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裁剪机,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带状裁剪机的吹气装置。
背景技术:
带状裁剪机是一种常见的皮革剪裁设备,用于精确裁剪弯曲度大的裁片及小裁片。在裁剪机的机座上设有气浮吹气装置,可减少裁片与裁板之间的阻力。现有的吹气装置的风机完全固定,无法调节,影响气浮吹气装置的有效气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带状裁剪机的吹气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带状裁剪机的吹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带状裁剪机的吹气装置包含一底座支架,所述的底座支架包含一对平行设置的底座侧板,所述的底座侧板的头部分别设有三个第一固定圆孔,所述的底座侧板的尾部分别设有一第二固定圆孔,所述的第一固定圆孔之间设有一可翻转的第一支架,所述的第二固定圆孔之间设有一可翻转的第二支架,所述的第一支架包含一方管状的第一套筒和一第一转轴,所述的第二支架包含一方管状的第二套筒和一第二转轴,所述的第一套筒上设有若干第一筒孔,所述的第二套筒上设有一第二筒孔,所述的第一支架上设有一可拆卸的第一调节座,所述的第二支架上设有一可拆卸的第二调节座,所述的第二调节座与所述的第一调节座可分离地相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第一调节座包含一第一调节轴杆和一方管状的第一调节套管,所述的第一调节套管的末端设有一第一定位圆孔,所述的第二调节座包含一长条状的第二调节横条和一方管状的第二调节套管,所述的第二调节横条上设有一对连接凸缘,所述的第二调节套管上设有若干第二定位圆孔,一第一定位螺钉分别贯穿所述的第一定位圆孔和第一筒孔,一第二定位螺钉分别贯穿所述的第二定位圆孔和第二筒孔。
本实用新型的带状裁剪机的吹气装置具有以下优点:使用时,利用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使用者可以轻松调节第二调节座和第一调节座的拱起高度,使用者直接将风机安装到第二调节横条上后,这样可以轻松调节风机的设置高度和设置角度,该带状裁剪机的吹气装置结构简单,效果明显,成本低廉,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带状裁剪机的吹气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带状裁剪机的吹气装置的立体结构分解示意图;
图3为图2中的带状裁剪机的吹气装置的A区域的细节放大示意图;
图4为图2中的带状裁剪机的吹气装置的B区域的细节放大示意图;
图5为图2中的带状裁剪机的吹气装置的进一步的立体结构分解示意图;
其中,
1、吹气装置;2、底座支架;21、底座侧板;22、第一固定圆孔;23、第二固定圆孔;3、第二调节座;31、第二调节横条;32、第二调节套管;33、对连接凸缘;34、第二定位圆孔;4、第一调节座;41、调节轴杆;42、第一调节套管;43、第一定位圆孔;5、第一支架;51、第一套筒;511、第一筒孔;52、第一转轴;6、第二支架;61、第二套筒;611、第二筒孔;62、第二转轴;7、第一定位螺钉;8、第二定位螺钉。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至图5所示,该带状裁剪机的吹气装置1包含一底座支架2,该底座支架2包含一对平行设置的底座侧板21,该底座侧板21的头部分别设有三个第一固定圆孔22,该底座侧板21的尾部分别设有一第二固定圆孔23,该第一固定圆孔22之间设有一可翻转的第一支架5,该第二固定圆孔23之间设有一可翻转的第二支架6,该第一支架5包含一方管状的第一套筒51和一第一转轴52,该第二支架6包含一方管状的第二套筒61和一第二转轴62,该第一套筒51上设有若干第一筒孔511,该第二套筒61上设有一第二筒孔611,该第一支架5上设有一可拆卸的第一调节座4,该第二支架6上设有一可拆卸的第二调节座3,该第一调节座4包含一第一调节轴杆41和一方管状的第一调节套管42,该第一调节套管42的末端设有一第一定位圆孔43,该第二调节座3包含一长条状的第二调节横条31和一方管状的第二调节套管32,该第二调节横条31上设有一对连接凸缘33,该第二调节套管32上设有若干第二定位圆孔34,一第一定位螺钉7分别贯穿该第一定位圆孔43和第一筒孔511,一第二定位螺钉8分别贯穿该第二定位圆孔34和第二筒孔611。
使用时,如图1和图2所示,利用第一支架5和第二支架6,使用者可以轻松调节第二调节座3和第一调节座4的拱起高度,使用者直接将风机安装到第二调节横条31上后,这样可以轻松调节风机的设置高度和设置角度,
该带状裁剪机的吹气装置结构简单,效果明显,成本低廉,实用性强。
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