平方向往复移动;
一水平设置的第二输送带,该第二输送带通过第二水平导向组件安装在第二导向架上,所述第二输送带在第二水平导向组件的导向下由第二水平驱动机构驱动整体沿水平方向往复移动;
且所述第一输送带和第二输送带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优选的,所述第一输送带、第二输送带均包括输送带机架、输送皮带、输送辊、驱动电机,所述输送皮带通过输送辊安装在输送带机架上,输送辊由驱动电机驱动转动。
优选的,所述第一输送带和第二输送带上设置有抽真空结构。
优选的,所述第一输送带和第二输送带的输送皮带上开有若干通孔,输送皮带下方的输送带机架上安装有可与通孔间歇性连通的抽真空通道。
优选的,所述第一水平驱动机构和第二水平驱动机构为电机驱动的链条、链轮副。
优选的,所述第一水平驱动机构和第二水平驱动机构为气缸或者液压缸。
优选的,所述第一输送带的一侧设置有供皮输送带。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通过采用机械化的折叠皮革的方式取代皮革人工折叠的方式,大大提高了皮革的折叠效率,降低了工人劳动强度,省时省力;
2)在皮革大部分折叠好的时候,部分滞留在上层输送带上的皮革会快速滑向折叠位置的下层输送带上,造成皮革折叠不整齐;通过在上层输送带上设置有抽真空结构与开有通孔的输送皮带配合,增加了皮革在折叠过程中在上层输送带上的吸附力,避免了皮革在上层输送皮带上打滑且增加了皮革折叠的整齐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基于输送带的皮革折叠机构的立体示意图。
图2基于输送带的皮革折叠机构的输送带的结构图。
图3基于输送带的皮革折叠机构的第一输送带或第二输送带示意图。
图4基于输送带的皮革折叠机构的初始状态示意图。
图5基于输送带的皮革折叠机构的折叠动作示意图。
图6基于输送带的皮革折叠机构的折叠动作示意图。
图7基于输送带的皮革折叠机构的折叠动作示意图。
图8基于输送带的皮革折叠机构的折叠动作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的实施例可以使本专业的技术人员更全面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因此将本实用新型限制在所述的实施例范围之中。
如图1所示的一种基于输送带的皮革折叠机构,包括
一水平设置的第一输送带1,该第一输送带1通过第一水平导向组件安装在第一导向架上11,所述第一输送带1在第一水平导向组件的导向下由第一水平驱动机构12驱动整体沿水平方向往复移动;
一水平设置的第二输送带2,该第二输送带2通过第二水平导向组件安装在第二导向架上21,所述第二输送带2在第二水平导向组件的导向下由第二水平驱动机构22驱动整体沿水平方向往复移动;
且所述第一输送带1和第二输送带2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如图3所示,第一输送带1、第二输送带2均包括输送带机架3、输送皮带4、输送辊5、驱动电机6,所述输送皮带4通过输送辊5安装在输送带机3架上,输送辊5由驱动电机6驱动转动
第一输送带1和第二输送带2上设置有抽真空结构;第一输送带1和第二输送带2的输送皮带4上开有若干通孔41,输送皮带4下方的输送带机架3上安装有可与通孔41间歇性连通的抽真空通道。
如图3所示,第一水平驱动机构12和第二水平驱动机构22为电机驱动的链条、链轮副。
第一水平驱动机构12和第二水平驱动机构22为气缸或者液压缸。
第一输送带1的一侧设置有供皮输送带。
如图4至图7所示,皮革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间歇下滑到,同时第一输送带的输送皮带和第二输送带的输送皮带分别转动配合第一输送带和第二输送的水平移动带实现皮革的折叠,使得皮革折叠成型,如图8所示,完成皮革的折叠。
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